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ahCarey是他很喜欢的一位歌手,每次心烦意乱的时候,他会习惯性地听她的歌来平复情绪。《Whenyoubelieve》是他听得次数最多、时间最长的一首歌,当年他父亲去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经常因为思念父亲而无法入睡,全靠听这首歌才慢慢撑过来。
江铭张开嘴,刚想问问白晴喜不喜欢这首歌,她抢先一步开了口,坦言她很喜欢这首歌,还询问他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江铭略微哑然,“心有灵犀”四个字浮上心头,他暗暗觉得好笑,同时又为这样孩子气的联想而开心。
他不愿意暴露自己内心那点儿幼稚的雀跃,故意用清淡的口吻回答了她的问题。
下车以后,江铭送白晴到公寓楼下。
门栋的灯光如水般流淌在她身上,他清晰地从她凝视自己的目光中读出她的不舍,正要念出她的名字,问她几时有时间去南京找他玩,却赫然看到她风衣衣领后面挂着的黑色吊牌。
他看了看她的脸,马上意识到,她确实为了见他特意打扮了一番,这件风衣说不定是她下午临时出去买的,因为太紧张了,才会忘记撕掉吊牌。
他抬起手,想提醒她,心却没来由地疼了一下,制止了他的动作。
一想到她会因为这张吊牌而难堪,甚至不敢面对他,他就有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疼。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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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南京已是第二天晚上九点,江铭没有直接回住的地方,而是把车开到J大附近某间不起眼的小酒吧门口,下车走进去。
酒吧的生意照旧冷清,除了坐在吧台后面独酌的老板霍奕楷以外,一个顾客都没有。
节奏强劲的摇滚乐充斥耳膜,女主唱的声音铿锵有力,却没能驱散一室清冷。江铭一向听不来这种愤世类型的摇滚歌曲,不禁皱了下眉。
霍奕楷见到他,笑道:“怎么今天有空过来?”然后转身去酒架上拿了一瓶啤酒递给他。
江铭摆手:“我待会儿得开车回去,给我倒杯水就行了。”
霍奕楷耸了耸肩,给江铭换了一瓶矿泉水,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然后隔着吧台坐到江铭正对面。
霍奕楷今年四十六岁,个子不高,在男人中间算是中等,皮肤是那种很亮眼的古铜色,他经常健身,身材保持地很好,总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样子,所以看上去并不像是超过四十岁的人。
江铭读大一时就认识了霍奕楷。霍奕楷身上并没有一般商人的市侩之气,为人友善亲切,谈吐颇为风趣幽默,跟他聊天,总是让人心情愉悦。他比江铭大了近二十岁,但这个年龄差并不妨碍他们两个人成为关系不错的朋友。
江铭揉一下耳朵:“换一首歌吧,这歌听得我头疼。”
“OK,”霍奕楷起身按停音乐,短暂的安静过后,一首抒情的英文歌响起,“MariahCarey的歌,你的最爱,没意见吧?”
江铭挑起嘴角笑了笑,没作声。
霍奕楷打量他,问:“有心事?”
江铭摇摇头:“谈不上有心事。”停顿一下,他说,“我打算追求一个女孩子,却不知道应该什么时候跟她挑明。”
霍奕楷来了兴趣,眼睛一亮:“什么样的女孩儿?说来听听。”
“你见过,我读大一跟女朋友分手的时候,她来你的酒吧找过我。”
霍奕楷蹙眉,笑了:“是那个小姑娘呀,挺好的。她现在还喜欢着你?”
江铭淡笑:“应该吧。”
“那不就好办了,你表白,她肯定会同意的。”
“我在南京,她在瀚宁,一开始就异地恋,对她太不公平了。”
霍奕楷大笑:“看来你现在很在乎她的想法。当年我问你跟她怎么回事,你的态度可不是这样的。怎么突然就喜欢她了?”
江铭沉吟一下:“也不算突然。几个月前在老家重新碰到她,后来有了一些联系,对她的感觉就慢慢变得不一样了。昨天去瀚宁市出差,约她吃了晚饭,见到她,我很开心,觉得跟她在一起,会很不错。”
霍奕楷喝一口酒,说:“难得你有了想恋爱的想法,我赞成你去表白,越快越好。拖久了,小心她被别人抢走了。”
江铭思索一下,笑了:“也许我应该去瀚宁市工作了。”
霍奕楷放下酒杯:“你不会要辞职吧?”
“我们公司在瀚宁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过年之后正式运转,总部这边一直在问有没有人愿意过去,我想,这是一个机会,我应该过去,那样就不用异地恋了。”
霍奕楷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还没跟她在一起,你就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啊。大家挤破脑袋想留在总部,你倒好,主动把机会让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