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菜这种事情当然是要由马富这种专业的人士来做,他点的样式很多,应该有七八种的样子,每种只要半份。在金凤楼,素菜是可以半份半份点的,所以点的种类虽然多,但实际上也并不会出现两人吃不了浪费的情况。而且马富毕竟在酒楼里干了这么久,自然是知道哪些菜好吃不贵的,两个人林林总总的大体算下来也不过两三百个铜钱。
李轩也没有刻意的去要求马富去点上一些很贵的东西,或是假意的推让一下,倒不是因为钱的原因,主要是在他看来,若是真的要花上很多钱,恐怕三哥也会因此而感到有所负担,那便失去了他请马富吃饭的意义。而且,他身上的钱虽然不能说很少,但总归是不多的,根本没必要为了摆阔让自己受罪。
菜上的很快,只见刚才的伙计左手和小胳膊上拖着两个小碗,右手从肩膀到手掌又叠放着八九个菜碟,来到李轩桌前,逐一分发,没有丝毫差错。
李轩冷不丁的问道:“刚才你的那位主顾没有难为你吧?”
马富摇了摇头。“没有,王公子待俺很好,每次来这里吃饭都会唤俺在一旁伺候。俺跟他说你要请俺吃饭,他只是愣了一下便答应了。”
李轩笑着说道:“那就好,别因为耽误了你的老主顾就行。”
大概是很感激李轩请自己吃饭,马富难得的主动关心起了李轩。:“轩哥儿这次来城里赚钱的法子找到没?”
李轩满脸无奈的摇了摇头:“倒是没什么头绪。”
“可惜俺没什么见识,从小到大除了种地,就只在酒楼里干过,不然一定帮轩哥儿找个赚钱的法子。”马富一脸懊恼的说道。
马富说的倒是真心话,他是真的想要帮李轩做上点什么。在他的眼里,李轩认得字,是读书人,远比自己这个闲汉金贵的多。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即便再穷,再落魄,依然可以鄙视他们这群靠体力劳动的人。这个时代的风气就是如此,马富自小就在城里打拼,看人脸色,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如今碰到李轩,他不仅不会看不起自己,还请自己来这么大的酒楼吃饭,马富当然就把李轩当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李轩笑着说道:“那你想好一定要告诉我,我就等着按你的计划发笔大财了。”
马富郑重的点了点头。“俺一定好好想。”说完就沉默不语,满脸深思状,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俺也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俺除了知道开酒楼赚钱,其他的俺也不知道。”
李轩笑道:“开酒楼我也想过,可需要的本钱太多了,食材、人员、场地、这些都需要钱,我手头上没那么多钱,所以暂时来说还是不是适合的。”
马富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也不一定要开那么大的,像是楼前卖灸鸡和烤鸭的刘大哥,虽然比不上这楼里赚的多,但每个月也能有不少的收入。我原本也是想做的,只是不知道卖什么,做的饭又很难吃,所以才一直没做。”
三哥的一番话犹如醍醐灌顶,让李轩茅塞顿开。自己总想着赚大钱,总想着干那些看起来很高大上的买卖,可那些买卖要的本钱也多,自己根本不适合。三哥看问题就很脚踏实地,从实际出发,不像自己这么好高骛远。就现在来说,开个小吃摊子肯定是最合适的,成本低,回报高,简直没有比这更适合李轩的了。记得后世李轩的邻居在夜市开了个小吃摊子,三年在西安全款买了两套房。现在即便是消费水平没后世那么高,但成本反而更低,应该也不会差上多少。
想干就干,李轩拍了拍马富,神神秘秘的说道:“三哥,你想不想发财?”
马富一听,顿时来了精神。“轩哥儿有主意了?”
李轩微笑着点了点头:“我就开一个小吃摊子,至于卖什么,容我暂时保密。但我一来要教村里的孩子们识字,二来进城的路实在太远,我自己不太方便,三哥你愿不愿意来帮我?”
拉上马富一起搞,自然不会是李轩一时的心血来潮,一来就像他说的,他还要教村里的孩子读书,自然不可能有很多时间来县里开小吃的摊子;二来马富比他更熟悉县里的情况,李轩拉上他一起搞,很多事情自然就不用李轩去操心;当然还有一点李轩没说,他不清楚那个想要自己性命的仇人是否就在灵寿县城里,县城本就不大,若是李轩自己来开小吃的摊子,那个想要自己性命的人只要在城里就不可能不注意到他,到时候难免再遭他暗算,李轩可没自信再从那个仇人手里逃走一次。
马富先是点了点头,又是摇了摇头,紧接着又点了点头,这才有些为难地开口道:“这事俺要回家跟俺爹说一声,看他同不同意。不过轩哥儿找俺,自然是看的起俺,就算俺爹不同意,俺也去帮你。”
李轩重重的拍了拍马富的肩膀。;“那就这么说定了,放心,我肯定亏待不了你。”
马富一脸严肃的点了点头。“轩哥儿,我信你!”
找到了发财的点子,自然是要庆祝一番的,酒当然是不会点的,毕竟下午还有正事要做,虽然这个时代的酒水度数不高,对于喝惯了后世动辄四五十度白酒的李轩来说这点度数完全就是小儿科,可那是对李轩原来的身体,这个身体能喝多少度的酒,能喝上几碗,李轩心里还是完全没数的。
酒虽然没有,但好在酒楼外有卖果汁的摊子,倒也不贵,十文钱一碗,马富去买了两碗,就当做酒水庆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