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煜毫不犹豫地下马,解下披风把孩子裹在怀里,再迅速翻身上马。孩子睁着溜圆的大眼睛看一眼陌生的年轻男人,哭得更大声。“小宝不哭啊,哥哥带你骑大马。”就像小时候萧灼华哄他一样,顾煜也轻声地哄着这个孩子。孩子抽噎着在他怀里慢慢睡着了。顾煜向平民逃窜的方向策马疾驰一段,果然看见一个身着灰色毛袍的女人逆着人流焦急地往回走。“看好你孩子!”时间紧迫,顾煜将孩子连同披风一并交到女人手里,在她感激的目光下快马加鞭回到站场。回去的路上,顾煜突然想起鲁日特平民大多不会中原话。唉,白说那么多。赤影军快逼到王帐的时候,律骨浑骑马出来迎敌。顾煜早就快要杀疯了,信心十足地提起自己的宝剑,准备直取律骨浑的项上人头。灼华,灼华,我马上就要见到你了。你肯定想我了吧,我们马上就能团聚了。我以后定会好好护着你,从此我们不再分离。顾煜美滋滋地想。这一路杀敌千里,尸横遍野。年少风雅的将军怒发冲冠,鲜衣快马,只为再见心上人温柔的容颜。顾煜紧握着剑,想象着见到萧灼华的情景,不自觉地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顾将军,你来认认故人!”律骨浑别有深意地放声奸笑。一个身形瘦弱的黑衣人骑一匹白马,突然从律骨浑背后现身,如同暗夜里寒冷的疾风一般,手持一把短匕直奔顾煜。顾煜一眼就认出,那是……萧灼华。萧灼华墨发高束甩在身后,青丝随风扬扬三千,身着宽松厚实的黑色兔毛滚边袍,与以往的素净淡雅的装扮相比起来显出一番别有韵味的清冷飒爽。脸上抹了浓重的胭脂,眼尾添了凤尾蝶似的妩媚红线,脸颊微红胜过腊月寒梅的冷艳,唇色深红将本就俊秀的脸庞点缀得光鲜灼灼如桃花。顾煜身后的将士们都没见过这架势,无人敢轻举妄动。“鲁日特部裕狄王,律荣。”萧灼华满目柔情凝视昔日夫君的眼,说出来的话却好像在警告一个陌生人,“特来护驾。”顾煜愣了神,横着剑呆坐在马上,感觉这不是萧灼华。他的华哥哥不会这么对他说话的。不会的。“你不是萧灼华。”顾煜不忍拔剑相向,只是迷茫地望着眼前的人,“你们这帮可恶的北狄,把萧灼华藏哪了?”“小将军怎会不认得妾身呢?”萧灼华目光忧伤地迟疑一瞬,随后抬手将刀尖对准顾煜的脖子,灿然一笑,红妆分外妖魅,“你的灼华就在这啊,就是你平生最痛恨的北狄啊。”“为什么我们一直都要两相对立。”顾煜把剑抵在萧灼华胸口,星眉朗目带着无限酸楚,含着泪质问这个曾让他在许多个深夜里思之如狂的心上人。“大概我们之间,”萧灼华仍是疏离地笑着,语气冷得让顾煜心寒,“也只剩下……对立了……”宿命的残忍和重逢的无力一起涌上心头。顾煜满心别恨难出口,只剩下欲语泪先流。顾煜一生杀敌无数,可面前这个敌人却让他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这是谁啊。这是将他无微不至照顾到十岁的哥哥。这是在他身下雌伏过三年的罪人。这是为他孕育着孩子的地坤。这更是他心目中唯一的妻。曾经相伴,春意凭栏,儿时清欢;别离时难,剪却丝蚕,情深亦乱;今朝两看,聚首星散,仇敌喟叹。“跟我走。”顾煜的泪落到马鬃上,满眼通红地对萧灼华说,“听见了吗,我带你走。”“本王是身陷泥潭的人,早就出不去了。”萧灼华冰冷的语气里流露出心酸无奈,手上加重力道,用锋利的匕首轻轻划一小下,在顾煜颈间留下一丝血色,“如果你不退兵,本王不介意杀了你。”“我退兵。”顾煜平静地说。“末将——”“甘拜王爷下风。”顾煜放下剑,对上萧灼华惊愕的眼。这个年轻气盛不曾投降过的将军,此生唯一一次败倒在一双桃花眼下。“不是我顾煜打不过你,是我心甘情愿。”顾煜微微歪头,碎发随风摆动,傻小子似的对萧灼华笑着,“夫人。”萧灼华眼眶湿润,手抖得很厉害,颓然地把匕首扔在黄沙里。顾煜已经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将一切错误归咎到萧灼华身上的冷漠之人了。他在别离的日子里成长,想明白了很多事,解开了很多心结。顾煜很想对萧灼华说说他这几日红着脸在心里排演过千万次的情话。哥,我好爱你。往事不可追,可我想和你……走完余生的路途。只可惜,顾煜如今再没机会拉住萧灼华的手认认真真地道歉,听他说一声“哥什么时候怪过你”。顾煜直到最后退兵都没舍得提起剑,甚至连具有压迫作用的信香都没释放半点。顾煜含泪转身,只留给萧灼华一个悲凉的背影。别离时那人如血的红唇铭刻在了顾煜的脑海,他多想忘情地吻上那抹鲜艳,尝尝红尘的醉人滋味。可他该以什么身份来吻萧灼华呢。是往日的仇家,是把他休了的夫君,还是今日的宿敌?从前的记忆渡过孽天的情海,化作刀刃将他的心捅得百孔千疮。回去的路上,将士们看着铁马金戈的将军哽咽宛如孩提,感叹平日里再冷静的人都难过这世上的情关。一次退兵不算什么,北狄如今战败已成定局,这和前几日生死未卜的兔毛山大捷不一样,如今没人会埋怨顾煜什么。顾煜哭的是,他没办法带媳妇回家了。狄军经过多次打压已是元气大伤,短期无力再犯。夏军损失也不少,养精蓄锐等待着下一轮血战。顾煜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练兵,吃饭,睡觉,想媳妇。可将士们发现,将军不再对别人提起他的妻,再也没有羞涩地笑过,本来就沉默寡言的人,如今几乎一天到头连话都不说。夜色微凉,顾煜一个人坐在几案前喝闷酒,借着营帐里昏黄的灯火,翻看身上棉衣的针脚。萧灼华从小就精通女红,修长的玉指飞针走线,总能变戏法一样给顾煜做出好看的衣服,让小孩高兴得眼睛发亮哇哇直叫。后来萧灼华做了顾煜的妾,满眼温柔把缝制好的新衣小心翼翼递给顾煜时,却只换来一顿毫不客气的羞辱。顾煜一边骂他脑子有病,做这么厚不得把人热死,狗都不穿,一边亲手把崭新的衣服撕烂,狠狠摔到地上。萧灼华低垂着眼眸不说话,神色淡然让人看不出情绪,只是颤抖着缓缓蹲下,拍拍烂衣服上的土,珍宝一样抱在怀里,一个人落寞地离去。顾煜不知道,萧灼华微薄的月例早就被王总管克扣得所剩无几,却仍惦记着给顾煜做衣裳。萧灼华去街上相中了好料子但是囊中羞涩,又笨乎乎的不会讲价,数着小铜板攒很长时间的钱才够扣扣搜搜地买一点。萧灼华蜷缩在柴房点起微弱的烛光,一边咳嗽一边认真地缝,身上疼得握不住针的时候会急得掉眼泪。他自己常年病着身上发冷,误以为顾煜也冷,生怕他的少爷冻着,做的衣服偏厚,不是故意想惹他生气。萧灼华入府后给他做的衣服中,顾煜只穿过这一件棉衣。没想到这件棉衣在这个格外冷的冬天热乎乎地将他包围,何止是给他带来一丝暖,简直能让他忘记了边疆的苦寒。曾经那么用心为他缝制一件征衣的人,现在却会对他说出那么绝情的话,让顾煜恍然觉得自己深爱的人可能从来没有爱过他,从小到大对他的万般柔情只是因为迫于无奈的寄人篱下。罢了,人家现在是王爷,哪会把他一个将军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