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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页(第1页)

你辉煌的姓氏要是没有人给你传下去,那你就只能当传说了。“…曾经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家族,他们…,可惜断绝了…啊…”一想到很多年以后,别人会用这样怀念的口气谈论马尔福家族,我就觉得呼吸短促,气不打一处来。不行,我得要儿子。哦,对了,得先要个妻子。所以,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选择是关于婚姻的。我那败家的父亲在这一方面总算为我做出了一点贡献,不用看我周围亲戚的悲惨案例,我就知道糟糕的婚姻绝对会毁灭一个古老强大的家族,所以我绝不马马虎虎的娶一个。我的祖父临死前给我留下的遗言惨烈而凄怆:“…如果高贵的马尔福家族血液中混了麻瓜的血液,我宁愿我的家系现在就断绝!!我死了以后,你要把我的骨灰放在床头,天天对我发誓,绝不让我们的纯血受到玷污!!”我没有那么干,因为怕做噩梦;我把骨灰寄去给了父亲,让他们父子俩好好相处。虽然,在骨灰问题上我没有按照祖父的意思去做,但我完全同意纯血联姻,可是对于像我们这样纯血贵族之家来说,其实可以选择的范围并不大。我一定要谨慎仔细,不能像我母亲那样不理智的享乐挥霍,但也不能小家子气的锱铢必较,不能像贝拉特里克斯那样疯狂兼神经质,当然更加不能像她的二妹安多米达那样居然看上了一个泥巴种。对于我如此热衷与思考妻子的人选问题,帕金森觉得既惊讶又好笑,他认为在经过我父母的‘精彩’婚姻之后,我会对婚姻有抵触情绪。可是,没想到我非但没有不婚的意思,还跟十分热心热脑的往围城里冲。“在那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我很严肃的回答。最后,我选定了纳西莎。都说儿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纳西莎是最理想的妻子,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这么认为。她也出身于一个古老的纯血家族,虽然是旁系,但依然高贵,作风处事都一派贵族风范,很衬马尔福的家世;她很是高挑漂亮,加上我的英俊潇洒,估计我们的孩子不会歪瓜裂枣,要是一个不小心没准还是个小帅哥,唉呀祖父啊,想想都觉得心情愉快,干劲十足啊;她理智聪明,从她日常的表象来看,她应该善于持家,会把家里料理的妥妥当当,让男人在外面打拼不会有后顾之忧;她对我很忠诚,对传统的家庭义务有很强的责任心,相信不会红杏和绿帽的问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她和我有共同的爱好——诗歌,她有很高的诗歌鉴赏能力,对我的朗诵永远赞不绝口;想必闲暇时刻,我们会有很和谐的业余活动。若干年后,马尔福庄园里,会有一个漂亮活泼的小小马尔福在图书室里乖乖念书,我和我的妻子在小花厅里悠哉喝茶,我吟诗给纳西莎听。而家养小精灵则恭敬的送来刚寄到的小马尔福的成绩单,是全优。天气晴朗,阳光灿烂。很好,很好。“纳西莎,我已经想好了,我们的儿子将来就按照你们家的习惯,用星座命名,就叫dra好了!”我笑眯眯的对她说。“啊……卢修斯,你真是太聪明了,我们都还没有结婚,你居然就知道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纳西莎对我无限崇拜。那当然,我当然是聪明的——我心满意足地想着。呃…只不过,我没想到我们结婚的这样早,孩子却来的很晚。好罢,不管怎么样,未来的老婆定下了,未来的儿子也不远了,现在为了我未来幸福美满的家庭我要好好奋斗我的事业了。所以,我人生中的第二个选择是关于事业的,或者说是关于黑魔王的。纯血家族的衰落是毫无疑问的,不只是马尔福家族,还有其他许多古老的家族。他们或许是人丁凋零,直接就断绝了家系;或许是子孙不争气,早把家族给败落了;更多的情况则是和马尔福家族一样,虽然有钱有名望,但是却已经被边缘出巫师世界的权力中心,他们没有人在魔法部担当要职,对巫师世界的法律的制定没有了话语权。这样怀有怨恨且不甘的家族很多,例如,莱斯特兰奇家族和布莱克家族等等。我的祖父曾经对我说过,一个世界被毁灭时或者被建立时,就是财富可以快速积累的最好时机。简单来说,就是发战争财,或是发建设财。我深以为然。可是,巫师世界已经太平很久了,最近一次的闹腾——黑巫师格林德沃,也在我出生前就被邓布利多解决了;现在的巫师世界就像一潭腐朽的死水完全搅不起风浪来。而我并不打算自己去搅动这潭死水,我是潜伏深处的蛇,不打算去当出头鸟。好罢,说实话,我也不具备掀起风浪的能耐,我只适合推波助澜。不过,具备这种能耐的人很快就出现了,他叫lordvoldeort。我很早就听说了他的传闻,他无比强大的魔法,冷厉疾劲的行事风格,尖利锋锐的主张和口号,我也对这个人充满了期待和猜测。——希望不是个需有其表的疯子。要是能见见他就好了。机会很快就来了,我十六岁的时候,经由纳西莎的姐夫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的介绍,我终于见到了那位传闻中的黑魔王。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感到从骨子里发出来的恐惧,浑身上下不由自主的发抖痉挛,他的身上散发出来难言的强大气场,他所在的地方完全被他的气息覆盖。据说他原来是个少见的美男子,但是现在他的脸毁灭的厉害,完全看不出他原来的相貌了。他不需要说话,只要轻轻的一个眼神就可以让我立刻匍匐在他面前。我怕他,是的,非常怕他。但我依旧决定把宝押在他身上。我听过他说话,具有非同一般的说服力,这个世上少有人在他耐心的劝说下会不动摇;我见过他办事,我深信他具有摧枯拉朽的力量,可以将现有的陈旧腐朽的一切都扫荡干净,重新制定游戏规则。我和莱斯特兰奇他们是有本质不同的,与其说我是个追随者,不如说我是个投机者。可是,lordvoldeort好像看穿我的心事,他似笑非笑,洞悉的看着我,我满头大汗的低下头去——他真是个可怕的人。黑魔王很清楚他的手下都是些什么人,他也并不介意,甚至还觉得控制这样一班各有目的的危险人物很有趣——我更加敬畏他了。后来,我一直为他效力,并且为他的势力扩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称呼我为“狡猾的朋友”,当然,我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在lordvoldeort势力扩张的同时,我也为我自己取得巨大的财富和显赫的地位。马尔福家族又恢复了往昔的辉煌光景。尽管我已经成为了一个食死徒,但我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表明过我的态度,我是狡猾的银蛇,在态势不明朗的情况下,绝不要暴露自己的立场。我友善的结交魔法部的重要人物,我慷慨的为慈善事业捐款,我在上层社会拥有完美的声誉,我依旧沉迷于黑魔法,我的庄园里依旧藏有各种各样的黑魔法物品。我是潜伏于深潭中的狡猾银蛇。莱斯特兰奇他们都不明白为什么黑魔王会如此宠信我,会一再的姑息我略微的两面派行为,甚至让我稍微介入到他的私人生活中去;对于他们始终的大惑不解,我自己心里清楚。这就是我人生中的第三个选择,或者说是最重要的一个选择,因为如果不是这个选择的话,我很可能已经因为我的骑墙作风受到黑魔王的惩罚了。选择的内容很简单,她叫艾比盖尔?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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