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区考虑明年升他作副团,要是他执意结婚,这事儿只能往后放一放。
当初听到这话的时候,有什么念头从他脑海中划过,不过那个念头还没来得及成型,就消失不见了。
他坚定自己要结婚的决心。
前途他可以自己去挣,他今年二十六岁,还有大把的时间,他不相信自己这一辈子就止步于正营级。
他到了新地方,领了一套新的洗漱用品,回了部队宿舍。
宿舍里静悄悄的,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忽然就想到了自己的媳妇。
想起自己离开时她的那个拥抱,还有欲说还休的表情。
她应该很舍不得自己。
既然已经在这边定下来了,他应该给她写封信,告诉她自己在这边的情况。
至少把自己的地址告诉她,方便她以后寄信过来。
他是雷令风行的性格,想到立刻就去做,一点不拖泥带水。
他立马起身,翻身下床,坐在桌前给沈安念写信。
这封信在一个星期之后,落到沈安念的手里。
邮递员每个星期会下乡一次,沈安念收到信,看着上面陌生的地址,这才记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丈夫。
他的信写的像公文,冷冰冰的,一点不像家书。
沈安念看过之后便把信放在一边。
这些天她在秦家适应得非常好,没感觉什么不自在的。
秦母心疼她,并没有让她下地干活。
她待在家里的这些天,秦父打申请从公社买到了青砖,准备多建两间房子。
乡亲们下地回来会过来帮忙,乡下人淳朴,帮忙不讲究钱不钱的,只要包伙食就行。
沈安念就帮着秦母做做饭,给乡亲们倒倒水,活儿非常轻松。
不过更多的时候,她想的却是自己能做些什么。
她总不能一直这么无所事事的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干。
在年代文里,穿越人士挣钱似乎都很轻松,她们可以拿物资进到黑市去,赚到自己的第一桶金,而后将事业做大做强。
但沈安念觉得自己要赚钱没那么容易。
她是会下厨,但她的厨艺没有到让人人惊艳的地步。
饭店大师傅几十年的手艺,做出来的饭菜根本不比她差,人不缺手艺,缺的是物资。
她能做衣服随便卖个十几,几十块钱吗?城里有服装厂,乡下几乎个个妇女都会自己缝制衣服,她们缺的是布料。
相反的,不会做衣服的是她,她顶多就会缝个扣子。
还有到黑市倒卖物资,这确实能赚钱,可这个风险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