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除了挠爪子的声音外,安德烈还能还时不时听见不长眼的猎人曲着指节在棺材盖上“奏乐”。
安德烈从未想过变成吸血鬼后,他还有缺觉的时候。然而楼下餐桌旁的老管家面目和蔼,朝他微微鞠躬,问:“睡得好吗,安德烈先生。”
“……”安德烈扭头看了看撅着屁股,像只小香猪一样埋在食盆里的弥撒,叹了口气,违心道,“还行。”
猎人的早餐很简单,面包咖啡外加一片煎出油脂的培根。一边的小盘子里,还放着由于隔夜,已经塌架的牛排面包。
而长桌的对面,餐盘却十分独特。安德烈面前只有一只剔透瓷碗,旁边摆着一只瓷勺子。汤碗里盛满了粘稠的猩红液体,上面还用不知道什么成分的糊状物做了拉花。
如果不闻味道,看起来就像红菜根放多了的罗宋汤。
安德烈碰了碰碗边,感到了一丝温热。
“鹿血。”莱恩斯看到安德烈盯着汤面的拉花,继续解释,“鸡肉茸,熟的。”
昨晚的半只母兔不够吸血鬼塞牙缝的。莱恩斯绝不允许家里住着一只饿肚子的吸血鬼,于是任劳任怨在清早起床,跑去森林猎了一只鹿回来。
多此一举的拉花是老管家的杰作。为此他付出了弥撒半天的粮食,手背多了一道划伤。
这该死的仪式感。老管家端着汤出来前,手背都还在疼,但加了白色肉蓉的鹿血看起来多了几分属于人类的美味。这是一个尽职尽责的管家应该为主人的餐桌付出的。
莱恩斯没有这样的美学追求,看了一眼管家,撇清了自己:“不是我准备的。”
“谢谢。”安德烈看了莱恩斯一眼,又看了看管家,接受了老管家的好意,并选择对“出卖”忠仆的猎人实施冷处理。
动物血并不美味,但总比不知名的研究员调制出的人造血好喝。
用过早饭的安德烈抱着弥撒在屋子后院散布,很不巧地碰见了他的“食材库”。
这只鹿年岁大了,懒洋洋地窝在草地上。面前摆着一捆上好的草料。老管家正蹲在地上,捉住鹿的前蹄包扎。
显然取血的部位不是动脉,难怪味道不鲜美。
安德烈对这副景象一眼难尽,而他怀里的弥撒却把老鹿当成了争宠的敌人,瞪着眼呲着牙。
安德烈被吵的耳朵疼,一手盖着弥撒的眼睛,远离了后院。
一连几天,别墅至少有一餐桌上会摆着一碗新鲜鹿血。虽然填不饱肚子,但聊胜于无。
安德烈不为此感到放松。喝血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动物血液永远比不得人类脖颈处的血液甘甜,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