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岚偷偷地想:今天的顾景城,似乎变得可爱了,没有先前的蛮横不讲理了。是因为分手了的缘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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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的夜市人来人往,背着零钱包的年轻姑娘们,在形形色-色的摊位之间穿梭。她们流连的目光,被令人眼花缭乱的小商品给吸引。
正如顾景城所说,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能取悦她们爱美之心的小饰品。可有一点顾景城料错了。
当他说:“你看你手上戴的,多漂亮啊,给你男朋友也买个吧。他平时任劳任怨地照顾你,算是犒劳犒劳他,给他发个奖励?”
可那些美女毫不动心。
典型的一位,一瞥身后拎塑料袋的“跟班儿”说:“呸,他照顾我个屁,甭管我生什么病,他就知道叫我‘多喝水’、‘多喝水’!他辛苦?他辛苦那都是应该的,才不给他买!”
美女的拖鞋已经踩远,顾景城和奚岚面面相觑。前者在奚岚面前威风叫卖的计划失败,后者掩着嘴,呵呵直乐。
“诶岚哥!你这就不地道了啊。怎么?看我亏本,你就这么开心?”顾景城的话音里,没半点责怪。
亏不亏本他才无所谓。他随随便便买个表的钱,就够把夜市里的地摊货,全搬回家去的。他想要的,不过就是奚岚的“开心”,哪怕是幸灾乐祸,也不枉费他下的这一番“苦心”。
奚岚真是个老好人,他赶忙摇头说:“没有没有。你第一次卖货,又是金贵的大少爷,能拉下脸来吆喝,已经是很棒了。”
说着,他也坐到挨近顾景城的小板凳上,展开了标准的春风化雨式微笑,对着某个经过摊位的女孩说:“这位美女,要不要考虑给你男朋友也买个小礼物啊?偶尔也回送一点心意、哄哄他,这样下次他给你买礼物的时候,才不会小气。”
这番独特的说辞,果真引起了女孩的兴趣。那姑娘本来已经走过摊位了,又好奇地折回来,想听听奚岚怎么说。
奚岚赶紧趁热打铁:“买我们家的戒指做礼物,性价比特别高。三十块一个的价钱,看起来能值百八十块的做工。你男朋友一感动,回送你一盒八百块的化妆品,也很有可能……”
然后他与顾景城交换了眼色,现学现卖道:“送礼物给他啊,就送三十块钱的,不能更多了。你生病的时候,是不是无论哪里疼,他就光会叫你‘多喝水’?他照顾你那是应该的,他只配收三十块钱的戒指做礼物,就这只正合适……”
“滴!”扫码成功,女孩爽快地付了钱,拿着戒指高高兴兴地走了。
进货价十块钱的戒指,被奚岚抬到了三十,且对方还觉得占了大便宜,一口价都没还。
“不愧是我岚哥,销售界的奇才。”顾景城大声夸赞。
奚岚又谦虚颔首。这是他唯一擅长的了,如果过去做的“那些事”不算的话。
“岚哥你饿了吧?”顾景城把刚下班的奚岚半路劫来,两人都没吃晚饭,“你在这儿等着,我去街对面的便利店,买点啤酒炸鸡来。”
“哦好的,谢谢你啦。”这次的“谢谢”,奚岚是真心实意的。
顾景城站起来,踏过人行道。在背对着奚岚的这一面,他露出了隐藏许久的邪气坏笑。
他朝远处便利店门口、叼着烟的小混混一挤眼,意思是:该你上场了罗明,看你表现。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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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第三章出场的罗明吧?夜总会里、顾景城的小跟班。
所以说渣攻就是渣攻,他为奚岚悔婚的心是真的,可得到奚岚的手段却是渣的。他要是忽然变好了,那人设就推翻了。
奚岚为什么会上当呢?还是因为他喜欢顾景城。情人眼里出西施,顾景城再渣,在他眼里也是有魅力的。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呢?普通人要是被说“你身上有骚味”,早就不理那个人了。他之所以糊里糊涂做了陶桃的男闺蜜,其实潜意识里还是被顾景城的渣气质所吸引,就欲罢不能,想留在能看得见那个人的范围内。他把手机放在洗碗池边,就是证明。多次被性骚扰也不反抗,也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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