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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页(第1页)

叶崇义怔了一下,随即抬手捂住脸,扭头就往楼上跑。而陆雪征这半年来劝他戒毒的那些好话,也就都算是白说了!小母鸡拍拍翅膀,开始四处踱步。陆雪征不管它,推开前方客堂房门,他一路向内走,一路大声喊道:&ldo;崇义,我回来了!&rdo;没有回应。陆雪征踩着客堂后方的木质楼梯,吱吱呀呀的上了二楼。推开卧室房门向内一瞧,他就见凌乱大床上,叶崇义正在蜷缩着睡大觉。叶崇义就连在睡觉之时,都要下意识的用一件旧衬衫包裹住头脸,也不嫌闷气。陆雪征没有惊动他,转身下楼要去杀鸡。拎着菜刀走到门去,他很惊异的发现小母鸡下了个大白蛋!大白蛋也挽救不了小母鸡的命运,陆雪征揪着翅膀拎起它,一刀就把它的脖子抹了。然后他开始烹饪饭菜。家里是没有仆人的,帮忙的老妈子也没有请一个来,因为叶崇义不见外人,再说也没那个闲钱。房子是空房子,除了楼上卧室内的一张大床、楼下客堂内的一副桌椅之外,再无其它家具。陆雪征端着个大托盘上了楼,托盘上端端正正的摆着一大碗炖鸡肉,一小碗白米饭。把大托盘小心放到床边,陆雪征伸手拍了拍叶崇义的屁股:&ldo;崇义,醒醒,吃饭了。&rdo;叶崇义低低的&ldo;嗯&rdo;了一声,慢慢伸直了蜷起的双腿。而陆雪征单腿跪到床上,强行扶着他坐了起来,又扯下他那头脸上缠裹着的旧衬衫。一年多的光阴过去了,叶崇义早已退下了满脸的血痂。陆雪征曾经对他的伤势做过种种乐观的预测,然而事实摆在眼前,他的确是把小孩子吓哭了。因为是刚刚睡醒,所以他那脸蛋上的纵横疤痕颜色浅淡,虽能看出,却不大显,前额的头发留长了,也正好可以遮住那个端正而深刻的叉。揉着眼睛望向陆雪征,他笑了一下:&ldo;你怎么才回来?&rdo;陆雪征摸了摸他的面颊:&ldo;我早回来了。你昨天不是说想喝鸡汤吗?我顺路买了一只鸡。&rdo;然后他起身从床头地上拿起一只搪瓷水杯,一直送到叶崇义面前。待到叶崇义低头喝了两口白开水,他又从托盘中拿起一只汤匙,送到了对方手中。叶崇义舀了一点鸡汤送进口中,咂摸了一下滋味,忽然抬起头说道:&ldo;雪哥,我该打针了。&rdo;陆雪征没说话,转身走到墙角处蹲下来,从一只小皮箱里取出注射针具。一边熟练的从小玻璃瓶中吸取吗啡针剂,他一边背对着叶崇义说道:&ldo;我想办法弄点钱,再过两个月,还是去医院戒了吧。&rdo;叶崇义缓缓的垂下头去:&ldo;我不。&rdo;陆雪征拿着针管走过来:&ldo;你怕什么?&rdo;叶崇义忽然烦躁起来,仰起脸带着哭腔质问陆雪征:&ldo;你说我怕什么?你说我怕什么?我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求求你,你就让我自生自灭吧!&rdo;陆雪征现在惹不起他。将一根止血带紧紧绑在叶崇义的枯瘦手臂上,他叹了一声:&ldo;唉,不识好歹。&rdo;针尖刺进皮肤里。叶崇义含着一点眼泪,因为方才嚷了几句,气血上涌,脸上疤痕一起泛红,那模样看起来就令人惊心了。伺候着叶崇义吃过这顿饭,陆雪征端着托盘下了楼。倚着灶台站住了,他端起一大碗米饭,米饭上又摊了一只荷包蛋。叶崇义大概的确是很想吃鸡,竟然把那一只瘦小母鸡尽数吃光,汤也喝下了大半,米饭则是一口没动。陆雪征很庆幸自己方才的英明果断‐‐若不是一时狠心藏下这枚鸡蛋,他现在简直不知道用什么菜肴来下饭了。吃饱喝足之后,他上楼回到卧室。脱鞋上床躺下来,他扯过棉被盖到身上,迷迷糊糊的闭眼要睡。朦胧中察觉到叶崇义爬了过来,他摸索着伸手搂住了对方,喃喃说道:&ldo;宝贝儿,别闹我,我睡一会儿,晚上还要出门呢。&rdo;叶崇义依偎在陆雪征的怀里,方才叫喊了那么几句气话,他现在心里很后悔。从烟台到上海,千里的距离,一年的光阴。身无分文的陆雪征为了养活他这个瘾君子,已经吃尽了一切苦头。叶崇义记得当年在天津时,他诱骗陆雪征为自己打了一场地下拳赛,气的陆雪征几乎和他翻了脸,因为陆雪征不是他手下的&ldo;玩意儿&rdo;。但是现在,陆雪征真成了擂台上的&ldo;玩意儿&rdo;了。为了钱,陆雪征签下了生死契约,每晚都要去闯一次鬼门关。非得如此,他才能供得起这一处老洋房,以及无休无止的吗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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