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呢,赶紧拿出来,我方当然同意!”罗凯乐不可支。
这种场景给被告整不会。
打官司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争一口气吗?
是的,对于少数人来说是这样的。
但是对于200元左右押金不退还的原告们来说。
如果能够收到2000块钱的赔偿。
那当然是美滋滋啊。
大家都是实在人。
能够把这一个巅峰市值200亿的互联网公司告上法庭,已经狠狠的出了一口恶气。
现在再拿2000块的赔偿。
爽!
爽的飞起!
爽的原地起飞。
看着罗律师强行按着这家市值百亿的互联网公司低头。
这丫的比爽文还爽好吗?
能拿钱!
能吃瓜!
能出气!
罗律师牛逼。
法官是知道双方的辩论焦点的。
无非就是赔了这7万人之后是否会开一个口子!
其他有着相同遭遇的受害者,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得到赔偿。
一旦有了这样的判决案例在前面。
那么后续的人数一旦诉讼请求和被告都是同一对象的话。
后续的受害者可以直接不经过判决。
直接来审判院这里,由审判院从共享自行车公司的官方账户上划拉钱。
直接拿赔偿。
直接拿钱。
直接不走起诉审查审判程序。
炎黄这边没有集体诉讼。
但是却有了另外一个比集体诉讼更好一点的方式。
这种方式…
节省司法资源。
同时兼顾公平公正审判。
相当的完美。
总不可能来一个相同的受害者起诉已变纳将近2000多万人。
岂不是要受审2000多万个案件?
那全炎黄的法官都来审同一个类似的案子。
那其他案子,更加严重的案子还要不要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