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霄骁!
他怎么在她家里?
南初一脸惊愕地站在那看着他,难道昨晚不是梦?她心脏砰砰跳着,都已经分不清是喜,还是难过。
老李将厨房收拾干净后,也拿着筷子和醋碟也跟着走了出来,却见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
他很意外,“南初,这位是?”
面前男人身穿军装,就像一把随时可以出鞘的利剑,虽然此刻还在剑鞘中,却有着凌冽的寒光。
老李也当过几年兵,心里很清楚,这是被岁月打磨锤炼千百遍后,才会给人这样的感觉。
这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只是他不能理解的是,南初一个普通女人,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
怕不是……
旧情人?
见老李发问。
陆霄骁配合地抬头看向了南初。
他很想知道,他在她眼中算什么?
睡一晚就可以丢的奸夫?为了前夫可以将他送进监狱的情夫?还是可以用来交换利益的存在?
如果是可被利用,那他还高兴,至少她需要他。如果是前者,那他真的适合当奸夫情夫。
南初站在原地,喉咙发紧。
几年未见,他越发像他舅舅,变得成熟稳重,喜怒不形于色,不再是那个被她逼到墙角不知所措的乡下小子。
也不再是舞会上,教她跳舞神采飞扬的青年,他如今只是往那里一站,就让人特有安全感。
熟悉。
又陌生。
如今回头看去,他们相识相知相爱不过三天不到,为何却又如此刻骨铭心,再也忘不了?
或许是。
他是她生命尽头的一道光,他给过别人不曾给过的爱,他是孩子爸爸,是她唯一的男人。
可这些……
她都不能说。
陆为战说过,她已经身陷泥潭中,要是她真的爱陆霄骁,不是将他一起拖入万劫不复的泥潭,而是放手。
看着他高飞。
看着他像雄鹰一样自由飞翔。
她做到了放手,他也做到了高飞,在两个男人的注视下,南初开了口,“这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