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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第1页)

这么一想,阮阮也就不再逼他同自己讲话了。他似乎很喜欢发呆,总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得仿佛不存在。他每天很早就起床,似乎那是养成了很久的习惯。阮阮起来到井边摇水洗脸时,总见他已经默默坐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了。她对他说声早,他看她一眼,并不回应,但神色明显没有之前那么冷漠了。

他也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但吃得很少,甚至比风声这个病号胃口还差,几天下来,阮阮明显感觉他的脸瘦了一圈。

过了两天,他去朱医生那里拆了额头上的纱布,缝了针的伤口痊愈得还算快,也恢复得很好,只是,额头上靠近太阳穴那个地方,留下了一道打眼的疤痕。

“哇哦,留疤了呀!”阮阮伸手轻轻戳了戳他的疤痕,“不过没关系,脸依旧很好看呢!”她把他当小孩子一般安慰。

他却触电似的拨开她的手,似乎很不习惯别人的碰触。

阮阮笑了笑,转身悄悄问朱医生:“他的失忆症是不是不会好啦?”

朱医生说:“不一定,失忆症这种病,至今在医学上也是个谜团,也许一辈子,也许过几天忽然就好了。”

那天风母带着风声去医院复查,虽然只有两个人在家吃饭,但为了庆祝他的伤口终于拆了线,阮阮做了很丰盛的午餐,土豆牛腩汤、鸡汁萝卜、红烧排骨以及素炒西兰花。还特意拿出了风母自己酿的米酒。她将米酒倒入粗陶碗里,满满的一大碗,醇香怡人。她忍不住低头,深深嗅着酒香,一脸陶醉的样子。

阮阮端起碗,又将另一碗酒送到正沉默地看着她的傅西洲手中,“哎,这个酒哦,真的很香很醇的,也不醉人。你喝下试试看。”

他接过,看着碗中有点儿浑浊的液体,眉毛轻轻蹙起。

“哎,等一下!”阮阮放下碗,“你看,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能一直‘哎哎哎’地喊你是不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好不好?”

见他不语,阮阮赶紧说:“沉默就表示默认喽!嗯,我想想啊……十二……十二怎么样?”

她救下他的那天,是七月十二号。

他还是没有什么表示。

阮阮笑起来:“那就这么决定啦。”她端起瓷碗,与他的碰了碰:“十二,祝贺你痊愈。还有,欢迎你来到暮云镇。”

然后,她仰头,竟然一口气就喝掉了那大半碗米酒。

傅西洲端着碗,愣愣地看着她。这么多天来,这是他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个女孩子,她穿着一件很宽松的海魂衫T恤,牛仔短裤,人字拖,齐肩发随意扎成一个马尾巴,露出光洁的额头。她长得并不算漂亮,唯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明亮清澈,望着你笑时,仿佛无数的星辰落入其间。

很多年后,傅西洲总想起这个夏日的正午,他们坐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细碎的光影从树叶间漏下来,那个眉眼弯弯的女孩,豪情地干完一碗酒,红晕慢慢染上她的双颊,映衬得她的眼眸愈加清亮。可是他,却在后来,让这双他见过的最清澈明媚的眼睛,染上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哀愁。

自从帮他取了名字,阮阮就很喜欢喊他,哪怕他总是沉默以对,她也毫不介意。

“十二,中午我们是吃茄子呢还是丝瓜呀?”

“十二,你看你看,这花长得多好呀!”

“十二,这就是蓝莓树呢,你以前没见过吧?”

“十二,让我来猜猜你多大了,唔,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

“十二,你真的一点点也没想起来吗?”

“十二,我真喜欢这里呀,你呢?”

“十二,今晚的月亮可真美呢!”

……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十二十二”地喊的时候,仿佛在温柔地叫一只小狗狗或者小猫咪,又好像在跟一个小孩子对白。阮阮也确实把他当做一个沉默的生了病的小孩儿,同风声一样。

每个夜晚,晚饭过后,阮阮把家里的竹躺椅都搬到院子中央,从小方井中取出在凉水里泡了整天的西瓜,切开来,冰凉爽口。三个人并排躺在竹椅上,吃西瓜、聊天。大多时候都是阮阮在说,她给他们讲书上看来的故事,却总爱把那些童话、神话故事改得面目全非。

风声就跟她呛声,说不对不对,你怎么乱讲啊!

阮阮就笑嘻嘻地说,这是“顾氏新编”!

而傅西洲,永远都是沉默着,不接腔,缓缓地摇着手中的老蒲扇,坐在她身边,给她赶走蚊子。

古镇夏日的夜晚,静谧而悠长,晚风温柔,头顶星空朗朗,月色无边。岁月就这样晃晃悠悠地到老,似乎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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