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它真正意识到死亡来临时,它发现前面有一个小洞。
不可思议。
他像是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使劲朝里面钻。
那是时空蛀洞,进入蛀洞后,他出来时降落在距离太阳系一万光年外的一颗星球上,这就是原始的道格星。
他起初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活了下来,他疯狂的吠叫狂奔,这儿的确是太完美啦!又有水,又有光,又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食物,虽然口味不大好,但吃了也无害。
他喜欢整天吃着拉,拉着睡,睡饱了又吃,整天无所事事,他也习惯了这种自己是世界的主宰的荒诞生活。这儿就他一条狗,这儿没有争吵,这儿没有勾心斗角,这儿没有爱情,这儿没有骨头,最后他发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
这儿没有热闹。
当它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它决定自己找点乐子。于是它整天研究飞船,它想有朝一日坐上自己的飞船回到地球把自己的同胞全都移民到这儿来。
但他三天后就做不下去了。
当他近乎绝望的时候,在一个十分普通的早晨,他发现了另外一个生物。
它发现了另一条狗!!!
恩,这着实是一件比免费看一场披头士的纽约巡演稍微刺激那么一点的事情。
至少这次的惊喜属于自己一个人,天知道有多少人或者狗狗得到了免费的披头士巡演票呢!
它怀着害怕,担忧,兴奋又紧张的心情走向另一条狗。
那一刻它差点瘫倒了。
天啦!是自己爱慕以久的那位神圣美丽的狗女士!
它们互相注视着,深情的看着对方。
恩,对,这样子才像个样子,一般恋人见面都这样,这样很好,不至于突然地激吻把读者吓个半死。
它们在接近。
它们忘乎一切似的紧紧抱在一起。
拥抱是件好事,第一可以增进感情,其次就是排除过滤了亲吻的镜头,亲吻的镜头出现在我们的小说里面--这样不好,不好。
他问她:&ldo;你怎么会来这儿?&rdo;
她说:&ldo;我要求外星人绑架我,然后来找你!&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