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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长久的分离造成了疏离,他曾以为他们之间的某些羁绊好像因为时间空间而慢慢地变淡了,可是感觉却不会骗人。

再见到孙远均的那一刻,炙热的眼神和慌乱的呼吸和心跳声无一不诉说着爱意,他无比确认彼此之间的感情不仅没有变淡,反而好像更深了。

孙远均好像从来没有说过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但是有些话根本不需要说。看看眼神就知道了。眼睛是从来不会骗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先说一句,请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评价他们哦,小说中的人也不是圣人,不可能凡事都符合大家的三观。

第17章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孙远均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这句话,其实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那种标准意义上的好人,他觉得自己应该是那种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不在意中间过程是如何达成的人。

他从十八岁开始参加各种选秀,开始半只脚踏入娱乐圈,明白了这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圈子有多少不成文的潜规则。看到别人的上位,他不是没有羡慕和嫉妒,但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卖自己。

当年学校里风光无限的“迷藏”乐队,没有了宋昱,就像失去了灵魂主唱,但其实也并不是毫无机会。

宋昱和李思都不知道的是,其实有不少娱乐圈的经纪公司有私下来打电话找过他,问他要不要单飞,说愿意捧红他,却不愿意让他以乐队的身份出道。甚至有国内比较著名的几家大公司也有人来单独找过他。

很明显,他们只是看上了他的那张看起来光鲜亮丽的脸。孙远均的心里很清楚,如果看重的只是这幅皮囊,总会有看厌的一天。

他也许会出道,也许能短暂的昙花一现,但是他走不了多远,就像当年很多红极一时的选秀歌手,很快媒体和公众就会对他们审美疲劳了,然后他们的消失就和他们的走红来得一样的快。

当然,他也不想背叛李思,这个中学时代一路陪伴他长大的最好的朋友。明明心里讨厌同性恋讨厌得要命,却硬是接受了他和宋昱之间偷偷摸摸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甚至每当他和宋昱吵架或冷战时,他还愿意做和事佬,在中间和稀泥,想尽各种办法,让他们和好。

高三一年,孙远均收心学习,终于以年级第三的高分,考上了北京最有名的985院校之一。李思则上了北京一所没什么名气的一般本科,但好歹凑到了一起,乐队还是得以延续。

孙远均除了偶尔消失一段时间去看宋昱之外,每天都在琢磨着写歌,谱曲,练乐器的事儿。到了大学,他依然是雷打不变的学校风云人物,毫不夸张地说,喜欢他的女孩儿可以从学校的大门一直排到学校的宿舍楼。

和在中学一样,从没见他和哪个女孩一起去看过电影,一起去吃过饭。同寝室的男生,甚至发现他连黄片都不看。因为每次大家一起聚众狂欢的时候,他要么出门,要么把自己裹进被子,蒙头大睡。

再加上他平日里少言寡语惯了,和同学之间也没有什么表面上的寒暄,因此大家都觉得他怪得要命,不合群得要命。

因为他平日里就很神秘,所以学校里关于他的种种传闻特别多,各种版本的让人听得云里雾里的。

有人说他在三里屯酒吧唱歌的时候,被星探发现了,签了经纪公司。但是也就是传闻,没人听过他出过什么歌,也从没见过他上过电视。

甚至有些事,连宋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比如孙远均为什么一进那家签他的娱乐公司就被雪藏那么久。

有些事情不是孙远均想要刻意向他隐瞒,他确实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他要怎么可以和他说呢?他能告诉他那个在酒吧里信誓旦旦保证要签他的乐队,要捧红他,说欣赏他才华的女人其实就是个拉皮条的?

而所谓演艺公司的顶层,是个喜欢鲜肉的变态老gay。那个人才华是有的,要不也不会不到四十就能爬到这么大公司的最高位置。然而却色厉内荏,一肚子坏水。

难道他能告诉宋昱,他和大boss第一次见面,那人就故意把红酒倒在他身上,要帮他脱衬衣吗?当那人顺势要往下摸他下身的时候,他恶心得不行,就把他暴打了一顿吗?

再后来,被大公司雪藏的人,小公司也不敢用。孙远均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每一次给唱片公司寄的音乐小样,都无一例外的石沉大海。

那时,孙远均生平第一次怀疑了自己的才华。

他甚至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是不是还存在着另一种可能:是不是要趁着还没大学毕业,要不要重新好好学习,把之前翘课太多而缺失的学分补上来,然后收心做一个踏实上进的上班族?

也就是那时,在那间北京的地下室里,宋昱陪他度过了他人生最灰暗最无助的时光。那确实也是他人生最美好的记忆之一,但是孙远均是个有野心的人,他要的不是这些!

他不要宋昱陪他吃苦,他要成功,年轻气盛的他要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不是笼中鸟,池中物。

然而这个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太多了,有野心的人也太多了。干干净净的,一身清白的人也可以完成自己的梦想,但是这样的例子真的太少太少了。

丛林法则告诉他,只有成功的人才有资格谈自尊,否则一切都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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