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我想往后几天会有更多消息揭露出来。&rdo;
&ldo;我搞不懂,如果他本来就认得阿普尔怀特,为什么不走一般渠道去拜访他?死刑犯可以见朋友的啊。如果他根本不认识阿普尔怀特,那为什么要去见他?&rdo;
埃莱娜说这个人可能是个志趣相投的同伴,属于某种恋童癖的地下网络。
&ldo;去提供帮助,安慰一个落难的同志,&rdo;我说,&ldo;而且保持匿名。他答应典狱长说他会设法查出那个失踪的男孩埋在哪里。显然他的确查到了,但他没告诉典狱长,反而等了几天才把消息通报给这家里士满的报社。我不懂。&rdo;
&ldo;也许阿普尔怀特告诉了他,但要他发誓保密直到他死。也许阿普尔怀特希望到死前都能宣称自己是无辜的。&rdo;
&ldo;这一切都未免太复杂了,&rdo;我说,&ldo;阿普尔怀特不过是个性变态谋杀犯,可是阿尼&iddot;伯丁森,也就是亚伯&iddot;贝克,却不是这么回事。你不禁会好奇,接下来他还有什么花招。&rdo;
第27章
他必须承认,它很像,像得令人不安。报纸和电视上都出现了,那是他的脸部素描,眼睛专注地瞪着前方,好像照片里的人瞪着相机镜头似的。但这不是照片,一定是由警方的绘图专家和目击证人合作画出来的。
可是什么目击证人?当然不会是珍恩街那幢大楼的门房。那门房简直睁不开眼睛,更别说有好眼力了。而他离开那幢大楼时值班的另一个门房,也只是勉强瞥了他一眼。他的职责是有人进来时检查,而不是离开时检查。
那么会是谁?
啊,当然了。店里那个女人。埃莱娜&iddot;斯卡德,艺术与古董经纪商。那个侦探的老婆,己过世的莫妮卡的好友。
没错,他一定要剥她的皮。从她的手和脚开始剥,然后一路剥下其他部位。
不过首先要解决那幅画的问题。要是任何路人瞥他一眼都可能报警,那他就无法顺利地四处行动,不能去做他必须做的事。要是他同时还要扮演猎物的角色的话,又怎能全神贯注于捕猎呢?
他面前放着一张素描,是从今天早上的《每日新闻报》上撕下来的。那对眼睛多么炯炯有神!他这才明白自己的眼睛散发出何等的力量和意志。当然,这种炽热的双眼是逐渐发展出来的,是他个人演化的一种过程。一般不是说眼睛是灵魂之窗吗?当然,灵魂是虚构的东西,但若改称为心灵或本质,意思就不难明白了。他的眼睛反映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他的力量逐渐壮大时,他的眼神也随之改变。
他在浴室镜子里研究自己的脸,已故的乔&iddot;波汉偶尔记得刮胡子时,一定也曾在这面镜子中看到自己。没错,他的眼睛真的就像那张画像里一样炽热。
这让他觉得很高兴。
他也很高兴地注意到那张画像里的小胡子有多么醒目。那是最明显的特征,会吸引人们的目光,不经意看到的人只会记得小胡子,忘了那张脸的其他特征。
而他再也不需要小胡子了。
没了小胡子会有帮助,但他不确定这样就够了。这个城市有八百万人,很难说其中会不会有个人还看清了小胡子后的那张脸。
因此,他的任务就是要改变自己的外形,让自己看起来不太像那张素描。长期以来,他不就已经非常习惯于重新创造自己吗?他的一生不就是不断重新创造的过程吗?
事情很简单,他心想,只要剃光头发就行了。几年前他剃过一次,目的只是想看看而已,他开心且不无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头形很好看,没有那些该遮起来的突起、坑凸或疤痕。剃光头发会立刻带来激烈的转变,但他知道这个主意不好。剃光头的人会让人一览无遗。光光的脑袋会吸引别人的目光,而且看的人会不禁想着,如果那个头上还有头发的话,不知会是什么样。
不行,他的目的是要避免吸引目光。他希望看起来与他的画像不一样,但还是和其他人很协调。他希望能融入人群,而不是显得突出,他希望自己非常普通,平凡无奇,毫不起眼。他已经去过杂货店,现在他把买来的东西摊在浴室的架子上。他脱光上身的衣服,开始工作。
首先是发际线。他很幸运地拥有满头的头发,而且的确就跟画像上一样浓密。一般人的目光会被光头所吸引,却绝不会对前额渐秃的脑袋多看一眼。他先利用小剪刀清理,然后用剃刀,操作熟练精准得有如整容医师,仔细地剃出了一道新的发际线,比他原来的后退了一寸半,在太阳穴两旁后退得更明显。完成的结果,就是男性秃发的标准范例,只除了头顶的头发并未稀疏。可是要在头顶弄出一块秃顶,唉,靠自己实在是不太可能办到。
保持简单,他告诉自己。
真是个好句子。保持简单,轻松去做,先做第一要务。他最近老和一堆笨蛋混在一起,那些人他再也不想看到了,不过他的确喜欢那些人讲的某些箴言,而当他偶尔对那些人讲出一两句他自己的箴言时,他们似乎也都很喜欢那些句子。你碰上了只能认命,他曾经这么说过,然后看着那些傀儡的头表示赞同地上下摆动着。
他保持简单,把自己的发际线处理完毕。接下来是眉毛,要处理得用上小剪刀和拔毛器。
他自己的眉毛一点也不粗重,不过还是有点显眼。修剪并拔除可以让眉毛不再那么显眼,而且大幅改变了他眼睛的整个外观。在比较细、比较稀疏的眉毛底下望出去,他的目光不知怎么变得柔和些,也比较不那么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