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溪看到我,笑眯眯地给了我一个拥抱。我们互相调侃打趣了几句,说了说一会儿聚会的安排。“小满,你的德国大香肠吃完了么?”岳溪她侧目看我,我抿了一口红酒,咂舌道:“没呢,剩下最后一根,我不舍得吃了。”“真的,”岳溪赞同,“我的都吃完了,好好吃。”这样说着,我忽然有些好奇。“石越卿为什么会去德国出差啊?”我问道,“你知道他去了哪个城市吗?”“我就知道他现在任职的公司总部在德国,至于在哪个城市,他没说。”岳溪耸了耸肩,“说了也没用,说了我也记不住嘛。”我“哦”了一声,岳溪笑了起来。“小满,我觉得一说到越卿哥哥,你的问题就多的像好奇宝宝。”“才不是!”我瞪她,她巧笑靓兮地看着我,“我是想知道他在哪里买的特产,下回比赛要是去了德国,也可以顺路捎些啊。岳溪作啧啧状,看我的眼神里都像在说:你就编吧。这个时候又有一大波同学进门,岳溪一路小跑着招待客人去了。我跟着她下楼,田汐凰还没来,我一个人不免感到有些无聊。转了转,我才忽然发现,原来这个房间还有一个大露台。十月的最后一天,伦敦已经是冷风瑟瑟,露台上有两三个同学聚在躺椅处聊天。我转了一转,将衣服捂得紧实些,刚准备回屋子里去的时候,一回头,居然看到何苓姐正一个人倚着栏杆向外张望。我拍了拍她。“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啊?屋里更热闹呢。”我说。从露台上望下去,万家灯火车水马龙都尽收眼底。灯火阑珊间,低头看无数人匆匆而过,仰望夜空,月亮高高悬挂。晚上有风吹过,站在这美不胜收的景色面前,我丝毫不觉寒冷,只感到凉爽。何苓给我让了点地方,我于是也趴在栏杆上欣赏起美景来。“小满,”何苓过了半晌才开口,她的声音有些苦涩,“人真的是生而不同呢。”我侧头去看她,她的睫毛画得很长,显得眼睛很大。但我却觉得她眼神空空的,不知思绪已经飘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嘿嘿一笑:“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嘛,自己的路就是最好的路。”何苓姐转过来看了看我,眼睛闪了闪,没作声。其实我完全明白何苓的意思,她是看到了岳溪这场聚会的手笔以后有些感慨,想想自己,又不免心有不甘。她努力了那么多年都不见得能得到的东西,有些人生来就有,也怪不得她的心里会有些不平衡。我可以理解,但我不能苟同。外面越来越冷,我没有呆多久就先回到房间里去了。田小姑娘已经到了,她最终还是穿了那一身小旗袍,乍一看,大家闺秀的气质扑面而来。我原本准备夸她两句,没想到她一见到我就立刻瞪着眼睛问:“小满!蛋糕还没被抢光吧?!”我那些准备好的赞赏话一下子哽在了喉咙里。……那天晚上岳溪的聚会办得很热闹,后来大家哄抢着剩下的最后一块蛋糕,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被抹上了奶油。我不是一个特别爱热闹的人,一直坐在三楼同一个朋友聊天,一看表才反应过来,已经十点多了。楼下的笑闹声震天响,我第二天一早还有排练,不愿呆到太晚,这时候便起身拿了我的外衣和书包,去找岳溪。岳溪被围在人群中央献唱,她戴着生日寿星的皇冠,好像众星捧月的公主。我无奈,只好等她一曲唱完,大家微微散开些的时候,才走上去。“小满!”岳溪见到我,拉住我说,“一晚上怎么都没见你?你躲到哪里去了?”“我在阁楼跟一个朋友聊天呢。”我说。岳溪见我的外衣已经穿上,瞪起眼睛道:“你不是准备走了吧?”我解释:“我明天早上八点钟还有排练,不能回去太晚了。”岳溪虽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将我送出门。我回头看了看嘟起嘴巴的她,安慰她说过几天做正宗的潮汕牛肉丸给她,算作赔罪。她这才眉开眼笑起来。我是走得最早的,一个人进电梯,入眼的都是一片金碧辉煌。难怪何苓会有感慨,岳溪是真的够豪迈,这样的大套房一晚上估计可以等同我一个月的房租。从大堂一路走到门口,我这才发现外面已经下起小雨了。雨声淅淅沥沥的,门口时不时有出租车和豪华的私家车停靠又开走。形形色色的人在酒店门口的长廊下,有的拖着大小行李箱,有的来回踱步打着电话,还有的是在躲雨,神色焦急,十分不安。在泱泱众人中,我的目光落在一个背影上。他个子很高,站姿挺拔。外面雨点坠落,他却丝毫不显得着急,背影看上去安静又沉着,是耐心等待的模样。好像他。我心里划过一个名字,可是随即又想到,岳溪之前曾跟我说过他不会来。也许是我多想了。我的外衣表面是一层防水布料,还外带一顶巨大的帽子。我没有带伞,于是只好将帽子扣上。雨下的并不大,帕丁顿这个地方离我家又不远,我觉得可以走回去。可是不知怎么的,我试图将外衣的拉链拉上,却总也不能成功。我一只手还拎着书包,气得我叹了一声,四下看看,到处都湿漉漉的,并没有能让我暂时放一下书包的地方。就在我两难的时候,前面那人却忽然回身。我抬眼一看,愣住了。“岳溪跟我说你不会来。”我说。石越卿手中只拿着一把伞,身上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肩宽的人穿风衣最是好看,将他整个人的气质都衬得更加凌厉洒脱。他看了看我,顺手接过我的书包背在肩上,然后半蹲下来,帮我扣外衣的拉链。我的心跳加速得快要蹦出胸膛。从来我都在仰视他,但现在他半蹲下来,我低头看他,竟也觉得说不出的顺眼。他的头发削得很短,露出耳朵的轮廓来,显得干净又清爽。这个角度上,我刚好看得到他的睫毛。他的睫毛不长,却十分浓密,像黑色的小扇子。我吸了吸鼻子,雨水将潮湿和泥土的气息都氤氲起来,弥漫在空气中,但我却神奇地在那之中,嗅到他身上的露水清香。他将我的拉链拉好,然后站起身来看着呆愣愣的我。“拉链有些不太灵光了,”他说,“改天去再买一件外套吧。”我反应过来,“你怎么来了?”“晚上出来溜达一会儿。”“从你家来?”“嗯。”“可是你家在摄政公园的后面。”我抬头,眼睛一瞬不瞬地望着他。岳溪定的这家酒店在帕丁顿区,离摄政公园挺远,走过来至少需要一个小时。他没有说话,却似乎是红了红脸颊,我没有看清。“走吧,”他岔开我的话题,“我送你回家。”“你开车了吗?”我问。他摇头。于是我提议道:“那我们走回去吧。”他看看我,我冲他笑一笑。……雨中的伦敦有些迷迷蒙蒙的,水气飘荡之间,街边店铺的灯光都显得十分不真实。我认识走回家的小路,石越卿则撑着伞。那把伞并不大,他将大半都让给了我,自己有一半肩膀都被淋湿。我注意到,有些着急:“我这件衣服是防水的,不碍事,你别把伞全给我啊。”他侧头看了看我,目光落在我的大帽子上,“我这件衣服也不碍事。”“胡说,”我瞪他,“这么好的一件风衣,怎么会不碍事?”“黑的,耐脏。”我笑起来。以前我总是觉得,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总要想些话题来说才不至尴尬。然而正是这一晚我才发现,原来两个人在一起也可以有另外一种方式,原来不说话也可以如此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