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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第1页)

嘉庆十八年(1813),朝廷发觉侍卫官员及太监人等违禁吸食鸦片,皇帝命刑部定立科条。经刑部议奏,凡侍卫官员买食鸦片烟者,革职、杖一百、枷号两个月;军民人等杖一百、枷号一个月。皇帝均依议,命照此办理。对于太监吸食鸦片烟,命总管内务府大臣先行晓谕,如有犯禁者,枷号两个月,发往黑龙江给该处官员为奴;上谕并严饬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沿海各关不准私征鸦片烟税,违者,管关监督先行革职,朝廷重治其罪[5]

翌年,京城又查出广东贡生卢赞携带鸦片一案。嘉庆帝从中悟出杜绝外洋鸦片来源,&ldo;较之内地纷纷查禁,实为事半功倍&rdo;。[6]因此,上谕命令认真查禁海口,规定外人携带走私,一旦查出必须按中国例律治罪[7]

嘉庆二十年,又在崇文门拿获私贩,作案者是驻防广州的正红旗满洲骁骑校兴亮。他在去年随广州副都统萧昌进京时,顿起私贩鸦片获利的歹意,即凑借银140两,在广东购进洋烟14罐共重11斤,随带进京。为防查获,兴亮雇人偷带入城,由永定河冰上潜过芦沟桥,行至小井地方,即为兵役盘获,解至崇文门,供出兴亮等人。于是连同兴亮等一起解刑部审讯,各犯均供认不讳。[8]此案最后以兴亮遣戍新疆了结。此外,广州将军本智以拣派不慎,粤海关监督祥绍以查禁疏踪的过失,被交部议处。[9]一个烟贩牵连了两位大员,朝廷的处置不能说不严。

不久,两广总督蒋攸铦、广东巡抚董教增联衔上奏,报告香山县拿获了贩卖鸦片的奸商朱梅官等12人。该朱梅官等在澳门从洋人手中买得鸦片烟泥120个,每个约重二斤七八两,然后在洋面转手贩卖,共得银3840元。广东地方当局按兴贩罪将朱犯等枷号一个月,发近边充军[10]同时,主动奏请订立《查禁鸦片烟条规》,主要内容有二点:一、嗣后洋船运货到澳,应先开单报明各货,待查验后始准卸载,俟售货时纳税;二、奖赏拿获烟犯之人,赏银著失察的地方官赔缴,但仍需将失察职名咨部议处。[11]皇帝同意了蒋攸铦等拟定的条规,并命总督在执行前向外商宣布查禁原因及惩办办法,不准外商夹带销售,&ldo;如一船带有鸦片,即将此一船货物全行驳回,不准贸易。若各船皆带有鸦片,亦必将各船货物全行驳回,俱不准其贸易,原船即逐回本国[12]根据这个条规,中国第一次向外商宣布了将对来华货船实行检查的措施。

很明显,先帝在鸦片问题上的努力,着眼于&ldo;杜绝来源&rdo;,即既不准外商夹带鸦片入口,也不准国内种植罂粟、自熬土烟;同时,对兴贩、吸食也作了规定。方针是很正确的。因为不断来源,无以断根,不治兴贩、吸食,不能剪枝;只有治本,才能治标。从效果上看,黄埔的鸦片趸不见了;鸦片的输入年均增长幅度确实不算大。若从嘉庆五年起算,到十六年的11个年头中,平均每年输入4016箱;自嘉庆十六年到道光元年的十年里,平均每年输入4494箱。两者相比,每年只增加488箱,看来,数量也还是被有限度地控制住的。当然道光皇帝绝不会知道这些数字,但他完全可以从自己在位时期的现状中直觉到先帝禁烟业绩的。

历史地看待嘉庆一朝的禁烟,应当肯定这位万岁爷的决心和魄力,肯定取得的成绩,而不是笼统地说清代禁烟没有成效。但就朝廷禁烟的目的&ldo;断其来路&rdo;看,外洋鸦片走私并未断绝,内地罂粟仍在种植;从治兴贩、吸食看,兴贩、吸食仍在蔓延。&ldo;本&rdo;与&ldo;标&rdo;俱未根治,这也是事实。不过,这已不是嘉庆皇帝所能负责的了,贪婪的外国烟贩,见利忘义的中国走私犯,嗜烟如命的各色瘾君子,连同腐烂了的天朝体制,这一切,任何一个再英明的君主也莫可如何。嘉庆帝作为鸦片贸易史上第一个敢于正视现实、破除祖宗成法、严厉禁烟的清朝皇帝,实在是应该受到表扬而不应该挨板子的。

因为是第一个,认识就不可能很全面、周详。综观嘉庆一朝禁烟的动机,仅仅丛集于健康因素,还未能从危及国家上着眼。从嘉庆元年到二十二年,这位万岁爷共颁发了九道禁令、上谕和规条,视其内容,几乎很少将鸦片走私与白银外流的关系摆在首要位置上,而较多地着眼于揭发鸦片烟的毒害性。所谓&ldo;鸦片烟性最酷烈,食此者能骤长精神,恣其所欲,久之,遂至戕贼躯命,大为风俗人心之害&rdo;;[13]&ldo;无赖之徒私行买食,往往沉迷陷溺,伐性戕生,大为风俗人心之害&rdo;[14]等等,都是告诫谆谆的警语。所以,嘉庆朝的禁烟,仿佛是一个道德自救的行动,虽然带着圣洁的光环,却不能感化外国烟贩,也不能使瘾君子们皈依。

诚然,朝廷曾多次颁发过禁银出洋的诏令:嘉庆四年(1799)、十四年(1809)、十九年(1814)、二十年(1815)、二十三年(1818)都发布了银禁的上谕,除一件例外,其余都是把纹银虚耗说成了由于西洋奇巧货物&ldo;巧赚&rdo;而去,或说是&ldo;夷商偷运&rdo;及洋银换折所致,并没有提及鸦片卷走的症结。

所谓一件例外,是指嘉庆四年(1799)时任两广总督觉罗吉庆的复奏。这件复奏原文,目前尚未发现,但可从道光十六年(1836)两广总督邓廷桢的奏折中所引吉庆的建议可以看出,这位宗室觉罗已经朦胧地觉察了鸦片走私和白银外流的关系。邓折的原文说:嘉庆四年,前督臣觉罗吉庆议,以外夷之泥土,易中国之货银,殊为可惜,且恐内地人民辗转传食,废时失业,奏请不许贩卖,犯者拟罪,递加至徙流缳首,立法不为不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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