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左轮跳累了安静下来,沈凌才伸出一只手,命令道:“左轮,伸手。”
"汪汪汪……"左轮没有给他的二哈种族丢脸,笨笨的吐着舌头,只知道扯着嗓子叫。
沈凌也不恼,晃了晃手,又低声说了一遍:“乖,伸手。”
他的手掌撑开,从时娇这个角度,刚好能看清楚他手掌的全貌。
沈凌的手指,纤长笔直,指甲盖被剪得圆鼓鼓的,看起来还有点可爱。时娇忍不住看了几眼。沈凌的手跟苏岸的手一样修长,宛如天生就应该去钢琴键上飞舞。但是细看,就会发现沈凌的手掌要粗糙许多,长着许多淡黄的茧子。
很显然,沈凌的不跟苏岸一样。他的手并不是细嫩的十指不沾阳春水,而是透露着沧桑的气息。
时娇在心里挑了挑眉,有点惊讶自己会用“沧桑”这个词。
一只灰灰的狗爪子忽然搭在沈凌的掌心,伴随着一声汪叫。
事实证明,左轮并不是蠢到无可救药。交了无数遍的握手,它总算记住了。
沈凌眼睛染上愉悦的笑意,他握着狗爪上下晃动,赞赏道:“真棒。中午给乖左轮加餐。”
原来会握手啊。那真是她伸出一双手迷糊了才不会吗?
时娇正默默的想着,沈凌的眼神忽然看了过来,笑意后面带着她看不见的探究神色,时娇精神立马紧绷成一条直线,面色倒是一副淡然的表情。
“看明白了吗?要不要试一试?”沈凌开口问。
“嗯……”
时娇点头后又摇头。看是看明白了,但试就用不着试了。
沈凌悠哉悠哉的握住左轮的爪子,视线却一直落在时娇身上。
他盯时娇看了一会,忽然松开眉眼笑了,一副温润无害的样子说:“你现在的样子,倒是跟那天酒吧一模一样。乖girl,还记得我吗?”
时娇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回看他,抿了抿嘴没回答。
她在想回是记得还是不记得,沈凌却以为她没了印象,沉默一瞬,又微笑着补充一句。
“忘了吗?真令人伤心啊,我那天还特意为你调了一杯女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