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中国最早的变法者商鞅说起。
商鞅是卫国人,起先在魏国做小官,魏惠王没有重视他,他听到秦国招纳人才,就跑到了秦国。
秦国是一个很奇特的国家,它远处西北边陲,本来很小,名不载诸侯之籍,但它总是从其他诸侯国招纳人才,利用这些人才使自己的国家一步步地强大起来。在秦国的历史上,没有任何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是由秦国本国的人才推动实行的,秦国这种开放的态度以及君主的进取精神,终于使秦国吞并了六国,统一了中国。
但在秦孝公这一代,秦国还不算很强大,东邻魏国就常欺负它,以至侵占了它的很多土地。秦孝公想使秦国迅速
商鞅戟商鞅变法用的统一的量具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宋王安石商鞅
强大起来,就颁布了一道旨令来招贤纳士,凡能使秦国强大的人,封高官,裂土地。
商鞅好刑名之学,属于法家一派的人物,他琢磨秦国只有用法治才能迅速富强起来,自己到那里可能有用武之地,就跑去见秦孝公。为了弄清秦孝公的真实心理,他不敢一见面就吐露自己的想法,而是先试探性地进行交谈。前两次,商鞅给秦孝公谈儒家的帝王之道,结果秦孝公大感厌烦,昏昏欲睡。这样,商鞅就明白了秦孝公是要以法兴国,于是,在第三次会谈时,他抛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变法。这一下子把秦孝公抓住了,两人谈了三天三夜,也不觉疲劳。秦孝公当即任命他为主管变法的官员,进行变法。
商鞅为了取信于民,还先耍了一点小手腕,他在国都南门外立了一根木头,下令说:&ldo;谁若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他五十金。&rdo;那木头以中人之力就可搬动,而五十金之赏却非常之多,时人以为有诈,不敢搬运。后有一个粗鲁人见赏金很多,就扛到了北门,结果真的得到了赏金。商鞅借此在民众中树立了威信。
于是,商鞅分别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和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2年)实行了两次变法,内容包括:
一,编定户籍,实行&ldo;连坐&rdo;。五家为&ldo;伍&rdo;,十家为&ldo;什&rdo;,一家犯法,其他家须告发,否则连坐。
二,奖军功,禁私斗。凡有军功者,不论其出身贵贱,职位高低,均可按功升官,按功分封土地。各城邑之间不得相互械斗,违者以严刑处罚。
三,奖耕织,鼓励发展农业,增加人口。凡种地收产多者,可获奖励,反之,则抄没其家,罚作官奴。
四,轻罪重罚。如把灰倒在道上,就要在面上刺字涂墨。
五,实行县制,集中中央的权力。
六,承认土地私有,鼓励开荒。
七,统一度量衡,以便加强统一管理,集中财富。
在这些变法措施中,有两条极其重要,一是军功无等级,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二是承认土地私有,使秦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商鞅变法后的秦国,迅速成为诸侯国中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秦孝公二十年(公元前340年),秦国向魏国发动战争。在商鞅的策划之下,秦国大败魏国,收回了黄河以西的失地。商鞅因功大被封于商地,领有十五座城邑,号为商君。商鞅变法除了法令过于苛刻之外,基本上是符合百姓利益的,所以百姓并不反对商鞅。商鞅之败,在于秦廷内部的权力之争。
变法之初,有许多旧贵族就激烈反对,原因很简单,其中的一些条令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关键的还是那两条:军功无等级和土地私有。但因秦孝公的支持,他们还不敢怎么样,秦孝公死后,秦惠文王即位,旧贵族势力就诬告他谋反,秦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遂在秦国无容身之地,为什么呢?因为商君之法规定,住店要有证件,而作为潜逃之人的商鞅哪里有证件,只好跑到魏国,魏国人要杀他,他只好又跑回自己的封地,在封地组织了一支军队,抵抗前来逮捕他的旧贵族的军队。但终因寡不敌众,兵败被擒。商鞅遭受的刑罚是&ldo;车裂&rdo;,即把他的四肢系在马车之上,让马车把他的躯体生生撕开。其刑罚之酷,令人发指。
商鞅虽死,其法还在。秦国并未因此衰落下去,而是一直沿用商鞅之法,一直发展下去,在一百多年之后统一了中国。宋朝的王安石变法虽无商鞅变法之激烈,王安石的结局也比商鞅好得多,但其法反复,新旧两党的交替罢黜任免,却很能说明一些问题。
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宁年间提出并推行了一些变法措施,诸如在青苗农贷、农田水利、省兵置将以及向中央集中财力等方面有所变革,这些措施,确实是根据宋朝当时的社会积弊而提出的,其用意和动机无疑是良好的。实施的效果虽不能尽如人意,但毕竟有一些积极的成果。但在朝廷内部,特别是一帮大臣之间,围绕新法形成了主张变法的王安石的新党和反对变法的司马光的旧党,这两党展开了长期而又激烈的斗争。
两党交锋了好几个回合,一会儿新党上台,贬斥旧党,一会儿旧党上台,抑制新党,再加上势利小人投机钻营,使得新旧党争几乎完全变成以废立新法为幌子来进行争权夺利的权力斗争。尤其是新党中的章椁等人,更是残酷迫害司马光的旧党一派,好多人被流放贬斥至死。事情到了这一地步,对于新法真正的利弊得失,哪里还有人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