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宁书晨醒,还未完全清醒,手指就下意识摸向床榻边的竖笛。
对这具身体的修为实力没有把握,此后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事情,素来不做没把握之事,方宁书在回方氏族内之前自然得先抓紧时间熟悉。
好在原本他对这些就略通一二,再加上身体残留的惯性和天赋,这几天埋头研究和练习之下,总算是能拿得出手。
竖笛前一夜就收进了储物袋,摸了个空,方宁书渐渐醒过来。
外面的人听到动静,立马便出声问道要不要伺候洗漱。方宁书习惯几日也习惯了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伺候,从鼻息里很轻的恩了一声,便有仆人鱼贯而入。
今日不同于寻常,公子要下山。
就前身以往的习惯,出于世人前,必要显现出其无与伦比的矜贵。因而方宁书吃完小食,一抬眼,就被一排华贵又繁琐至极的衣物亮瞎了眼。
钱达讨好的往前:“公子,您看我们今天穿那一身?”
方宁书顺了一口温茶堪堪把嘴里的东西顺下去,挑来挑去,选了个最简单的款。但就算是最简单的,比起寻常衣物也繁琐,不单有发冠,还有耳饰、手饰、面纱等等等。
身上的东西越来越沉,他烦不胜烦,把所有的东西都摘下去,最后只留了一个白玉发冠。
但纵然如此,精美的衣料在阳光下泛着银光,光彩夺目,一眼看过去就像开了滤镜似的,也足以吸人眼球。
非常奢侈,方宁书长叹一口气。
穿戴好,一切安排妥当,他就出了门。
而还没走几步,就听到附近有嘈杂一片,方宁书皱眉,偏头问道:“怎么回事?”
钱达小心的打量方宁书的神色,道:“是流英姑娘,一大早就来了,吵着要见公子一面。”
“方流英?”方宁书挑眉。
“对。”
方宁书想了想,心思微转,便道:“让她过来。”
“是。”钱达一溜烟就把人叫了过来。
方流英不复往日光鲜亮丽,但依旧是妆容精致、打扮得体,一见到方宁书就哭成泪人,好像委屈滔天。
见她要扑过来,方宁书不动声色往旁边挪了一步,微笑,很是关切道:“这是怎么了,妆都哭花了。”
这一句正中靶心。
方流英引以为傲的就是她的脸蛋,决然不可能给方宁书一个邋里邋遢的印象,吸吸鼻子,面上委屈,忍着眼泪,一副西子捧心模样:“公子,你一定是忘了英儿了。”
方宁书道:“怎会?”
“公子要去看美人,却将英儿支开,”方流英手帕点泪,面若桃花,眼尾发红,尽是让人垂怜之态:“英儿貌似蒲苇,不能再讨公子欢喜,以后就再不能侍奉公子,每每想到,心如刀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