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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我不信命(第1页)

最近找三郎君只有三个地方,军营、府里、隔壁府里。阿慕没怎么费事就找到了隔壁公主府里。

紫竹洲的名字,来源于一汪池水边的紫竹林。

中原气候炎热,冬季常常无雪,洛阳及附近有大片的竹林,这片紫竹林是从湖广移栽至此,整个东都只此一片。

此时,几位郎君正坐在紫竹林里的流觞亭内,两盏半透明的黄色琉璃灯,将亭子里照得大亮。

“小人。。。。。。见过。。。。。。”

“免礼。你才学说话,就直接说事吧。”裴煊放下茶杯,转过身来,含笑看着阿慕。

他两兄弟都在,加上李奏、元枫,等阿慕一个个“见过”,不知要说到几时。

阿慕忙把布包住的一封信和那支鹤毛笔掏出来,递给苏元枫,说到:

“小娘子。。。。。。做的笔。。。。。。卖给。。。。。。裴二。。。。。。公子。”

笔?

趁元枫看信,李奏将羽毛拿在手里,笔头上的墨汁痕迹蹭到他手上,看来,是用这个改造过的头蘸墨汁。

阿慕见李奏看那支羽毛笔,忙说:“麻雀也。。。。。。卖给。。。。。。裴二公子。”

这下李奏明白了洛泱的意思,淡淡道:

“你家小娘子是不是说,把麻雀牌和羽毛笔的制作方法,卖给裴二公子的文房四宝茶庄?”

裴煜正在亲自煮茶,抬头看了一眼那支羽毛笔,吩咐人下去拿笔墨,又问阿慕:

“你主人既叫你来,你应该会用那支笔吧?”

阿慕紧张的点点头。

洛泱让他来找三郎君,而不是叫能说会道的丁香或荷花,他的心里既喜又忧。

治耳聋这一个月,洛泱教他说话,也教他认字。她练毛笔字,就让阿慕跟着读写,荷花、阿成,甚至是邵春、季扬,也被她抓下来学写字。

尽管是因为,洛泱觉得自己一个人学写繁体字太无聊,才抓他们来一起玩。

但对于这些仆婢、护卫来说,这是主人给他们最大的奖赏。

就是看大家的字,写得都不怎么好看(主要是老师不行),洛泱才想着做硬笔,万一有天要传小纸条,小字写得不行,一张纸条写不了几个字,那岂不误事?

见郎君们像对待正常人一样待他,阿慕心里充满了感激。等仆人拿来纸墨,他用羽毛笔蘸了墨汁,认真写起来: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几位郎君皆动容,默默看向元枫。元枫也一头懵,妹妹写的这句话,他也从没见过,只好问到:

“阿慕,这是小娘子教你写的?她还教了你什么?”

阿慕想都不用想,又接连写下两句: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位卑未敢忘忧国。

因为跟着学写字的,四个是男人,洛泱就挑了些她认为热血男儿应该懂的诗句来教他们,也没考虑,现代人耳熟能详的这几句,是不是文宗朝以前就有的。

李奏沉默片刻,将轮椅摆正,向着苏元枫郑重拱手道:

“奏虽不居权位,仍感激苏府一门忠义,小女子亦能作此言,何况将军儿郎哉?”

“惭愧!妹妹心念如此,兄长岂能落后。元枫不轻易发愿,发愿便是生死相随。”

苏元枫拱手回道。他这话,裴煊、李奏都懂。

李奏被贬洛泱,他们就曾讨论过这个话题,与其让宦官操纵帝位、把持朝政、残害国体,不如自己争取这个权利,为国为民。

可惜李奏无心,只好作罢。

今日苏元枫看到阿慕写的这几句话,热血再起,又旧事重提,让李奏心里也起了涟漪: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自己已经死过一回,难道还有什么拿不起、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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