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泡很少能跟势力高层说上话,没想到,唯一一次,竟然是因为吃的。
这叫歪打正着不?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毕竟不可能,因为发掘好吃的,就被老大提拔,接触核心机密,走上人生巅峰。
“林哥。”几人起身,恭恭敬敬地叫道。
打完招呼,便解释道:“我们也就之前瞧阿泡叫的外卖好吃,就顺便让他帮我们也定了几份。”
几份?
林哥挑眉,他们这一大桌还叫几份,真的有这么好吃?林哥很好奇。
最近他走到哪儿,都能瞧见下边的小弟吃这家的外卖,香的确是香,不过他并没有吃过,毕竟特地叫外卖吃什么的,不符合他的身份。
“这么好吃?我也来尝尝。”林哥话音刚落,下边的小弟立马殷勤地把自己认为最好吃的菜,端到林哥面前,阿泡也不例外。
林哥一眼望过去,略一沉吟。
卖相看上去,的确都很好吃,不过好吃好看的东西他吃得多了,并未露出惊艳的神色,这好看,容易做,好吃,就见仁见智了。
瞧了一会儿,林哥却只用筷子夹了一条,炸猪排。
蘸了点辣酱油,立马咬了一口。
林哥原本漫不经心,此刻,眼睛突地睁大,不敢置信。
这……
炸制金黄的炸猪排,真真称地上外酥里嫩四个字,面包糠炸地刚刚好,炸出了热乎乎的香味,猪肉很嫩,白白嫩嫩,肉汁油花滋滋滋地往外冒,烫,又好吃。
味蕾仿佛经历冰与火的双重变化,没吃之前,嘴巴都要淡出鸟来了,这炸猪排一吃,舌头上都要开出花了。
但若真说是什么滋味,林哥却有说不出来。
大概是,吃了之后,让人觉得异常满足,幸福的滋味。吃了这炸猪排,仿佛今天一天,都能舒舒服服地过下来。
不是没有吃过炸猪排,只是没有吃过,如此令人幸福的炸猪排,光是咬着嫩嫩的猪肉,香香的炸面包糠,就让整个人幸福地冒泡。
林哥迅速吃掉了整条夹猪排,原本还想夹第二筷,又想起,眼前这么多人围着,他再吃,有*份,显得太焦急了些。
想着,林哥回味着嘴中炸猪排的味道,放下筷子,佯装淡定道:“等会儿帮我也叫一份炸猪排,还有,外卖单也送一份到我办公室。”
林哥这意思,虽然没直接说,但满意之情,溢于言表。
人嘛,吃饭睡觉啥啥啥,必不可少,口腹之欲,谁都有,哪怕位高权重之人,碰见好吃的,也难免心生欢喜。
林哥也一样,这炸猪排,算是他这些年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之一,这一口,就足以让他念念不忘。
老大高兴了,他们这些献殷情的小弟自然也高兴,这意味着,他们以后的伙食,也会得到极大的改善。
“我说吧,林哥肯定也会喜欢的,这家的菜实在是太好吃了……”
“是呀是呀,好吃地我都离不开京城了,诶,想到到时候可能要被派遣到省外,我这心,都要滴血呢!”
“我也是……不想走了怎么办,咱们能申请长期驻扎不?”
“要不让老大投资人家的餐厅,再去别的地方开个分店?”
……
阿泡听着其他小弟们的心声,一脸囧样,啊喂,你们说好的忠心耿耿呢,不要为一点吃的就放弃原则了好吗,老大会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