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城东区,当年推倒了一片烂民房,改造成一片别墅区,别墅少,林子花圃多,基本上要跑上好远一段才能看见一座别墅。
夜幕降临,月亮高挂,路灯一闪一闪,画面好不阴森,两股势力涌入了这片区域,一方是穿着制服的政府军,一方是东区地头蛇。
一个年轻男人站在路灯下,衬衣托出明朗的身体线条,算完美那一类,背着路灯的光,拉长了身影,他抬手有意无意摸着嘴巴上的胡子,这真不能说他不休边幅,只是“灵魂出窍”的时候,他和朋友喝酒喝的烂醉,胡子自然没时间刮。
谁知道“灵魂出窍”还非得保留之前那副模样,早知道是这样,他一定勤勤恳恳的刮胡子。
这个男人就是司徒玺。
司徒玺摸完胡子,抬手做了个扩散的手势,四周便有黑影窜出,形成一个人肉捕捉网,向前地毯式搜索。
“头儿,听说这片区域的老大不好惹,我们这么大战旗鼓搜地抓人,对方要是跟我们对上了怎么办?”
一个身影没有向前去做人肉网,而是停在司徒玺身边,有些担心的提醒。
“嗯?”司徒玺很是不爽,哪有助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这种心态要改,不屑的说:“对上了又怎么样?你们正规训练的难道还怕打不过他们?况且那人又不是东区的,没必要吧,现在管事的不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就放心去吧。”
“你才放心去呢!”后者听后翻了个白眼,之后觉得头儿说的也对,便加入了作战。
手下都跑出去抓人了,司徒玺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走到一边点上抽了起来。
怎么说呢,现在虽然人都成了‘神’,但是之前的习惯还是保留下来了,而且有些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比如抽烟,即便现在抽不出味儿来,也戒不掉。
司徒玺站着腰杆也是挺直的,他一口一口抽着烟,等着手下将人抓来。
一声“救命”却划破了这片安静的夜空,司徒玺丢下烟头,踩灭明火,便循声而去。
赶到现场时司徒玺便立刻收腿隐于暗处,因为树林之中还有一个男人,穿着黑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直筒裤,他之所以发现了,是因为对方腰间别着一把明晃晃的枪,那是银色的,风吹动树叶散开,月光落在那把枪上,特别显眼。
在所有的武器中,射击之类的武器是最不好对付的,必须小心谨慎。
地上跌坐着一位女性,从抽泣的声音中听,刚刚那一声救命就是她喊的了,这位女性情绪似乎有些崩溃,不停抽泣着。
那个男人先是笔直的站着,最后似是终于心软了,弯下腰,伸手去搀扶地上的女人,却被一巴掌打开。
“别碰我!”
“大嫂!跟我回去吧!”
合着是夫妻吵架,女的跑出来,男的没来追,倒是派手下跟出来了。
司徒玺汗颜,这都什么跟什么,正准备转身离开,那两人的对话又让他止步了。
“丛逸,陶杰真的是你杀的吗?”
黑暗里看不见这个丛逸的表情,安静了许久,终于听见他低沉的回应:“嗯。”
女人开始疯了,咆哮起来:“为什么?陶杰对你不好吗!你为什么要杀他!”她扯着丛逸的袖子跌跌撞撞的站起来,疯了似的大叫:“那你为什么不连我一起杀了!”
丛逸任对方大吼大叫,声音还是很平静:“我不杀女人。”
“放屁!”女人骂了粗话,使劲摇晃着眼前的男人:“到底为什么?你告诉我好不好?我不信是你杀的。”
“大嫂,大哥是我杀的,我想做老大,我想坐这个位子,所以我杀了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