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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静好(第1页)

窗外寂静无声,屋里两人闲话家常。

世界一片静好。

宋凛冬抓住林初夏柔嫩的小手放在手里揉捏。

小丫头的手略微有些粗糙,握在手里却异常的绵软,好似没长骨头一般。

也不知道她的手怎么长的,和他的手完全不同。

手背上生着冻疮,掌心有厚茧,一看在家就没少做事。指腹和握笔的两个指节处也有薄茧,这是读书写字留的。

一张小脸好似还没有他巴掌大,眉眼如画,唇红齿白,每一处都好似长在了他的心坎上。

这样的小姑娘,他能娶回来,大约是他上辈子烧了高香,才有这好事。

如果林初夏再胖一点,再娇养段日子,想必比现在还要漂亮。

宋癝冬暂时还没想好做什么,又是新婚,他准备家里的事情包括洗衣做饭他都包了。

给小媳妇的手和小脸再好好养养,养得嫩一点,到时候还不是便宜了他。

至于学校,小媳妇想读就读,别说读大学,就算她以后想再往上读,他宋癝冬也不拦着。

只有没本事的男人才怕老婆有本事,怕老婆比自己强。

他宋癝冬,才不是那种孬种。

等到院子里有人说话的声音,宋癝冬才松了手出去招呼。

林初夏脸皮再厚也不能再在床上躺着了,她收拾好屋子,穿了鞋,又将头发梳好,编了个大辫子拖在腰际。

衣服还是昨日的那一身,朴朴素素,根本不像个新娘子。

当然,就算林初夏想穿的好点,也没衣服给她穿。

穿好衣服,林初夏拉开房门,宋志刚媳妇李梅刚好一脚踏进院子里。

李梅看着林初夏嫩白的小脸,脸上的笑就立刻弥漫开来:“怎么起这么早啊,不再睡会。”

林初夏无语地看看已经高升的太阳,这还早。

“不早了,嫂子,需要做什么,你说我做。”

“不用,不用,都现成的。”

李梅将手中的包裹递给林初夏,“这是我一早去街上买的,你试试,合身不?”

“什么?”

林初夏看着李梅手中的包裹发愣,“嫂子,这是什么?”

“看我,也不和你说清楚。”

李梅笑着一拍脑袋,推着林初夏往屋里进,边走边说。

“这是冬子昨晚让我给你买的衣服还有鞋,你试试衣服大小,还有这鞋的尺码也是冬子给我的,也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崭新的对襟绸缎花棉袄,一条黑色长裤,一套藏青蓝的秋衣秋裤,加上一双灯芯绒棉鞋。

林初夏不可置信地看着床上摊开的衣服,问道:“这是给我买的?”

“是啊。”

李梅拿了绸缎花棉袄放在林初夏身前比划,“早上我去的早,商场八点半才开门,这花袄子我一看你就能穿,你皮肤白长得又好,穿啥都好看?”

穿啥都好看不假,可李梅手中的衣服在林初夏眼里却实在是有些土气。

还有这带拉链的秋衣秋裤,那么有年代感地摊在床上,让林初夏都不敢想象自己穿上是什么土大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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