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渊点头:“所以我才叫你们慢慢来嘛,那就先不提财产的事,先把出妻给朕废了。”
“只许和离,不许出妻。”
吴长青松了口气,拱手道:“陛下圣明。”
他这话刚落音,就听见林渊说:“财产嘛,五年后再提吧。”
第154章154
北京城春亨区,这里是以前大都春亨坊,紧挨着城墙,算是整个北京城的偏远角落,原先住在这儿的都是贫困人家,请不起家仆的那种。
如今大都变成了北京城,他们的日子似乎变了,又似乎没变。
“赵根家的,快去收衣裳,我看这天不好了,指不定过会儿就要下雨。”大娘站在院子里,朝隔壁愿意喊。
隔壁屋子里走出一个新媳妇,脸蛋圆圆的,眼睛不大,但生得健康,健康在这时候就是美了,她回道:“大娘,您家的咸鸭蛋腌好了吗?我家的想吃,我用粟米跟您换。”
大娘笑道:“那好说。”
小儿从屋里跑出来,腰上挎着一个布包,嘴里咬着馍:“娘,我上学去了。”
大娘拍了拍他的头,她在这小儿之前有四个儿子,战乱的时候都被强拉去当了兵,老头子断了条腿,逃过一劫,就有了这个小崽子。
原本以为这孩子活不下来,战乱的时候没什么吃的,他们家又没地,但小崽子命硬竟然靠着糠和树皮草根活了下来,活到了现在,运气又好,还没长大天下就太平了。
如今区里开了学府,不受束脩就能去,只需要交书本费。
不过也只有年纪小的有这等优待。
待读完了小学,再想去读中学就要教束脩了。
但若是成绩好,就有奖学金,说不定不必花钱读书,还挣钱呢。
读书是好事,以前不愿意送孩子拜先生,是因为没钱,不仅要花钱,家里还少一个劳动力。
普通人家的孩子能走路就开始干活,到了七八岁,也算是劳动力了。
现在钱比以前好挣了,孩子读书花不了几个钱,再说了,能认点字,书读完了能找好活干,只要会打算盘,怎么也能去当个账房,要是字再多认些个,去店里学上一段时间,就能当掌柜。
现在看着小崽子一蹦一跳地朝学府走,大娘满是风霜的脸上刮起了笑容。
连褶子都洋溢着快活的味道。
新媳妇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里头也有个小崽子,不知道是男是女,是男是女都好,如今世道变了,女孩也好活命,也能挣钱。
“前头老李家的媳妇要跟她男人和离。”大娘一边收衣裳一边说,“说是她男人把家里的钱都拿去嫖了,她跟她儿子整日里饿着肚子,还要被老李打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