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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点兵聚将(第1页)

时光过的飞快,眨眼之间,两年过去了。两年间,元起的身边发生了几件大事。

首先,自家大哥元和于一年前完成大婚,婚礼虽不算太隆重,但是这个世界时期名门世家都很看重礼节,所以,元和的婚礼从清晨弄到黄昏,才算是礼成。这让在一旁观礼的元起心中大声叫苦。如果把新郎官换成是元起,说不定他立刻就会落荒而逃了。更让元起无奈的是,许多名士都前来贺喜,自然少不了自己那位未来的岳父——名满天下的鸿儒锦尚,最让元起头疼的是,这次锦尚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来了他唯一的掌上明珠,有才女之称的锦衣。也就是元起未来的妻子。

这个年代对贞操什么的看的不重,所以也就没有后世那些婚前不能相见之类的习俗。元鹰和锦尚二人非但没有阻止元起和锦衣见面,反而极力促成二人的独处空间。试图让两小进一步的了解,加深感情。所幸婚礼的第二日,锦尚便因有事,带着锦衣离开了。让元起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过通过两天多的接触,元起觉得锦衣确实是位才女,而且还是倾国倾城的那种。锦衣在清风处听过那首元起写给齐天的小诗之后,一炷香的时间,竟然将这首小诗的意境改编成了琴曲,清扬激越,十分动听。临别时,锦衣红着脸问元起对自己的印象如何,这就等于是在问,对二人婚配之事是否满意。元起费了好大的力气,也没好意思说出口喜欢、很喜欢或是非常喜欢之类的话,只好写了一首《相见欢》送给锦衣。相见欢: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锦衣绯红着脸,珍而重之的收起了元起写的小令,然后拿出自己的手帕,在上面写下了八个字:君若相惜,妾不负君。就这样,元起和锦衣第一次见面就匆匆结束了,但是两个人的心中,却都留下了对方的影子。元起也不再和以前那样,扭扭捏捏了。

还有一件事,是在元和大婚后不久发生的。因为朝中外戚和宦官的争斗日益激烈,以大将军范进为首的外戚和以陈让为首的宦官,为了争权夺利,大肆征召党羽。后来被皇帝元宏发觉,元宏虽然昏庸,但还没昏庸到放任两派肆意分割皇室权力的地步,于是,元宏在皇室宗亲中也提拔了一批人,到京城京城担任要职,元起的大哥元和就被征召为侍中,到京城上任去了。

除了上面的几件事之外,就没有其他能够打动元起的事情了。两年来,元起绝大部分时间里,就是去正阳谷和齐天钻研武艺,相互切磋。两年下来,元起的武功可谓是一日千里,力气也变得更大了些,而且他还根据前世的经验,自成一派。而齐天因为修炼了朝天诀的关系,武艺也是百尺杆头再进一步。两人的切磋也从开始的步战,延伸到骑战、暗器、弓箭、拳脚、力量的比拼等等,除了拼酒之外,两人几乎把能切磋的东西,全部切磋了一遍。

此刻,正阳谷内和往日一样,响起了兵器碰撞的金铁交鸣之声。原来,齐天和元起兄弟二人,正在进行着骑战的切磋。

齐天催马狂奔,手中齐天戟猛然直刺而出,奔袭元起的左肩。元起一抖缰绳,坐下的玉麒麟四蹄一错,向旁边跳出了半步,躲开了齐天的攻击。随即,元起一挥手中长戟,一圈一点之际,在空中抖出三朵戟花,分别刺向齐天的左右双肩和眉心。

齐天大喝一声来得好,齐天戟变直刺和横轮,斜斜的向元起腰间斩来,同时戟尾翘起,伸出左手握成拳,在戟尾用力得打了一拳,巨大的力量使戟尾受力震荡,高速震荡的同时,竟然幻化出三道戟尾,向着元起刺来的三朵戟花迎去。这一招,正是齐天从朝天诀中领悟出来的杀招。两年来,齐天因为修炼朝天诀的时间还短,领悟的还不是十分透彻,可也相对应的将领悟到的东西,融合到了自己的戟法中,虽然还没有达到像元起那样的自创一门戟法,但也是让原本就威力十足的戟法,更多了几分神鬼莫测的变化。

元起一击不中,立刻催动玉麒麟加快速度向齐天冲去,同时戟法一变,双手分别握住戟尖和戟尾的柄端,抡起一道弧线向齐天砸去。这一击,融合了玉麒麟的冲击之力,和元起本身的巨大力量。长戟因为承受着元起的巨力,戟杆都被弯成了弓形。齐天见元起这招使出来,不敢大意,齐天戟一顿一收,略微蓄力,然后再次猛刺而出,直指元起手中已经变成弓形的戟杆正中央。

看到齐天的变招,元起嘴角带起一丝笑意。眼看戟尖就要刺到戟杆上了,元起握着戟尖处柄端的左手忽然松开,被弯成弓形的戟杆得以释放,戟尖夹带着巨大的惯性,猛劈向齐天。

齐天被元起出其不意的变招打了个措手不及,急忙用戟格挡,双戟各自带着主人近乎于巨兽的力量碰撞在一起。

铛——铛———铛————余音连绵不绝,显示着这一碰撞究竟有多么的剧烈。二马相错而过,各自又向前跑出了十几步远,又同时调转了马头,使齐天和元起打马相对。不过二人相视了一眼,都没有在发起进攻。原因只有一个,元起手中的长戟已经断裂成了两截。要知道,齐天的齐天戟可是神兵利器,而元起手中的长戟只是普通的凡铁打造的兵器而已。这两年来,这样的情景已经不知道出现过了多少次,被齐天戟摧毁的兵器真可说得上是不知凡几了,若不是清风靠着卖金丝叶的收入,恐怕元起连一把短剑都买不起了。

“二弟真是进步神速啊,这才短短两年光景,就能和我交手五十回合了。”齐天由衷的赞叹道。

元起扔掉了手中的半截戟杆,羡慕的看了齐天手中的齐天戟一眼,说道:“总有一天,我也要弄一件神兵利器,免得老是被大哥压着打。”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自山谷外响起,谷中的两兄弟转头向谷口看去,只见一个身着衣甲的军士策马狂奔而来。等到他进入谷中,看到元起之后,拍马跑到元起面前,然后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双手抱拳,对元起说道:“禀二公子,州牧大人急招二公子回府。”元起认出这名军士名叫小胡子,是父亲元鹰手下的一名屯长。这个世界,沿用先秦的军制,五人一伍,设伍长一名;十人一什,设什长一名;五十人一队,设队率一名;百人一屯,设屯长一名;五百人一曲,设军侯一名;一千人为一部,设校尉一名;五千人为一营,由将军统率。来报信的小胡子就是一名屯长,手下有着百十号军士归他统领。

元起眉毛一皱,问道:“父亲可说过发生何事?”小胡子答道:“今日一早,边境发来军情急报,辛蛮人再次入境掠夺,老爷正是为此事震怒。”元起脸色一沉,声音中带着肃杀之意:“辛蛮屡次犯境,今次若不给予痛击,怕是要反上天去了。”小胡子看了一眼元起,欲言又止。元起看着小胡子的神色,问道:“还有何事?”小胡子叹息了一声,说道:“州牧大人大怒并不止是为了辛蛮入侵,听说,少奶奶被辛蛮人掠走了,大人是为了此事而大发雷霆。”

“少奶奶?大嫂不是在京城么,怎么会被辛蛮掠走?”元起诧异的问答。小胡子急忙回答:“不是大少奶奶,是,唉,是二少奶奶,您那还没过门的夫人。”闻听此言,元起顿时感觉一股无名之火窜上了脑门,几乎要把头顶冲破一般。君若相惜,妾不负君。锦衣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无比清晰的出现在脑海中。直到这一刻,元起才知道,锦衣在自己的心中究竟有多重要,也是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自己是那么的喜欢着锦衣。

冲天的怒气自元起身上喷薄而出,元起一把抽出佩剑,大声怒喝:“辛蛮,我与你势不两立!”一旁的齐天在元起和小胡子的问答中也听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心中自然愤怒不止,大喊道:“区区辛蛮,怎敢如此猖狂,二弟,我随你同去。”

等到三人三骑回到州牧府的时候,府中传来咚咚的擂鼓声,自幼在父亲耳濡目染之下的元起分辨出,这是元鹰敲响了点将鼓,在召集将士们汇合。元起回头对齐天和小胡子招呼一声,纵马向府中的军校场跑去。

赶到军校场的时候,元鹰已经站在了高台之上,对着台下聚集的三千将士大声说道:“勇士们,辛蛮人背信弃义,再次进犯我边境,残害我国子民,众将士,你们说,我们该当如何?”

台下的三千军士高声呼喊:“杀!杀!!杀!!!”

元鹰再次开口大声说道:“不瞒众将士,这次带领辛蛮人入侵的是辛蛮的左兵卫,此人残暴不仁,就连我未过门的儿媳都被掠走,此次出征,本将誓将辛蛮左兵卫的头颅斩下,众将士可愿随我浴血奋战,保卫家园?”

台下的三千军士再次高呼:“誓死追随州牧!誓死追随州牧!!”

元起看到这一情形,胸中热血沸腾,三五步奔上点将台,跪在元鹰身旁,高声呼喊:“元起请为先锋!”

台下的军士们对二公子元起自然是十分熟悉,知道自家的这位二公子文武双全,于是再次齐声发出高喊:“威武!威武!!”

元鹰感受着台下军士们的士气,又低头看了元起一眼,说实话,他十分不愿意元起在战场上充当先锋,毕竟父子血脉相连啊,若元起稍有闪失,他可承受不起。尤其是,自己的这个儿子虽然勇武过人,但,毕竟才只有十岁啊!可是,当他低头看到元起坚定的眼神的时候,便知道元起是肯定要当这个先锋了。也罢,无论多么强壮的雏鹰,不经过风雨,也变不成翱翔天际的雄鹰,想到这里,元鹰大声说道:“元起听令!本将封你为前部先锋,领校尉之职,你可随意在大军中挑选五百士卒,为大军在前开路!”

元起大声回应道:“元起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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