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刚才大家急着退场,人流中,一个妹子差点撞到我。
我挠挠头。
回过头,我看见樊殊正在与前排的缝隙间,一边用手机打着光,一边提着个小布袋,正在埋头捡着什么:“师兄,你在干什么?”
“在捡相机。”
我猛然想起了我的大白兔,那只自从我乌龙上台之后就被遗忘到爪哇国的大白兔,冷汗刷地就顺着脊背流了下来:“我的相机!”
我赶紧蹲下来,又看不清,想要翻我的手机,可是越急越找不到:“师兄师兄,”我着急地拉樊殊的胳膊,“你找完了能不能把光借我点?我相机也不见了,我也得找找……哦。”
樊殊扬了扬塑料袋,那里面躺着我的大白兔。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大白兔的残骸,正以一个主体和一堆零件的姿态,死不瞑目地横尸袋中。
☆、没事,还能修
小白兔,地里黄,等不到三两岁呀没了娘,才半岁呀就没了样。
这相机,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先是头朝下玩了一把一米跳板,然后又被其精x上脑的主人激情做了一把大脚板马杀鸡,最后还有不知道是故意还是不故意的路人貌似无意的几个脚印……
太惨了。
最惨的是,它还在水深火热之中,它的主人却差点就忘了它,这能是人干事吗?
我欲哭无泪地蹲在地上,任凭樊殊如何拽我我也不动摇:“别理我,”我凝视着黑乎乎的地面,就像在凝视心中的深渊,“让我静静,我想好好看看它。”
“那您别看那,您看这。”樊殊晃了晃手里的塑料袋。
“……”
我垂头丧气地跟樊殊出了场,坐上了公交车,觉得自己真是太傻了。这个世界上怎么能有我这么傻的人呢?
你看,我费尽心机翘个课,被当场抓包不说,爱豆也没抽到,照片也没好好拍,还把我游走饭圈的家伙事给丢了。虽然说有个比金子还宝贵的拥抱吧,可是,可是……
我忽然感觉脑袋上方落下了一片阴影。
我福至心灵地抬起头。
这是我见过的最诡异的运动轨迹,没有之一。
只见樊殊的手高高地举在我的头顶上方,然后以一种托马斯回旋的姿态在空中划出了一条半抛物线,最后精准地握在了……他自己面前的把手上。
“……”
这机械运动做的无用功怕是有点多?
不过我也理解他。樊殊个子高,而且不是一般的高,是直奔着两米的高。刚才他坐下来的时候,那大长腿差点没被蜷折了,如今整个人姿态有点别扭,也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