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吐槽好。明明对自己已经到了非常了解的地步,结果偏偏喜欢的是那个话唠……那个话唠到底有什么好呢?
那个话唠……
如果是黄少天的话,应该不会让他感到寂寞吧?
放开已经转动了一半的门把手,叶修端着空杯子回到电脑桌前,开始构思他的下一部小说。
答案是什么并不重要,因为他也没有在意啊。
因为不在意,所以答案听不听也无所谓。
黄少天提前回来了。
从接到消息的第二天早上开始,许博远就忙活起来了,先是把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然后又一个人去超市抱了一张弹簧床回来。如果不是最后问叶修要多了一床被子,睡得昏天暗地的叶修还不知道他为了迎接黄少天的归来已经连住宿的问题都考虑好了。
“你们这可是两个人啊,我要加租的!”
许博远不理他,兀自在厨房哼着小曲儿煮着泡面。
“还有啊,你现在煮的泡面也是我买的,也是要算进房租里的。”
“泡面就不用算了吧,黄少带回来的茶叶我可是给你的编辑大人泡了两大杯呢,你自己也偷着喝了好几次,别以为我不知道哦,那可是上千一罐的茶叶啊,应该能抵吧?”
这小子,现在真的是越来越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啊!
叶修走进厨房,见许博远突然一脸防备地将筷子护在胸前,原本还有些不爽的心情瞬间就被冲散了,干脆抬手揉了一把许博远的头发,笑道:“等会有快递来,记得签收。”
“那你呢?”顾不得被揉乱的头发,许博远有些紧张地问他。
“我有事出去一趟,晚上会买菜回来。”
“那还是我来烧?”
“不用。”
“诶?”
“走了。”
“那……你多穿点,外面冷。”
“新买的大衣不至于这么不保暖吧?”说着,叶修回到自己房间,再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裹着一件新大衣,不同于以往的黑色,这次的颜色稍稍带着一点蓝,那还是叶修据理力争的结果,要不然,就该是一件酒红色的了。
太糟糕了,如果是那件酒红色大衣的话……那不是以后都要刮干净胡须,穿上合适的鞋子,围上相配的围巾,把自己整得人模狗样的才能出门了?
最重要的是,明明是对方提出买衣服,最后付款的为什么是自己?
啊,不是在乎那么点钱,只是……
突然有个人关心起自己的穿着来,那种感觉好像……
怪怪的?
呵。
黄少天回来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幕惊得有些说不出话来。他把行李箱往边上一扔,连鞋都来不及换就先跑到客厅中央,在多出来的一套餐桌和餐椅前狠狠地抚摸了一把,然后又跑进厨房,对着正在炒菜的叶修干瞪眼。
“好你个叶修!我这才走了多久啊,你俩连日子都过起来了!喂喂喂,我把阿远带来这边可不是方便让你下手的啊!你这家伙也太不厚道了吧!经过我同意了吗?啊?他还是孩子啊!你竟然也下得去手……唔……”烫死了!被塞了一口热茄子的黄少天捂着嘴,也不知道是该吃下去还是吐出来,毕竟这茄子还挺好吃的。
“你是从哪里看出来我对他下手了?”叶修转回身,继续翻炒着锅里的菜。
黄少天将嘴里的茄子咽下去,赶紧说道:“还不够明显吗?你瞧瞧,餐桌,餐椅,还有你,我特么在你这里租了也有五年了吧?你想想,我吃过一次你煮的饭了吗?啊?结果你倒好,我前脚刚走,你后脚就给别人当起了煮夫,你这要不是下手成功了,照你那种懒到连新衣服都不肯买的人会亲自做饭???等等……”说到衣服,黄少天突然发现叶修围裙里面那件羽绒背心好像新得快要闪瞎眼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