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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页(第1页)

“梁大!”三子很兴奋,他现在跟这里的人混熟了,胆子也变大了。

在这里,没人会让他去做更多的事,也没人打骂他,只要做好自己的活就有饭吃,性格也活泼了不少,他从床上翻下来,还拥抱了一下梁大。

梁大也很开心,咧开的嘴角简直合不上,他拍拍三子的后背,笑着说:“以后就能一起干活了。”

三子狠狠点头:“最近开荒呢,虽然累点,但是吃的也多,我一顿能吃五个杂粮馒头。”

梁大咽了口唾沫,他垒城墙的时候一顿就两个豆渣饼,这还是因为表现好,如果表现不好的话,一顿也就一个。

“我今天吃剩了半个。”三子从衣服里掏出半个杂粮馒头,递给三子,“你吃。”

梁大一边说着:“这怎么好意思。”

一边眼疾手快的接过那半个馒头,几口就下了肚,满足的长舒一口气。

三子看梁大的样子也知道他肯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吃好了,就更觉得自己识时务是对的。

不然就跟当家的们一样,现在人头落地了。

以前在寨子里作威作福的人,不知道现在到了下头,过得又是什么样的日子,阎王老爷有没有叫他们下地狱。

最近这段时间,因为有土匪这些“廉价劳动力”,又有庄子里的人一起垒城墙,进度比之前快了不少,原本只垒好了一半,不过两个月的功夫,竟然已经快要完工了。

搞得林渊也很兴奋,完工那天大手一挥:“今晚把熏肉拿出来,再杀些竹鼠和鸡,肉虽然不多,但杂粮馒头敞开了吃。”

庄子里的人也很高兴,有了城墙就多几分保障,他们一个个嘴角都带着笑,特别兴奋的还大吼了几声,看着现在的城墙,脸上都带着成就感和荣耀感。

虽然这城墙不算宏伟,也不算漂亮,但那又怎么样?这是他们亲手弄出来了,花了快一年的时间弄出来的,心里头的滋味别提有多好了。

林渊当夜喝醉了,他这具身体没怎么喝过酒,自然没有他上辈子千杯不醉的本事。

上辈子跟着老板出去谈生意,该他喝的他要喝,老板的酒能挡得也要挡,有一年要谈一个大项目,他喝出了胃出血,在医院住了几天,回到租好的房子里,他看着冷冰冰的住所,终于没忍住,一个人在家哭了出来。

像狗一样工作,在老板面前献殷勤,想办法给手底下的员工争取好处,他是从最低处走上来的,多少人羡慕他,觉得他年纪轻轻就做到了领导的位子,工资不知道是下面人的几倍,但是也没人知道他吃了多少苦。

没资历没后台,好几次都被领到亲戚顶走了位子,被别人问起的时候只能说:“哦,可能是我还有哪儿做的不够好,明年再加油。”

老板一个电话,即便是下班时间他都要跑过去。

有一年老板找了个小情人,小情人怀了孕,还让小情人住到他家里去。

那是个年轻漂亮也心高气傲的女孩,觉得自己这么年轻,打败老板家里的黄脸婆不是问题。

结果老板的老婆找了过来,在林渊租的房子里把女孩打落个胎。

因为惊动了邻居,邻居报了警,加上那小情人被打的挺重,一行人都被带去了警局。

那次林渊顶了罪,说自己和女孩是小情侣,因为发生了点口头矛盾,没忍住动了手。

女孩表示自己不追究,事情就过去了。

但是左邻右舍都知道林渊是个家暴男了,他们每次看到林渊,眼里都带着鄙视。

他不能失去当时的工作,他没有一个漂亮的学历,普通本科生,也没有什么靠得住的亲戚朋友,如果离开这家公司,业内的其他公司给他开的工资只会比当时的更低。

而那时候的林渊唯一的梦想是能存出首付,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然后找个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姑娘,安安生生的结婚,经营一个家。

每次听到有些新员工说:“要是在这个公司干得不开心,我就走呗,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林渊的心里都会有些羡慕。

他没有那个胆量,这些人有父母,有亲人,有退路,他没有。

没有退路的人,总是想得更多。

林渊喝醉了以后拉着刀哥的手说:“刀哥啊,你说,想过好日子怎么就那么难?”

刀哥拍拍林渊的肩膀:“四弟,你得这么想,我们现在不错了,好歹吃得饱肚子,你看看外头,还有那么多吃不饱的人,知足常乐呗。”

“我知足常乐没用错?”

林渊多愁善感的情绪立马烟消云散,他笑出声:“刀哥,认识了你们,我才知道什么叫兄弟。”

他读书的时候也有兄弟,高中的哥们,大学的哥们,毕业以后忙于工作生活,一年到头都见不了一次面,慢慢也就淡了,有时候拿起电话互相聊几句,对方就开始抱怨毕业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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