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的描写来自《道德经》
第46章
祁诗雅当即板起了脸,不满道:“团团,你怎么能够自己咬过的苦瓜给别人呢?这样非常的不礼貌,也很不讲究卫生,你快自己的苦瓜夹回来,阿辰这碗菜你就别吃了,阿姨让人重新拿个碗来,重新给你点一份。”
虽说祁诗雅是个宠崽的妈妈,但是宠崽是要限度的,像小朋友这样不礼貌的行为,她是不会纵容的,她对别人家的小朋友那叫一个客客气气,对待自家崽崽那叫严格教导。
实际上祁诗雅想得没有错,人家陆辰确实不好意思开口的,她这一开口,陆辰如临大赦。
至于始作俑者小团团那更是喜提一盘铁板苦瓜。
小崽崽这不爱吃蔬菜的习惯,她一定要扭转过来。
看着眼前绿油油的苦瓜,团团的心都死了,就差没有来上一首凄凄惨惨戚戚的打油诗。
相比自家那不争气的闺女,祁诗雅看陆辰那叫越看越喜欢,看看人家那气度,看看人家那礼数,真的是周周刀刀,礼貌得不要不要的。
殊不知,她正应了那句话,“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小团团垂头丧气的趴在那儿,吃苦瓜那是不可能的。
偏偏妈妈还说让她吃完碗里,才能够夹锅里面的。
一碗苦瓜的小团团:“……”
我觉得你在刁难我,并且有证据。
这不是牛不喝水,硬按头吗?
小团团一度委屈成了一团,许久,陆辰才用手肘碰了碰她,“你想要吃什么?”
小团团扁着嘴,滚烫的眼泪仿佛随时都要流下一般,“团团想要吃小排骨、牛肉、鱼丸……”
得,这哪里是要吃什么呀,分明就是上赶着点菜了。
闻言,陆辰夹了几块她喜欢吃的,放在清汤的锅里,让服务生拿来小碗,重新给她打了一碗热汤。
小团团是不择不扣的“肉食动物”,是那种无肉不欢的主,不爱吃菜,不爱喝汤,是个标准的挑食小朋友。
面对陆辰递过来的热汤,她内心满满的拒绝,抿着嘴,那是碰都不肯碰一口的。
他低声道:“汤里面有肉沫……”
小团团眼前一亮,捧起热汤那动作叫一个豪迈,就差没有直接一饮而尽了。
祁诗雅就差没有找一个地缝钻进去了,“有勺子,你用勺子,你这样像什么样子……”
团团你能不能有点偶像包袱?
一个姑娘家家做事怎么能够这般的豪迈?
喝汤尚且如此,在吃肉方面更是如此,虽说她带着小手套,但是她的动作完全就是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豪迈的不要不要的,完全不像一个姑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