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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曾经以为你是我的王子(第1页)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巳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情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席慕蓉

汽车在一个既大环境又优美的小区停了下来,他嘭地甩上车门蹬蹬地上楼。我拉着旅行箱有点吃力,磨蹭半天跟不上,他转身一把拎起就走。

到了三楼,他停了下来,打开右边的门,我随他进去,房子很大布置得也很漂亮奢华。

“这是我的房子,你先住着,我还在值班。”张清三言两语简短地交代好,准备出门。

“彩云师姐呢?”我朝他追上一步,怯生生地问。

他的身形一顿,脸色刹那间阴沉下来,整个面部的肌肉左右扯动,嘴唇微微颤抖,一股无法言说的钝痛笼罩了他高大的身躯。

我感到莫名其妙,下意识地抿住嘴,吓得大气也不敢出。难道我触动了他内心深处掩藏的伤痕?

他一声没吭,黑着脸走了,我瘫在沙发上松了一口气。

毕竟是生疏的地方,空空荡荡的房子充斥着陌生的气息。没有主人在家,由不得我造次,我随便洗洗就歪在沙发上。幸亏是夏天,也不担心着凉,先将就一夜再说吧。

难过,惶恐,疲惫,在这寂静的深夜,排山倒海地朝我袭来,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实在无聊,我翻出手机,装上电池,迫切地想和阿娇通个热线电话。虽然夜半三更骚扰她不太道德,但不骚扰她又去骚扰谁呢?何况我有满腹的心事和委屈,急于找人倾诉,闺蜜就是这时候拿出来用的。

刚一开机,叮铃铃的声音急促地响起,又是“我的彬”几个字不停地跳跃。

我冷冷地盯着那几个字,既不接通也不挂断,就让它在这孤单落寞的时刻将我陪伴。变态,找虐,阿娇知道肯定会说。

因为曾经打动我的,让我一无反顾地沉沦的,就是彬这个名字。

如果早知道认识彬只是生命中的一场意外,只是一次凤凰涅磐般的痛楚,我宁愿不要开始。

那天,我和阿娇在街上游手好闲晃荡。虽然囊中羞涩,看看热闹饱饱眼福也不错。

一辆采血车停在百货大厦的门口,阿娇一时心血来潮要去做贡献。我有点晕血,本不想凑这热闹,但拗不过她,只好舍命陪淑女。

“快看!快看!”等签了名之后,阿娇指着一个名字,神秘兮兮地说:“许彬,好多木,和你的名字一样!”

登记薄上赫然写着“许彬”两个大字,入木三分,遒劲有力,隽秀清新,我一下子与它亲近起来。

我出生在众木凋落的秋天,算命先生说五行缺木,身体不会太强壮,恐难以养活。爸妈一商量,取了个名字带了三个木头叫林枫,幸亏姓林。现在看到这两个木头,我的确有点激动,再加上那一笔字行云流水,足够洒脱的。

不过人是不是和我一样病怏怏地萎靡不振呢?我正举目搜寻,阿娇戳戳我的背,朝前面的男生努努嘴。

英挺,优雅,脸上似乎随时带着笑容。这种微笑温和又自若,仿佛阳光拨开隐晦的云层照射下来。像小石子击中平静的湖面,我的心中荡起阵阵涟漪。彬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悄悄走入了我心里。

我目不转睛地瞧着他抽完血放下衣袖,仔细地捋平,傻愣愣地瞧着他和同伴离开。

“口水流出来啦,色!”阿娇冷不丁拍拍我的前额,臊得我羞赧不已。从此,我像中了魔怔,茶饭不香,为伊消得人憔悴。我怅然若失的样子逃不脱阿娇的火眼金睛,她断定我为这个偶然邂逅的男孩子丢了魂。

她不愧是系里的百事通,很快打听到许彬是附近医学院大二的学生,成绩优异,一手字漂亮得远近闻名。

阿娇给我出了个馊主意,给他写信,向他拜师学写字。这种方法比较原始落后可也别具一格,独辟蹊径,说不定可以捕获男神的心。

我开始笨笨巴巴地给他写信。我搜肠刮肚,内容从阳春白雪到下里巴人,从埃菲尔铁塔到自由女神,从丝绸之路到古巴比伦,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无不涉及。不是为了显摆自己有多么博学多闻,而是抱着侥幸,我总会有一点能将他打动。

每一封信字字泣血,句句含情,可是寄出去无数封,封封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估计他连拆也没拆,我有点泄气了。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那么,我要用多少次回眸才能真正住进他的心中?

当那年第一场雪飘落下来的时候,我决心放弃了。我绝望地发出了最后一封信:我想我是永远采不到真金了,打扰了你很久,再见。

没有想到,我下晚自习回宿舍时,彬静静地守候在楼下,俊朗得引人注目。

整个女生楼一片沸腾,上下楼梯的女生俏皮地朝我挤眉弄眼,更有路过的男生大声地打着呼哨尖叫。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终于等来了骑着白马的王子。我一下子成了d大中文系的传奇,因为我的执着。

那个夜幕低垂的时刻,我比中了五百万大奖还要激动,巨大的幸福感让我分不清东西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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