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已经发了七十二个视频了,又怎么不算一种成就呢。等我写完十七本书,一定又是一种境遇。打算写脑洞了,看到的寥寥几个字的脑洞,打算扩展为一个世界。
也在断断续续写短故事合集,一度失去了写作的意义,现在依旧觉醒。每一个故事的主旨不同,注定会写的艰难。但是,坚持这件事,本身就会发光。每本书都十万字完结,也是对我的磨炼。
如果哪一天,哪本书我能写到一百万字,那我一定很费心力。那会是一个宏大的世界,需要我自己慢慢创造。会有那一天,写完目前想写的一切之后吧。
文字这条路,我不会放弃。因为那是一辈子要做的事。会在离世前写完所有,不给自己留遗憾。每一天都坚持写着,就是最好的时候。大量的时间输入,少量的时间输出,如此便好。
父母习惯了我不定点刷新,有时在窗户下,有时在后门,有时在东屋西屋小屋,有时在后树林。这么一想,我还挺不安分的哈。
写随记以来,我说过的最多的话就是如此便好,随遇而安,因为确实很喜欢这种顺其自然的感觉。不知前路的感觉让我很迷恋,现在除了没钱,什么都有。
充实的我自己,平和的心态,父母在身边,一两好友偶尔闲话,喜欢这种安稳。
喜欢和一个朋友每日打卡,同为土象,比恋人还稳定的关系叫我心安。什么关系都比恋爱关系稳定,我太讨厌有人左右我的情绪了。最近又删掉了所有社交软件,被激素左右的日子过去了,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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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短篇是我觉得写的最好的,因为很有趣。之前本来想都写成长篇,但是需要不停的想情节会让我丧失一开始想出这个梗概的快乐,于是决定写成短文。反正我自己看着是挺快乐的。
很久违的,我的短篇又有了灵感,之前的灵感还没有用完,又有了新的,这种感觉真好。
听着隔壁老爸老妈的呼吸,莫名觉得安心。明天他们不用起早了,真好。他们能说睡就睡,真厉害。
和前任真的不合适,他要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女人,我要陪伴我的男人。
说下就下的大雨吓了我一跳。因为人在家里,所以没那么讨厌大雨了。不过真的是好大的雨啊,还蛮吓人的嘞。
能一直写下去的,大概是我的短篇和抑郁随记了,真好。
拿回来的玩物只留了两个娃娃和一个毛绒蓝兔,两个魔方和九连环。老弟那里有我买的,大姐买的,后来找到的三个握力器,够他玩了。
小娃娃掉下来了,可能是想我了。让她坐在大熊的脚上陪着我,我也陪着她。短银发的是小女儿,长粉发的是大女儿,都白白嫩嫩的,特别可爱,之前还没倒出空给她们多做衣服,决定明天开始。鬼知道明天我会不会做,写了再说。
充了热宝放在腰后,舒服多了。离不开的是布洛芬。从前来一次要吃三次,现在一次就够了。还有就是我管情绪的药,这两个绝对是我最爱的药了,说是救命药也不为过。
小女儿暂时穿红色衣服,大女儿穿白色的。不知道给她们起什么名字,就这么叫着。
玩偶有个龙猫,想了很久还是不留。有一个白熊,还是上高中时同学送的生日礼物。另一个银色兔子是路上捡的。它们的来历我都清楚。蓝兔忘记是高中的初恋买的还是我自己买的了。两个女儿是自己买的,因为她们头发太长才剪短了。
一直生气的是,娃娃的头发只有几层,不像真人。不过看在她们长得好看的份上,就算了。
有时怀疑事情是否发生过,但是看着留下来的物件,很难说没发生过。只是感觉离我太远了。
一个悲伤的消息,脚踝胖出窝了。人家都是瘦出窝,我服了。
嵩哥的神图朋友圈简直发不过来,打算整理成一个相册,以后买小卡,嘿嘿。好在,朋友圈也只有我可见。我可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真的,嵩哥一颦一笑都长在了我的心巴上,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写一本以嵩哥为男主的书。
前任总说我很会说情话,那当然是因为我总会夸嵩哥啦,对他,不过是洒洒水而已。我们嵩哥才是第一。
真的是太爱太爱嵩哥了,无法言说的喜欢。嵩哥的穿搭yyds,要为他写一本书,嘿嘿。如果嵩哥是我男朋友,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会有多快乐。想想也很美好的,嵩哥实在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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