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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第1页)

霍斯顿告诉她们这是不可以的,但就在他们脱身之前,一位女孩吐了霍斯顿一身,部份则溅上丹尼的裤子。

丹尼往后跳了一步,只觉十分恶心,同时用手遮住脸部。霍斯顿大声咀咒她们,然后跟丹尼调头走回病房,女孩们则在后面嘻笑怒骂跟着走了段路。后来,她们朝砖石路走向墓地去了。

《老师》说,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他不太确定霍斯顿的事,但他绝没动她们。

在利玛医院的八天好象地狱一般,他说:「我要把这儿发生的事写下来,我会寄给你。」

探访结束时,《老师》走过金属侦侧器,这是为了检查来访者是否留下违禁品或其他物品而设的。他转身挥手告别,「十一月底见,就是下次的公听会,但在这段期间里我会写信给你。」

作家试着要与林德纳医师谈谈,但电话那头的反应却充满了敌意。「我相信就治疗层面而言,媒体的公开是不适宜的。」

「我们并不像他们那样大肆渲染公开。」作家说。

「我不想再谈了。」林德纳说完后将电话挂断。在十一月公听会之前,作家有机会加入参观利玛医院设施的团体视察,虽然申请之初得到核准,但就在参观日期的前一天,他接到了一通电话,告诉他说林德纳医师以及安全部主管何巴达取消了他的申请,而且安全部门说他们被告知作家将永远禁止进入利玛医院。

作家询问原因时,检察总长毕大卫说,医院主管们怀疑作家为威廉.密里根携带毒品,后来这项理由又更改为「对于治疗不利」。

*****

(3)

11月30日的天气很寒冷,大地披上初雪。利玛市的亚伦地方法院是一幢古老的建筑。虽然第三法庭大到可以容纳五十人,但大多数的椅子是空的。这次的公听会不对大众与媒体开放,因此电视台记者就在法庭外守候。

《老师》戴着手铐坐在两位律师的中间。除了律师之外,只有桃乐丝、戴摩与作家被允许出席作为公听会的旁观员。同时出席的还有富兰克林郡的欧杰士助理检察官、来自俄亥俄州假释局的代表詹威廉,以及哥伦布市西南心理复健中心的律师韩安先生。

金大卫法官有张修饰得干净俐落的脸,是位相貌堂堂、五官分明的年轻人。他审阅1978年12月4日公听会的记录:当时比利是以精神异常的理由获判无罪,另外还有其他多次公听会的记录直到现在,时间前后约有一年之久。

毕大卫检察总长请求隔离证人,结果获得核准。汤普森律师申请由于迁移至利玛医院作业上的瑕疵,因此要求将当事人迁回雅典医院。这项请求遭到驳回。

上述申请案审理完毕之后,公听会正式开始。

第一位州政府的证人是六十五岁的麦弗德精神科医师,矮胖的身材穿著宽大的毛衣及裤子。他摇摇摆摆从毕大卫身旁走到证人席上(他同时也是州政府专门技术顾问)。麦弗德医师作证说,他曾见过威廉.密里根两次,第一次时间很短,是在1979年10月24日,当时病人已转至利玛医院由他负责照料;第二次是10月30日,当时是为了审查他的治疗计划。同时,今天早晨在公听会之前,他被允许观察威廉.密里根半个小时,以确认一个月来是否有任何改变。根据医院记录,麦弗德医师说他曾判断威廉.密里根的病症是人格障碍,也就是说他具有反社会倾向,而且是由于精神性神经症式的焦躁所带来的沮丧与分裂的特性让他痛苦不堪。

毕大卫有张娃娃脸和一头卷发,他开口问他的证人:「今天他与一个月前是否完全相同?」

「是的,」麦弗德说道:「他只是精神有病而已。」

「他的症状是什么?」

「他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麦弗德说,眼睛盯着比利,「他是个罪犯,被控强暴与抢劫的罪名,他对社会不满,处罚对他们而言并不能起什么作用。」麦弗德还说,他也曾考虑多重人格的病症,但是在比利身上,他并未发现任何征兆。因此,在回答毕大卫的问题时,他认为比利有高度自杀的倾向,而且是个危险人物。

「这病人没有进展,」麦弗德说:「他傲慢而且不合作,相当自我。」当毕大卫问他如何治疗该病患时,麦弗德的回答是:「技巧性的忽视。」

麦医师说他曾开了五毫克的stelaze处方,并无任何不良影响,但也未见任何良性效果,因此他停止使用抗精神药物。他告诉庭上,依据他个人的意见,比利需要的是最大安全的防护设施,而利玛医院则是俄亥俄州最好的地方。

在汤普森以及戈爱兰的交叉询问之下,麦医师说他拒绝做出多重人格判断的原因是,他未曾见到相关的症状。他自己本人并未接受第二版《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diagnosticandstatisticalanual)中对于多重人格所下的定义。麦医师说道:「我拒绝考虑他是多重人格分裂的病状,就好象我说他没有梅毒一样,因为在他的血液检验报告中,它并不存在。」

「你见到了什么样的征兆?」汤普森问。

「生气、恐惧。凡事若不依当事人所想的进行时,他就会发怒,他的行为非常冲动。」

汤普森皱着眉头,「你的意思是说,当一个人生气或情绪陷入低潮时,就是精神上有病啰?」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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