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美,皮肤白的发光,这个小破村居然出了这么一个绝色,本少爷时来运转,哈,美人跟我走吧,以后好好服侍本少爷,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矮个子男衣服华丽,珠串为头饰,编了一条辫子垂在额头边缘,华贵的衣服却难掩俗气的打扮,面目丑陋,小眼睛塌鼻子,牙齿发黄,眼里淫光乍现,滑腻如蛇的猥琐视线上下打量着男人穿戴严实的身躯。
哼哼,以为脸上抹泥巴就可以蒙混过关,本少爷阅美无数,花丛猎艳的老手呢。
啧啧,这个男人清高自持的傲气神情真是要了本少爷的老命,气质完全不像是平民窟小子,一身气度更像是锦衣玉食堆砌出来的大少爷,艹真想弄哭他,一定要在床上狠狠折磨他,让他求饶,哭泣。
光是那斜飞的剑眉和沉戾深邃的眼,也足以令一些心思不轨的三流家伙盯上了他,越是高傲越是想让人征服他的身心。
况且他身材超级好,穿着如此卑微的普通衣裳,也掩盖不住一身的贵气与高傲,越是目下无尘的姿态,越是吸引某些变态想征服他,把他欺负到哭。
真是一幅混混少爷逼良为娼的现实画面,可惜周围的村民没有一个人敢出头,他们只是普通老百姓,哪敢得罪家里有钱有势的矮个子男。
徒磊也不需要别人为他出头,自幼习武,教导他的师傅都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他骨骼清奇,乃是几百年来绝无仅有的学武天才,若非失忆暂时忘了武功,也不会被林祭芜“欺负”了一晚上。
之后的夜夜笙歌,食髓知味,太子爷口是心非,硬是不肯承认自己恢复了记忆,他怕丢尽了皇家祖宗的颜面。
自欺欺人做了一次,第二次又给自己洗脑,一次复一次,太子爷还没有看清自己的心,他就是大傻瓜,太傅也曾称赞他才华过人,不输于状元之才,龙驹凤雏转世,如此聪慧过人的他奈何敌不过情爱的诱惑,一朝输了自己的心,差点忘了自己的责任。
徒磊曾不止一次怀疑自己学了十几年的为君之道,被狗啃去了吗?他愧疚于父皇的期许,还有一众追随者的忠心。
后来孩子的出生更是左右了他的想法两天两夜,他第一次犹豫自己要不要走,还是把孩子一起带回去,骗父皇这个孩子是别的女人生下来的,可是日期不对啊。
月琅国女子也是十月怀胎生孩子,男子才是三月生孩子。
若是徒氏皇室知道孤与男子相爱有了孩儿,定又是一场震惊朝野上下的大风波,恐怕他的父皇会发疯的,帝皇一怒,伏尸百万,还可能给林祭芜和他们的孩儿带来生命危险。
徒磊多果断的人,还是忍不住踌躇。
徒家人骨子里是无情的,只有上了心的人才会关注,其他人都是无关紧要的蝼蚁之辈。
徒磊曾经无意间撞见了林祭芜和崖安他们的会面争吵,第一次听见有人骂他“蓝颜祸水”,说他“配不上”林祭芜。
徒磊想笑,狭长魅惑的眼睛里却一点笑意都没有,心气高又自信的太子殿下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被人嫌弃,顿时气到理智全无,从来只有孤嫌弃别人的份。
自幼金尊玉贵被人捧着哄着长大的太子爷很不高兴,认死理必须要矫情一回——他应该走,应该回到自己的位置。林祭芜若是真心喜爱孤,必定会千求万求孤回他的身边。
林祭芜的确如了太子爷的愿,临死还想着太子爷,只可惜,二人的结局是天人永隔一方,碧落黄泉两茫茫。
当然,聪明反被聪明误,太子爷在某方面也真犯了傻气,太子爷还没有搞清楚自己才是欺负林祭芜的那一方,等他回到大庆,偶然的机会下看到了贴身小太监的话本子,他方恍然大悟红成番茄脸。
徒磊心情不悦,眸色暗沉,十分不耐烦地审视了眼前这个花痴又猥琐的矮个子男,凭他这种货色也敢觊觎本太子的美色,你以为自己也是林祭芜那个混蛋嘛,真的是不想要脑袋了。
“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话音方落,徒磊脸色变了变,不甘心地补充道,“不用打死,脏。”潜台词是半死不活更好。
跟在徒磊身边多年的暗卫们心领神会主子的意思,下手专门挑隐患严重的地方打,这种伤暂时不会爆发,一旦爆发就马上七孔流血,浑身如蚂蚁啃噬般痛苦万分,直至自残断气。
矮个子男若知道自己的荒谬举动给自己日后带来了灭顶之灾,一定会后悔死了自己找错人,毕竟对他而言,美人何其多,何必栽在一个棘手的辣美人手上呢。
纯粹是寿星公上吊找死啊!
矮个子男在一个月后断气前,才恍然大悟人家的报复早就埋下了祸根,只可惜为时已晚,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