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禾痴痴地笑着:“不过事情越来越有趣了啊。”
秦歌刚刚在自己的位置坐好,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径直走到他跟前。“听说你出院了,还学了一身让人肩膀脱臼的本事。”
秦歌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男人,感觉十分眼熟,但是具体又想不起来是谁。“你是……?”
“马成坤。”
马成坤一屁股坐在秦歌的桌子上。秦歌瞬间有了印象:“请把你的臀部挪开,否则它会被人踹成花瓣。”
马成坤笑了:“哇哦哇哦哇哦!冷静。听我说,我也没想到,上次的一棍子会这么严重,没想到你那么不禁打……。”
“我住院是你害的?”
“你都忘了?呵呵,也好,你能忘记,对你来说是好事。”
秦歌的眼睛在笑,但是眼神里却闪过一丝杀气:“你现在提醒了我,对你可不是好事。”
马成坤坐在秦歌的桌子上:“秦歌,你先别发脾气,听我说完。上次的事情,我也有点内疚,但是我没办法。我好不容易进了龙虎榜,成为了黄金一族里最具潜力的人物之一,我不能不抓住这次会,你是个穷逼草根,你理解的。”
他说着敲了敲自己的胸牌,秦歌看到,他的胸牌是金色的,戴在最显眼的地方。“你的牌子不错。”
“跟我很配,是吧?”
“我最近刚好想养条狗,能告诉我是哪里买的吗?”
周围的人都惊呆了。马成坤是最近龙虎榜上炙手可热的人物,在黄金一族里,有一个特别特殊分支,那就是铂金贵族。即黄金一族中,得到了上层充分认可和尊重的少数人。可以说,他们毕业以后要么跟着老大去新的贵族大学继续深造,要么会直接被委派去老大的家族企业上班,给老大铺路。进入了这个阶层,前途不可限量。且不说以后如何,仅是在学校里,他们就已经是人们仰望的存在。毕竟,黄金一族和草根一族的数量庞大,他们是底层英雄,是人们模仿、羡慕,甚至崇拜的对象。而此时,秦歌显然在作死一般地激怒这个上层人士。马成坤看着秦歌,似乎在压制自己的怒火。“听着,已经很久没有黄金一族敢这么跟我说话了,草根一族更是。”
他凑近了秦歌,盯着秦歌的眼睛:“你上次偷偷给钟晴雪写了个屎一样的情书,就在医院当植物人躺了一个多月。你能醒过来是奇迹,应该珍惜生命。可是你这一次来了个当众告白,你是觉得医院的床睡起来比较香吗?”
秦歌笑了,他站了起来,心里恨意滔天,但是脸上依旧带着笑容。“所以,你对自己的同学下手。”
马成坤笑了:“秦歌,你好像误会了。我刚刚说我有点内疚,但是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内疚。实际上你猜怎么样?我内疚个屁!我很开心,很开心能有这样一个机会替杰少做事。拜托,如果换做是你,杰少让你把我修理成植物人,然后给你这个黄金的牌子,你会犹豫么?”
秦歌撅着嘴摇摇头:“他不给我牌子,我也会很踊跃。”
马成坤意外地看着秦歌,放佛看着一个自己从不认识的人。平时这样跟黄金一族、草根一族的人说话,只要一句话,一个眼神,对方就会怂的恨不得跪在地上磕头。但是此时的秦歌,竟然平静地跟自己对视,而且嘴皮子功夫突然很溜,怼的自己很没面子。“我真的是,给你脸了。”
马成坤咬着牙狞笑:“我就直说吧,你死定了,放学以后,老地方,你逃不掉的。”
秦歌道:“那个可以慢慢说,你先告诉我,牌子哪里买的,我靠,我的狗要是有你一半威风,我也会很开心。”
马成坤暴怒。他握紧了拳头,死死盯着秦歌。一个男学生震惊了,他睁圆了豆一样的眼睛,脱口而出:“秦歌死定了。”
夏禾凑近了钟晴雪:“喂,你的心上人,气势上不落下风呢。”
钟晴雪陷入了震惊:“他上次被打,是因为……我吗?”
夏禾激动地抓着钟晴雪的胳膊:“真爱!绝对是真爱!你想想,他对你朝思暮想,为你消得人憔悴,还给你偷偷写情书,他和杰少两个人互为情敌,为了占有你而大打出手。我的天,好浪漫!”
钟晴雪震惊地看着夏禾:“哪里浪漫啦?你在想什么?”
夏禾凑近了钟晴雪,眼睛放光地看着教室最后面两个男人的对峙气场,兴奋地低声道:“你想啊,他为了你宁可被打成植物人啊!复活以后第一件事就是穿上一身帅气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来跟你告白。现在即将要为占有你继续挑战杰克,他大概率会被马成坤打死的!你在他心里就是公主,他很可能是第一个为你战死的勇士!”
钟晴雪想掐死夏禾:“你……闭嘴就好了。”
马成坤死死盯着秦歌,两个人沉默了许久。秦歌先开口了:“干嘛一直看着我?不不不,不行,我要纯种的、没杂毛的、有骨气的狗,你不行,真的不行,有牌子也不行。”
马成坤气的脸上的每根肌肉都在抖:“秦——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