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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大上海(第2页)

哪个大亨会为了一个戏子花费千金?

真正赚钱的是百乐门之类的娱乐场所,那里的都是接受过新思想的舞女。

那里都是留洋过的富家千金,她们能歌善舞,回国后家里破产,只能沦为舞女。

这种舞女都是有文化的,且长相出众,最重要的是,人家曾是富贵家庭的千金小姐。

而能来这里玩的男人绝大多数是靠拳头在大沪海站住脚的,就是个土鳖,在他们的思想里,能弄到这么一位女的,也算没白混了。

陆明争为什么喜欢穿长衫?

很多沪海男人混好后,都喜欢穿长衫。

作为底层,他们接触最多的就是穿着长衫,趾高气昂的读书人或者小吏。

在他们眼里,读书人和小吏都是高不可攀的。

长衫代表了华夏几千年来的文化信仰,穿长衫的一般是士或文人。

在古代,穿长衫的人可以在社交场合坐着,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而穿短打,就是半截上衣的,则属于力巴、小厮、随从,只能蹲着吃饭。

陆明争是张尘第一个救下的人,那时候他还是个干瘦的力巴,讨要工钱时,被打的吐血,倒在了臭水沟中。

那时张尘正需要牛马打工人,所以救下陆明争,陆明争成为了张尘的手下。

陆明争对于张尘的忠诚度很高,如果有人杀张尘,他会毫不犹豫的挡刀。

陆明争小时候读过书,他属于寒门出身。

这里说的寒门是指祖上风光过,但是到了他这儿没落了!

而不是那种八辈贫农,那是贫民家庭,跟寒门攀不上!

家道中落,陆明争18岁来沪海,想闯出一番天地。

奈何这个世界要么靠拳头,要么靠关系。

这两样陆明争都没有,所以他在这里混到了20岁,还只能扛包包,还被克扣工钱。

他家里的母亲和父亲的二房,也就是姨娘跟她的女儿同父异母的妹妹,也需要他养活。

若不是遇到张尘,他早就死了,现在他是张尘身边最忠心的毒蛇。

为什么叫毒蛇?

除了家里人、张尘和自己人,他对付别人都是不择手段的,人也是成长后才知道靠书生气是不能成事的。

张尘给自己表了个字七杀,现在道上都尊称为七爷。

毕竟这年头连个表字都没有,那显得档次很低!

只有大家庭才会取表字,穷人家或者底层居民那都是贱名,是为了好养活,什么狗蛋、狗剩、二狗、羊蛋、粪球这种,都是惨不忍睹的名字。

“去将小翠找出来,今天我们飞鼠帮老大金钱鼠要捧她!”

就在张尘看戏的时候,外面传来呼喊声。

张尘的100个手下端端正正的坐在后面看戏,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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