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隐作痛的手腕,新旧重叠的刀痕。心中仇恨如火,焚烧灵魂,将最后的善良卷走。他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复仇。红衣用力推窗,窗已被仆役用木板钉死,他推门,立即有好几个粗壮的仆妇上前拦阻,屋内有母亲最忠心的丫鬟虎视眈眈,手无寸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祈祷:“地狱里的恶魔,嗜血的苍琼女神,请实现我的愿望,只要让他们去死,全部都去死,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弱者的祈求从不曾得到回应。可是今夜却是个例外。“纵使化身为魔?”上空传来清亮稚嫩的女声,“纵使付出灵魂?”红衣抬起头,他看见横梁上坐着个身着白衣的女孩,她十四五岁,身量娇小,长得甜美可爱,可是眼里却没有任何笑意,冰冷得像腊月的雪花。她的表情与年龄是如此的不吻合,就像披着女孩外衣的成熟女性,举止中有种说不出的诡异,像美丽的恶魔,让人害怕又挪不开眼。同秋院戒备森严,她是谁?如何进来的?红衣忽然有些奇妙的预感,他直觉眼前的女子并非凡人,不由紧张起来,往后退了两步,不小心撞翻椅子。椅子落地,发出巨响,门外守卫的仆妇听见动静,想开门查看。梁上女孩弹弹手指,几缕蛇状黑雾从她指尖浮出,快若游龙,在所有人颈间转了半圈,钻入身体,片刻,所有守卫的仆役和丫鬟连呼喊都来不及便扭曲着面孔倒地,眼角、耳朵、鼻孔、嘴巴都流出黑血来,竟是瞬间毙命。女孩轻轻跃下横梁,身体却飘浮在半空中,带着淡淡月色,反问道:“不是你呼唤我来的吗?”红衣惊恐地问:“你是?”女孩冷冷道:“我的名字,是苍琼。”传说中,苍琼是地狱里嗜血的女神,是三界第一美女,是魔界第一战神。可是,所有传说故事里,都没写过苍琼是个小女孩。红衣的疑惑转瞬即逝,他看见女孩的身后浮现出女神的影子,模模糊糊,似近似远,身段却是从未见过的妖娆美丽,紧接着无数的毒蛇从影子里冒出来,充斥着整个房间,带着血腥的味道,俯首在主人面前,仿佛修罗地狱的噩梦再现。红衣毫无畏惧,他又惊又喜地抬起头,再次问:“苍琼?”女神勾勾手指,恐怖的毒蛇缠上了他的身躯,紧紧束缚,将他抬上空中,送至自己身边。然后张开双臂,怜惜地将他抱入怀中,温柔问:“我听见了你的祈求,你是如此怨恨着自己的家人,怨恨所有的一切,这样的怨恨让众魔动容。你的恨究竟有多深?”红衣答:“我的恨如地狱烈火般灼热。”“让我看看你的恨,”女神的腕间伸出条黑色的毒蛇,狠狠咬住了他的心脏,钻入他的胸腔,阵阵剧痛过后,他陷入迷迷糊糊的幻境,幻境里再次浮现出他悲哀的一生,痛苦而绝望……他过去的名字是聂闻书。【伍】聂闻书的记忆里,父亲是风流的男人,家里总有许多漂亮的女人来来去去,很少理会母亲。所幸母亲并不是善妒的女子,亦不会与父亲相争,但是她从来不笑。他出生在六月初六晒书节,是家中的嫡长子,上头有庶出的哥哥和姐姐,后来还有一个庶出的弟弟,可是兄弟都不喜欢他,总是会暗里欺负他。总是母亲保护他,虽然她不太会疼孩子,却会经常告诫:“你是我的儿子,要好好学习,将来要出人头地,不要丢娘亲的颜面,别输给那些小娘养的。”他说:“好!书儿要给娘争脸面,做大儒,青史留名。”父亲听后很是欢喜,替他请名师教导,还手把手教他写大字,与母亲的关系也亲近了许多。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可是,他的梦想,在五岁那年的龙舟会中破灭了。龙舟会是一年一度的盛事,百船争渡,人头涌涌,他闹腾着要去看龙舟,又闹腾着要吃糖葫芦,扭头又看见有匠人在画糖画。甜甜的糖浆在他的铜勺下或扭成鲤鱼彩凤,或扭成猴子仙桃,看得他目不转睛,哭闹着不肯走。有仆役过来讨好,要偷偷带他去买糖画,可是车水龙马,拥挤得厉害,聂闻书一错眼,便与仆役走散,还没来得急哭闹寻找,就被一块帕子捂住口鼻,昏迷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已在百里之外。拐子问他姓甚名谁?早慧的聂闻书已察觉危机,一问三不知,装作懵懂幼童,被卖与贺州叫何姑的男人。何姑在贺州黑道颇有势力,年年采购男童入戏馆,将美貌少年充女子教养,登台唱戏,服侍贵人。此番见他美貌,何姑喜不自禁,命名红衣。起初,红衣稚嫩,懵懵懂懂,不明为何要给自己换穿女装。可是在地狱般的世界里,摧毁天真不需太久,他很快就知道了何姑想要的是什么戏子,就也知道了同伴的低下地位。他亲眼看见同伴被欺凌,人类就如货物般被玩弄,丢弃,甚至死去。红衣想起了夫子的教导,想起了书本里的礼义廉耻。大丈夫宁死不屈。奈何何姑舍不得这只会生金蛋的鸡,红衣无数次自尽都被救回,他的背上布满了一条又一条的伤痕。何姑对他越发凶狠严厉,他说书本是错的,世界上没有好人,都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逼红衣听话,可是红衣从来不听话,他撕碎了衣衫,砸掉脂粉,甚至要剪去头发。何姑说,若是他再犟下去,就要卖了他。红衣想,卖了就卖了,做牛做马也不扮女子唱戏,不讨权贵欢喜。照顾他的是较年长的男孩,名清暖,身量修长,长相秀美,额间一点朱砂。知道此事后,他悄悄来寻红衣:“傻孩子,何姑把你卖的地方会比现在更龌龊,你会被活活折磨死。还是听话吧,别犟下去。何姑是只认钱的男人,他真会杀死你的。”红衣痛骂:“我就算死也不要做低三下四的事,更不要你这个下贱的兔儿爷帮忙!”清暖整个人都僵住了,过了许久,他才轻轻说:“若不是被拐来,谁愿意做这个……”红衣耻笑:“像你这样没皮没脸地活着,倒不如死了干净。”清暖摇头:“我不要死。”红衣冷道:“你便是书上说的那些贪生怕死之徒。”“是的,我怕死,”清暖的眼里透出不一样的光彩,有些激动,有些坚强,映得他那张被精心修饰过的面孔有了男人的味道,他紧紧地握住红衣的手腕,仿佛要用力地掐进去,“坏人还活得好好的,我们好人为什么要死?!就算你骂我下贱,丢人现眼,我也不要死!我的阿娘是软弱的女人,她最爱哭,知道我被拐去,她会自责,必哭得伤心欲绝。我爹虽是粗人,却最疼爱我,我家还有妹妹,走的时候她才两岁,如今不知出落成什么模样。所以……无论活得有多耻辱,我都不会放弃希望,我要回家,回去告诉爹娘,他们的儿子还没死,让他们别伤心。”红衣抽泣着说:“可是,我不记得家乡的名字。”他住在内院,年纪幼小,被母亲看管得很严,平日没有出门的机会,唯一一次去看龙舟,就出了事。教书的先生学问很高,书本上的东西还嫌教不过来,哪里会想到告诉他住的城市名字?而生活在聂家的丫鬟仆役们对生活的城市习以为常,仿佛呼吸和水,也没人会特意去提及,种种因缘差错,酿成可悲的后果,纵使红衣早慧,也只知道是个比较大的城市,却弄不清城市的名字和模样,这让他对偷跑很绝望。“咱们慢慢打听,总会找到的,”清暖紧紧地抱过他,眼泪一滴滴掉在他柔软的长发上,“傻孩子,不要死,只要活着,未来就会有希望,我们总会找到家的,家里没有坏人,只有爹娘,他们在等你回家呢。你要咬紧牙关,好好地活下去,哪怕只是装出个听话的样子来也没关系,不要让何姑怀疑我们,这样才能在机会来临的时候逃跑,甚至……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