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吴余入眼所见,便是满屋子的邋遢。
茶几那里的两瓶酒,一瓶只浅浅地剩了些底。
另一瓶不知是不是吴余昨晚抱着林夏的时候撞倒了,摔落在地上,酒瓶砸得粉碎,棕褐色的酒液流了满地,散发出浓郁的酒味。
边上餐桌则是更乱。
餐桌上的蛋糕多了两块缺口,另外几块却仍是林夏昨天分出的那般模样。
蛋糕边上,则是几盘吃剩下的剩菜,其上油脂菜汤已经凝在一起。
餐桌下面,散乱着许多随蛋糕一起送来的配件。
什么蜡纸袋子,绑蛋糕的丝带,甚至还有吴余昨晚特意去买来的那个火机。
看到这个,吴余便想起了林夏自己塞戒指在蛋糕里,装作自己求婚的小把戏,情不自禁地笑了下。
他蹲下来,将那火机拾起,揣到了兜里。
环顾了房子一圈,又叹了口气,去卫生间拿出手套扫把拖把等东西,开始打扫。
昨天晚上急着带林夏去医院,走得急。
连衣服都来不及找件厚的,更别说收拾打扫了。
还得留着今天来办。
吴余有些无奈。
他虽然心情有些烦躁,却更是厌恶脏乱。
若不及时打扫干净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只是…这打扫可不容易。
餐桌上的乱象随便收拾收拾便好,但客厅的那酒液,却是洒了满地。
许多犄角旮旯都沾上了。
若不能用心细致,一旦有了遗漏角落,便容易滋生蚊虫。
吴余不愿家里变成这般模样,只能一点点地好好清理。
等到把所有家务都做完,已经又来到了半夜。
吴余已是累得气都叹不出。
进卫生间简单冲了个澡,便一屁股躺在了床上。
累了一天一夜,他终于有个睡觉的好机会了。
夜里。
吴余做了个梦。
梦里,他已四十多岁,本来尚显年轻的面孔上也多了许多皱纹,显了些老态。
但他过得很高兴。
因为他已经功成名就。
不仅宏云经过他一番经营,成了国内最大的外贸公司之一。
除此之外,名下另还有几家实业公司,涉足于各行各业,为他带来破天富贵。
有着如此家业,他理所当然没有再住金煌雅苑的89平小房子,只找了个清净地方买了套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