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两侧有人,约十几个。”凌牧云不紧不慢地赶着马车。
“嗯,是逃兵,不是劫匪。”
“有区别么?都干了打家劫舍的买卖。”
再往前行了几十丈,前面有三人挡住了去路。
“兄弟,我们只劫财,不伤性命,所以,还请配合。”为首的虬髯大汉,模样并不凶恶,说起话,也不似穷凶极恶之人。
“这不就是区别?劫匪要财也要命,逃兵只要财。”
贾念昔抬着头,饶有兴致的看着前方。
“轰!”
一声巨响。
凌牧云一记掌心雷,将远处的青石炸的四分五裂。
“现在呢?”
“请!”大汉示意,让开了一条道路。
“好好的兵不当,怎么做起了打家劫舍的买卖?”贾念昔从车探出头来,开口问道。
“小姐,我们本是巴西人士、大秦兵士,自苻天王淝水之战,大秦岌岌可危,又遇姚苌缢杀苻坚于新平寺。因此,流亡在外,不得已而为之。”
虬髯大汉抱拳作揖。
“回去吧,这营生做多了,就成了匪了。”凌牧云从包裹里取出一颗珠宝扔给了大汉:“换了,做成盘缠。”
“谯纵谢公子大恩!敢问公子名讳?”谯纵一脸激动。
“何必在意名姓?”凌牧云扬起长鞭,驱赶牛车前行。
“凌哥哥,怎不让他去神仙渡”贾念昔在车里坐久了,也坐在车辕上,耷拉着腿。
“神仙渡,不缺普通士兵。如果他能安心回去,倒也算不辜负我的一片好心。”凌牧云解释道。
贾念昔拿起了一壶酒,喝了两口;“凌哥哥,唱首歌吧。”
“那就来首西洲曲吧。”
贾念昔做了人生最后悔的一件事。
以至于,往后的行程,再无聊,也不会提起唱歌的事。
即使凌牧云兴致来了,也会被她借口生生打断。
高昌城多柔然、敕勒人,鲜有汉人。
阚氏更是散居在城东汉人区。
如不是扈二娘相托,凌牧云实在没有游览高昌的兴致。
权作旅程的过渡和补给而已。
左右打听了许久,凌牧云终于见到了阚启。
个头不高,一身前晋打扮,正拿着一本掉了皮的书,看散落的书页,应是风水相关。
“敢问是阚启阚伯家么?”凌牧云敲了门环,打断了阚启读书的兴致。
“正在老夫,公子何事?”阚启转过头,一脸疑惑。
本应是一重小院,但为了赶进制,倒是生生改成了双重院落。
“在下受扈二娘所托,前来拜见。”说完,凌牧云便将提前准备好的金步摇递了上去。
本还在纳闷扈二娘是谁,可一见到金步摇,阚启如遭雷击,呆在了当场。
等他回过神,哆哆嗦嗦地将金步摇接了过来,声音也有丝丝颤抖:“二丫……可好?”
“嗯,吃的好,睡得好,心也宽,也……不悔。”凌牧云结合扈二娘的身材,丰润了扈二娘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