《盛夏》作者:逐月慕白疏影动
简介
十七岁的盛秋明打架、逃学、强吻校草,但他知道,自己还是个好男孩。
他背着沁园春,以为自己的未来无限可能;他喜欢一个少年,相信彼此能天长地久。
三十岁的沐栖衡出轨、酗酒、强人所难,他也明白,这一生无所谓幸福。
他活该再遇见盛秋明。
即使他什么都不记得。
即使他们错过了整整十三年。
沐栖衡x盛秋明
同性可婚,可生子,父权社会。
第一卷为渣攻第一人称,十年狗血,难为沧海。
第二卷为贱受第一人称,陈年老醋,假酒害人。
两卷是各自独立的故事,虽然都是第一人称,但视角不太一样。
第一卷一秩狗血两相忘
第一章
从头开始,有这个必要吗?
01
好吧,我叫沐栖衡,男33岁,家住马龙市原鱼区,目前在一家信息公司就职。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应该是22岁吧,快毕业了,我刚分手心情不好,拖着我朋友尧以劼去酒吧买醉。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做错了事,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学生,一方面有些不知所措,另一方面怕事情闹大被人知道或者坐牢什么的,所以我就稍微收拾了一下衣服,看了眼时间,本来想找点纸的,却只在口袋里摸出钱包来,数了数钱,并没有少。
他的刘海很长,挡着窗外的阳光,渗着细碎的光点一直扫在他的睫毛、泪痣和挨着额头的手心上。脸廓瘦削而柔和,眼角虽有些泛红,嘴角却是略敞开上扬的,他整个人很白净,虽然蜷缩在皱皱巴巴的沙发套上,却像一块刚出窑的白瓷,我打量得两眼发懵,盘算着尧叔的律师最少能给我减到几年。
他终于转了个身,仰卧着缓缓睁开了眼。
我看了一眼他的全貌便迅速低下去,实在是不必妄想这是“仙人跳”了,这张脸便是我犯罪的证据,细长的狐狸眼、绯色的唇瓣加上梦醒时分略懒散的神情,和白晔有七分相似。
剩下三分是白晔无人可及的风情,像是抹在素纸上的浓重颜料,夺走所有的注意,将其他一切逼仄得黯淡下去——至少当时的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是预备给他道歉的,可他一起身,我披在他身上的那件衬衫便滑了下来,一半还搭在左肩上,右半的胸口露着鲜红的乳目,还有些不堪的痕迹。
我脸一热,隐约竟想起昨晚贪婪舔舐到的那处柔软甜香,手心又都是汗,指尖也粘糊糊的,想伸手去拉上他的衣服,伸到一半就被他截住了。
他抽走了我手里的钱,尖声笑道:“呦,还是学生吧,出手倒也慷慨。”
我这才意识到手里拿着钱,脑子艰难地转了几下,才从卡顿的缝隙里喘过气来,他收了钱,我大概不算是犯罪。分明是松了一口气的,却不知怎么有些生气,翻了翻钱包,又干脆地把钱包推到他面前:“我实在没有现金了,这钱包大概值一万,你要就收下吧。”
他扶着腰坐了起来,挑眉拨了拨钱包,抽出一张卡片,慢慢念道:“沐栖衡,男,钱江省润州市人,330……”
我听到他念着我的身份证号,慌忙把他指尖的卡片夺回来,他的神色迅速黯淡下去,静静地望着我:“你真的不记得我了,阿衡?”
我下意识地摇摇头,他却逼近我,攥着我的下颚逼问抬头,将自己雪白的胴体浴着阳光倾在我瞳眸里,居高临下检视着我,紧抿的嘴唇一点点绽开,而后笑道:“也好,我现在的情形,你还是不认得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