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她挑了几个还没长出芽眼的马铃薯,炸了薯条和烧了马铃薯傲肉,炖肉要人看着灶火,她便让日暖留下来,径自去了杨氏那里。
这时间点,炖肉的火候足了,最是好吃,就是薯条出锅的时间有点久,香脆度不够,会有点软。
“小姐说薯条要沾着这个西红柿的酱汁一道吃,包准你会吃到……不要不要的。”日暖学着乐不染的语调,表情都是自豪,因为真的好吃到不要不要啊。
两个男人也不客气的开动了,这尝一口,那尝一块,接着再也没有其他,只有咀嚼的声音响起。
“要是来碗大米饭就好了。”齐壮发出满足的喟叹。
温棠却思索着要是能给小问带一点回去就好了。
乐不染像是看出两人心底所想,笑道:“马铃薯长三到四个月,短期就能收成,要是赶一赶,年前就能看到成果了。”到时候,大家也能过个好年吧。
看着连汤汁都让薯条给沾着,扫得一干二净的盘子,乐不染笑着拿出两个让日暖捡着碎布缝制的小布袋,“我用葵花籽炒了瓜子,齐叔带回去夜里可以下酒。”
另外一小包给了温棠,说是给小问当零嘴。
送走了齐壮和温棠,老太太这边迎来了据说是县城最出名的官媒,老太太称病,不克招待,由程氏接了。
官媒也算是见惯风浪的人了,老太太病着,她能理解,可女方家长一个不见,却由不相干的大伯母出面,这等作派,肯定是有猫腻。
只是她已经拿了男方的谢礼,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事给办妥才是。
果真,她一直等到茶水都沏了三回,喝到一肚子的水,才等到程氏不情不愿的拿出女方庚帖,她妥贴收好,这才离开乐家。
这事还不算完,若是八字没问题,便就近选个好日子,将聘书送来,这件親事也算板上钉钉了。
送走官媒,程氏忌妒得想撕碎连彼岸的庚帖,好黄了这门親事。
这门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親事,为什么不是给黛姐儿和蕙姐儿的?
程氏原先盘算着自家老爷当上知县后,女儿的親事便能水涨船高,攀上更好的高枝,再也不用和那些眼皮浅的小民小户打交道,因此,有人上门说親时,她一个也看不上,殊不知水深得很,每个眼睛都长在头顶上,那些个官眷夫人每每有邀宴聚会,都没她的分。
就算去了,也只能是最末座的陪衬。
她可不服了,老爷好歹管理着偌大的县城,怎么那些人就瞧不上她?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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