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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第25节

&ldo;事情,已,已经发生了,节哀顺便,看开点。&rdo;项维关上门,跟恋恋不舍地王显民一起进了电梯,&ldo;对了,你跟你未婚妻的朋友,罗嘉馨,熟吗?&rdo;

&ldo;说实话,不太熟。&rdo;王显民摇了摇头,感慨,&ldo;我跟秀丽,工作的性质不太一样,所以她有她的朋友圈子,我有我的朋友圈子。秀丽是个独立性很强的人,我们约好了,就算是婚后,我们也不能干涉对方的交际跟工作。&rdo;

&ldo;是吗?&rdo;

&ldo;当然了,就比如,她喜欢听爵士音乐,我却喜欢听民乐,她喜欢去西餐厅,我却喜欢下馆子,她喜欢猫,我喜欢狗,她喜欢看鸟,我却喜欢养鱼。&rdo;王显民哈哈笑了起来,&ldo;了解我们的人,还以为我们喜好性格大相径庭,一定合不来,没想到,我们走在一起八年,今年还准备把婚给结了,好好过日子,谁想到‐‐&rdo;王显民又重重地叹了口气,&ldo;要是查清楚了利丰稻真是那个杀害了秀丽的混帐,一定不能轻饶。&rdo;

项维同情地点点头,却想到了利物浦。

要利丰稻真是凶手,便意味着利物浦要失去爸爸,他该多难过?

日期:2010-3-1819:49:00

罗嘉馨看着找上门来的项维,听他说明来历,把案发当天的经过又复述了一遍,跟之前她的口供并无多大出入。

&ldo;我说,一定是那家伙干的,要不然他怎么会出现在秀丽家里?要不然他也不会见到我便慌慌张张地逃了。&rdo;罗嘉馨肯定地说,&ldo;一定就是那个家伙。&rdo;

&ldo;是吗?&rdo;项维搔了搔头,&ldo;你先,见见到了冲出来的利丰稻,然后进屋,发现了死去的张秀丽,然后报报警,接着?&rdo;

&ldo;我一看秀丽出事了,就想起那家伙了,于是一边拿我的手机报警,一边追了出去,可是,等我追到电梯口的时候,电梯已经下到三楼了,我怕他逃走,所以从后面的楼梯间冲了下去,可是我追到一楼的时候,那家伙早溜没影儿了,幸亏管理处的保安说认识他,知道是回收工人,警察一来,我就把见到他的事情告诉他们了,所以才能马上逮捕到那个家伙。&rdo;

&ldo;楼梯?对了!每座电梯楼都会有备用楼梯。&rdo;项维想起什么似地点点头,&ldo;张秀丽的那幢住宅楼的楼梯间有装闭路电视吗?&rdo;

罗嘉馨摇摇头,&ldo;我听秀丽说,他们今年是打算装的,管理处正个各户人家筹集资金呢。&rdo;

所以,只按照电梯与保安处的录象,并不能完全确定,案发当天张秀丽的访客,就止有罗嘉馨跟利丰稻,不能排除还有其他人从楼梯上去找过张秀丽的可能。

&ldo;你知道张秀丽,跟她未婚夫王显民,感情好吗?&rdo;

&ldo;王显民?还好吧,他是秀丽的高中同学,他人挺不错的,对秀丽很好,就是太没志气了一点。&rdo;罗嘉馨看项维不太明白,解释,&ldo;你知道,两个人的工作性质完全不同,一个是世界排名50强以内的大公司,一个是无名私企的小职员,虽然说除了工作,生活里还有许多其他事物,但对事业心很强的秀丽来说,工作是她的大部分,而王显民这人似乎要求不太高,大男人的成天喜欢跟什么猫啊狗啊鱼为伴,有时候看王显民不思进取,秀丽忍不住会发发牢骚,可他从来没当过一回事儿,秀丽曾经恨铁不成钢地说,要不是看在已经走在多年的情分上,她早决定出国去了。&rdo;

&ldo;出国?张秀丽有出国的打算?&rdo;项维问。

&ldo;对,秀丽的公司决定派她到英国总公司驻职,好几次都是因为考虑到王显民所以推掉了,今年她似乎还在考虑中。&rdo;罗嘉馨惋惜地叹了口气,&ldo;我也是前天,就是秀丽死前一天才从她口里听说的,总公司那边的经理很欣赏她,年年公司要推荐人员到英国深造的时候,他不管秀丽推辞了多少次,都一定把她列为合适人选的首位。所以,我还担心,要是今年秀丽决定去英国的话,我才不想送那对孔雀给她呢。&rdo;

&ldo;孔雀?&rdo;什么有钱人家会养孔雀?

&ldo;对啊,王显民不是喜欢动物吗?她似乎也想着尝试去理解一下养动物的心情,于是便跟我提到说要学着王显民一样养养宠物。所以她死的前一天我才会送她那对孔雀的。要我说,秀丽对王显民可真是没得说了,要是我啊,早换人了。&rdo;罗嘉馨撇了撇嘴。

项维哑然。

日期:2010-3-1919:14:00

从案发现场收取到的指纹,以及在利丰稻身上发现的血迹的化验报告出来了:张秀丽死亡现场曾经被人清洁过,张秀丽的房间虽然狼籍,失窃首饰现金被毁坏的保险箱也没找到任何人的指纹,可是,在张秀丽死去的时候所穿的衣物上,报纸架上还有门把上,都发现了利丰稻的指纹,所以张秀丽死亡的那段时间,利丰稻确实呆在现场,而他身上的血,也证实是属于张秀丽的。

所以,是利丰稻干的确认无疑,接下来,让他招供,找到失窃的财物便证据确凿了。他看项维翻着那份化验报告,心想不信还有其他解释。

&ldo;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假设现场被,被利丰稻处理过,但他为什么却忘了处理报纸架上与门把上的指纹呢?&rdo;

&ldo;因为他忘了,或者是,时间不够了。受害人的好朋友正在赶来,比起在杀人现场抓个正着,还不如先逃为妙。至于屋子里留下的指纹,他大可以找其他借口,比如向受害者讨口水喝的时候留下的,不过他再怎么狡辩,他身上带着受害者的血却是不容争辩的事实。&rdo;他冷哼,&ldo;一定是利丰稻把受害人摔在茶几上的时候不小心沾到的,所以这可以解释受害人身上有他的指纹,以及他带上的血迹。&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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