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绍言带着姜知漓,也暂时无法回城,只能随同张靖云和张啸天,回到青龙社另一个窝点。
穿过花田,是一座掩映在竹林里的石楼城堡,四周开辟了护城河,只有一条狭窄的小路,通往石堡那扇逼仄的门。
石堡内矗立着高大耸立的碉楼,灰棕色的墙体,直插云霄般,带给人森然的压迫感,此时上面都有无数人站岗。
此处石堡较为隐秘,若不是有人带路,沈绍言也从没来过这个地方。
青龙社建在山上,但其实这才是张氏祠堂供奉的地方。
“云哥,阿爸,你们回来了。”张清瑶开心地迎上来,目光落在沈绍言身上,稍显好奇,礼貌地颔首,又看见沈绍言怀里的姜知漓,顿时咬碎了银牙。
“姜知漓,她怎么在这?”
张靖云轻咳一声道:“把你的干净衣服找一套,给沈太太换上。”
沈绍言把姜知漓放在房间床上,张清瑶不情不愿地找出来一套衣裙,放在床边,便往外走。
沈绍言伸出的手,又攥紧收回,站起了身:“有劳张小姐,帮我太太换上衣服。”
张清瑶面露诧异,忍不住腹诽。
这沈次长真是奇怪,自己太太也避嫌,衣服都不敢换。
张清瑶只好走到床边,替姜知漓解开扣子,剥开衣服,当露出女人雪白的胴体时,身为女子的张清瑶,也忍不住惊叹,又羡慕地咬牙。
这皮肤怎么能这么白?
她伸手和女人去比,结果姜知漓比她白了好几个度。
她自认千金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太阳底下都没去过,皮肤比起比那些千金小姐细嫩多了,可今儿见着姜知漓,才知道什么是一身雪肤,薄肌冰莹。
张清瑶脱下姜知漓的旗袍,摸到了一把手枪,斟酌片刻,又把手枪放在了姜知漓枕头边。
低头看了眼那肚兜的光景,当真是活色生香,比她两颗小馒头,大了两倍不止。
她曾听社里的兄弟们说荤话,嘲笑她是自家兄弟,没把她当女人,顿时又酸溜溜地想,云哥肯定也喜欢这样的。
再看眼那不堪一握的纤腰。
张清瑶伸手比划了下,又往自己身上比划了下,顿时嫉妒得抓狂。
不过唯一瑕疵的是这双手,虽然比她细嫩软白,摸起来柔弱无骨,像葱段儿轻易就能掐断似的,但手指布满了交错的细痕,那是经年累月干粗活儿留下的,长在肉里洗不掉的。
张清瑶迅速为姜知漓换上她的衣服,还专门挑选了一套她认为最丑的颜色款式,上身豆绿色绣兰花纹倒大袖绸布短袄,下身黑色褶裙。
自从流行起鲜亮的颜色,这些黑色褶裙早就压箱底了。
张清瑶为姜知漓换好衣服,又找了帕子,扔给沈绍言:“你太太头发都湿了,她身体那么弱,你赶紧给她擦干头发吧,免得感染了风寒。”
沈绍言点头:“多谢张小姐。”
张清瑶轻哼一声:“不客气,待她醒来,你赶紧把她带走吧,别整天在我云哥面前晃。”
姜知漓再次醒来时,正靠坐在床头,沈绍言替她擦拭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