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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盗版大业(第1页)

看着爱丽丝那明显有些不耐,又很克制的表情,林梓涵知道恐怕是这小姑娘对自己读的故事不满意了,便好笑地问道:“爱丽丝,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个故事呀?”爱丽丝犹豫了一会,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林梓涵:“先生,只要是你读的故事我都喜欢。可是这报纸上的故事,实在是没有匹诺曹这个故事吸引人,先生你为什么不把那个故事写下来投到报社去呢?以前旅馆里住了一个落魄的作家,经常往报社和出版社投稿呢。”

爱丽丝的童言一下就让林梓涵楞住了。对呀,自己为什么不去投稿呢?即使林梓涵从来就不是个作家的料,可禁不住自己来自两百年后呀!只要将那些历史上有名的作品写出来,再投到报社,就算过不上庄园主的生活,至少体面的生活还是能保证的。林梓涵越想越高兴,看着身旁的小爱丽丝觉得她更可爱了,便在那粉嫩的小脸上拧了一圈,大笑道:“爱丽丝你真是我的福星,等哥哥我赚了钱,就给你买蔗糖吃。”

爱丽丝听到有糖可吃,那双如宝石的大眼睛又变得神采奕奕了。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尝过蔗糖是什么滋味,听妈妈说糖是从那遥远的新大陆运送过来的,只有贵族和有钱人才能吃到。“先生,你不是在说笑吧?”

林梓涵笑道:“当然了,小爱丽丝。你以后就不要再叫我先生,就叫我威克汉姆哥哥吧,当然,你也可以叫我乔治。”通过两个小时的相处,爱丽丝对这个给自己将故事的大哥哥充满了好感,况且小孩子对于苛刻的等级制度并没有直观的认识,便甜甜一笑,喊道:“威克汉姆哥哥。”

林梓涵看着爱丽丝单薄的身体,有些心疼,便从口袋了掏出了一个先令递给爱丽丝:“爱丽丝,哥哥接下来会比较忙,你拿着这些钱,每天给自己买一点白面包好不好?”

小女孩看着在烛光里闪闪发亮的硬、币,犹豫了一会,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威克汉姆哥哥,我不能随便要你的钱,妈妈会不高兴的。”林梓涵楞了一下,心道这个施密特夫人倒是个洁身自好的人。不过递出去的钱总不能收回来,所以林梓涵坚持道:“爱丽丝,哥哥可不是白给你的哦。你每天过来给哥哥整理房间,这一先令是你的报酬。”

爱丽丝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又说道:“不行的,威克汉姆哥哥,旅馆里的露丝姐姐每天都会帮客人整理房间的,根本不需要我插手呀。”林梓涵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金鱼大叔,手里拿着棒棒糖,一步一步地引诱小萝莉去“看金鱼”。好吧,林梓涵不是那种喜欢小萝莉的怪叔叔。“露丝老是毛手毛脚的,我不喜欢她整理的房间,哥哥就要爱丽丝给我整理。”楼下涮洗餐具的萝丝表示自己躺着也中枪。

金发碧眼的小萝莉想了一会,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好的,威克汉姆哥哥。我会每天过来帮你整理床铺的。”说完,便收起托盘里餐具,退出了房间。

看着爱丽丝消失在门口的纤细身影,林梓涵心情一片大好,马上自己就不用为生计发愁了。昨天他还想把蒸汽机改良的图纸画下来卖给识货的人,可忙活了一天还是无功而返,他大学学的是国际商贸,和理工科根本扯不上什么关系。虽然知道蒸汽机的原理,但也就仅此而已。瓦特都改良了好几次蒸汽机了,原理的问题还要自己来教,这不是搞笑么?林梓涵恨不得自己穿越之前是学理科的,不然自己将那些超前的机械图纸画下来,卖给那些工厂主,也够赚一笔了。没想到自己钻了牛角尖,老想着搞工业,一时没有联想到写作这件自己更擅长的事情上来。

静下心来的林梓涵仔细想了想,越来越觉得写东西给报社投稿是目前最适合自己的营生,毕竟这个玩意不需要起步资金,只需要一张纸一支笔就可以了。不过要写些什么呢?他可不会真的听从爱丽丝的话,将匹诺曹那种明显只适合于儿童的故事投到报社去,现在这个年代的的报纸还比较严肃,尤其是泰晤士报,对政界比较关注,这样的报纸虽然也为开辟了一个副刊,可是儿童故事却是是不合时宜的。能投稿的,还是小说比较合适,可是小说一般只有时间比较多的人比较适合写,他可没有兴趣整天趴在书桌上码字。在没有电脑和打字机的年代,写那么多字简直是要人老命啊。

要不写诗歌?这下林梓涵可是乐了,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天大的机会,英国在十九世纪最为有影响力浪漫主义诗人,便是济慈、雪莱和拜伦三个人了。拜伦现在还只是一个四岁的小屁孩,估计什么是诗歌都还不知道,而雪莱才刚刚出生而已,最为天才的济慈大大要三年后才出生呢。这不是摆着要让自己剽窃么?当年他在大学为了追到高媛媛,可没有少看这些英国古典诗歌,好多都是可以倒背如流,高媛媛那个单纯又期待浪漫的女孩对这类东西最缺乏抵抗力。想到了自己前世的女友,林梓涵心中黯然,也不知道高媛媛现在过得怎么样,会不会在得知自己死讯那一刻悲痛越绝呢?不想了!林梓涵摇了摇头,他是回不去了,何必在心里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说干就干,林梓涵在破旧的桌子上铺开纸笔,想了想还是先写雪莱的三大颂比较好,因为这是一个系列的,投给报社也比较容易被采纳。特别是雪莱那首西风颂里的那一句名句:“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深得林梓涵的喜爱,他大学时代还将这句话当成自己的座右铭,以为自勉。这三大颂分别是西风颂、致云雀和自由颂,林梓涵再熟悉不过了,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便全部默写下来。这还得感谢林梓涵有高媛媛这个外语系的女朋友,不然谁吃饱了撑的,会去背英文版的?

看着堆在桌子上的稿纸,林梓涵像看着一堆英镑一样,这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就这样,林梓涵激动得一晚上没有睡好觉,以至于第二天顶了个熊猫眼起床。

话说爱丽丝回到施密特夫人的房间的时候,施密特夫人正准备去林梓涵房间找自己女儿呢。今天旅馆的女仆露丝被自己派去采买食材,自己又忙着招待其它客人,这才让爱丽丝将林梓涵的晚餐送上去,没想到爱丽丝这一上去就是两个多小时,不得不让她担心。听说现在有些上层人就喜欢豢养一些年纪小的女孩和男孩,就是不知道那个俊秀的威克汉姆先生是不是这样的人?所以说脑洞打开的女人实在是太可怕,要是林梓涵知道自己已经被施密特夫人想成了个变态狂,肯定会气得吐血三升。

想到这里的施密特夫人更担忧了,厉声问道:“爱丽丝,你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下来,是不是威克汉姆先生对你做了什么?”爱丽丝有些愕然地看着母亲,不知道自己哪里惹母亲不高兴了:“妈妈,威克汉姆哥哥把面包给我吃,还给我讲故事呢。你看,回来的时候他还给了我一个先令。”

施密特夫人听完女儿的复述,松了一口气,看来那个威克汉姆先生并没有对爱丽丝做过什么。只是在看着那个闪亮亮的硬、币时,施密特夫人心里更加担忧了,这个威克汉姆先生一定上看上了自家的女儿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大呢?饱经人间冷暖的施密特夫人,可从来不相信会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她觉得有必要警告一下女儿,便说道:“爱丽丝,你以后少和威克汉姆先生呆在一起,还有,这个先令明天早上我去还给他!”

爱丽丝有些困惑了,妈妈为什么这么排斥威克汉姆哥哥,便开口为林梓涵辩护道:“妈妈,为什么要我和威克汉姆哥哥保持距离,他对我很好呀,爱丽丝就喜欢和他呆在一起。而且威克汉姆哥哥已经说了,那个先令是给爱丽丝的报酬,以后我每天都会去帮威克汉姆哥哥整理房间呢。”

施密特夫人拍了一下脑门,她现在有些确定按个威克汉姆先生应该是对自己的女儿产生了兴趣,要是女儿每天都去他的房间里,那不是羊入虎口嘛。施密特夫人越想越生气,没想到那个杉杉有礼的威克汉姆先生,和伦敦其它纨绔子弟没什么两样,怪不得一个绅士会来贫民区住旅馆,原来是为了寻找那些不大的女孩供自己取乐。自以为知道了真相的施密特夫人决定,以后每天自己就代替爱丽丝去整理房间,既可以让威克汉姆见不到爱丽丝,又可以心安理得地得到那一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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