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老子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当初剿匪威武山,老子带人杀上威武山,生擒李伯天,怒杀八百匪徒,老子都才死了上百个弟兄弟。”
“还有前两年,老子对清河县的叛军出兵,只不过是三天两夜交战,便将叛军匪首杀得是溃不成军,死伤惨重,可谓是立下赫赫功劳,可即便是这样的战斗,老子都没有损失这么惨重过,怎么今天在这个小小的七侠镇吃了这么大的亏,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啊,终日打雁的竟然被雁啄瞎了眼睛,他妈的……”
温武一边怒吼连连,一边观察着唐士龙的反应。
他之所以说这么多,胡吹大气,还不是为了镇住这位紫衣候吗?
半月之前,这位名气极大的紫衣候到渝川军找到温武,说了玉米的事情,温武大喜过也能够,这件事情明显是一件大喜事儿,办好了的话,升官发财,指日可待,是讨好皇帝最佳的物品。
要知道,现在的地方官员都一股脑的想要在皇帝面前长长眼,所以一有什么稀奇事儿便会上折子告知皇帝,甚至有人将一头大肥猪贴了金箔,然后上折子告诉皇帝这便是传说中的麒麟。
皇帝当时还大喜,下令嘉奖那位地方官员,直到这头贴了金箔的大肥猪被运送到京城,皇帝才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丢了一个大脸。
不过皇帝的面子是不能折的,所以,即便大家都知道那是一头猪,但是文武百官都还是只能合起伙来夸奖这头麒麟长得真壮实。
虽然至此之后,皇帝就更加的谨慎,不肯轻易的赏赐地方官员,但是却也让不少地方官员看到了升迁崛起的希望,于是一有点什么稀奇玩意儿便会想方设方的弄到皇帝跟前讨赏。
而玉米的出现,就是给了温武一个大大的希望。
当时,唐士龙跟他说玉米的产量的时候,温武是极为不信的,只不过是碍于紫衣候身上皇权特许,便宜行事的金牌才勉强出兵。
可是,当温武抢了邓元东手里的二十万斤玉米,然后从邓元东口中得知玉米的真实产量的时候,温武的一颗沉寂已久的心瞬间爆发了,他马上就从心不甘,情不愿,变成了动力满满的执行者,甚至不用唐士龙再催便快马加鞭的赶到七侠镇来抢玉米。
因为他比谁都清楚,玉米这种祥瑞,只要上报朝廷,把事情捅到皇帝跟前,然后把真真儿的玉米摆在皇帝面前,那么就会获得天大的奖励!
要知道,那位知县只不过是送了一头贴了金箔的大肥猪便已经官升三级,这玉米比那大肥猪的惊喜程度,简直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
简直是米粒之辉与太阳争光,毫不客气的说,只要能够献上玉米给皇帝,那么他温武认为自己直接博取一个候爵之位也根本不在话下!
要知道,唐士龙这位紫衣候在战场上打拼多年,九死一生,连先登之功都抢了两三个,才封了一个紫衣候。
要是自己送上玉米给皇帝,那将会封一个什么候?
黄金候?玉米候?
每当想到此处,温武都会兴奋得不能自己。
可是现在,现实,却给泼了一瓢冰水,让他从头凉到了脚!
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小小的十三里村,一个谁也没放在眼里过的捕头,居然会有如此大的能量,组织起一只堪称可怕的箭队!
每当想起那密集的箭雨时,温武都会感觉通体发寒,整个人都不好了……
唐士龙没有理会温武的炫耀,在唐士龙看来,温武说的那些战绩在他眼中根本就不值一提。
如果不是形势所逼,如果不是身边无人可用,唐士龙怎么也不会找温武这种人合作的。
不过张北书倒是一个值得唐士龙敬佩的人。
只见此人摸着胡子思量一番之后,便说出了自己的破敌之策。
“敌人的箭队固然勇猛,但也不是没有破解之法,一来,此村没有城墙,只是有一些简单的防御工事罢了,只要近身,我等将士自然能够轻易瓦解他们的箭队……”
唐士龙点头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