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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坏了,感到十二分的不可思议,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这种好事竟发生在我身上,整个过程就像做梦一样。当然我知道这不是梦,一个月后,我在公司的邮局里收到了一张老九表哥寄来的汇款单,我一看上面的数字,哇,好家伙,二百多块!马上取出,喜滋滋地把现金换到手里。这是我在深圳以正当手段获取的第一笔稿费,自然免不了邀几个猪朋狗友庆祝一番――撮一顿。

那天哥几个特别能吃,能喝,以我的名义把餐馆里最贵的菜点了又点,我把一瓶正要送上桌的精装白酒拦下,劝他们注意身体别喝太多时,老九不领情地说:“兄弟为你感到高兴啊,这是你文学之路的转折点啊,有了这一步,以后就通畅无阻了……以后你成了著名作家,俺们这些小老百姓也会沾点光彩,所以我不能不喝啊,我替你高兴啊……”

饭后买单,一共花去了我将近四百块钱,我想这太不划算了,稿费全算进去,还倒贴了二百多块,想想,我肝疼啊。此事过后,我趁热打铁地往老九表哥那里投了数十篇稿子,不能说大获全胜吧,但也算十有九中,老九表哥很给面子,基本上都给过了关,只有廖廖几篇因为写得实在过于草率不得不毙掉了。

周围的人们对我的看法开始往良好的趋势发展,胖妞对我的崇拜更加的五体投地了。我以为我的崇高理想正在慢慢向我靠近。

第7章又见小丁

某个时刻起,我开始热爱我的生活,对自己光辉灿烂的前程充满期待。我要事业,要爱情,要幸福的人生。我尽可能改掉以往的陋习,勤洗澡常换衣,不吃不洁食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工作认真负责,不论别人对我评价如何,只管自己活的快乐。

我每周都要交一篇稿子给老九表哥,然后等待着他给的稿费,拿到稿费立马改善一下生活,下馆子吃些平日不敢吃的东西,然后继续写稿,继续等待稿费。我竟然觉得我很忙,不过说实在的,我喜欢这种充实的生活。

关于我的写作,有几点需要补充的地方。我在公司上班,基本上一周六天,周末休息,住在公司,吃在公司,一般情况下是很少出公司的――也就是说,公司为我们员工提供了一条龙的服务,看看公司里的设施,有餐厅,有邮局,有网吧,有超市,有篮球场,有图书室,还有碟吧和理发厅等等。你需要什么,它有什么,只是质量上不是很有保证。

比如说网吧,电脑很烂,网速超慢,而且容易掉线,打开一个页面基本上都得七八分钟,而且不提供上传和下载。实在垃圾得可以。比如餐厅,做出的饭菜作为人的话很难下咽,饭菜难吃也就罢了,更可气的是,那些打饭的老妈子在给你打饭的时候,一只手掂着饭勺不停地抖啊抖的,五块钱的菜,能给个温饱就算是不错的了。

但是抱怨归抱怨,你是无从选择的,公司太大,上网或吃饭的话,如果在外面解决,就得多走不少的路程。我的写作主要是在公司的一个网吧里进行。

公司的网吧之一位于我所在的男工宿舍楼的下面,我每天下班之后先冲凉,清洁一下身体,然后脱去工衣换上便衣趿拉个拖鞋噔噔噔往楼下跑,一坐下来三个小时刹不住。我进了网吧通常会找一个偏僻点的座位,因为这样可以感受到一种安静独立。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不能被人干扰,否则灵感尽失,一个字都可能敲不出来。

一次陈宫站我身边看着我写,说想看看我们的小说家是如何进行文学创作的,可他一出现,我就发现,他看着我,我就写不下去了。硬撑着写了两段,后来也被我删掉了。我始终如一地相信,我有编故事的能力,并且编得还不赖。我给老九表哥写出的二十几篇稿子,全是发生在我身边最不引人注意的事情,或者说是大家不屑一顾的事情。

当然,我也有一些自己的功利心,我心里这样想的,我要靠写小说出名,靠写小说证明自己是个才子不是白痴,然后博得小丁姑娘的另眼相看,再进一步的话最好让她爱上我。看,看,看,我还是痴迷于小丁姑娘!我是为了她而写的!我还是忘不了她!

我有一个朋友,比我大两岁,我喊他春哥。春哥是个不宜得罪的人物,因为在他手里,掌握着很多有关小丁姑娘的信息。春哥是个初技员,公司里的待遇要比我这样的普工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和小丁姑娘同在一条流水线,他负责几个大锡炉的维护,工作清闲,没事的时候常到小丁姑娘所在的测试段上打晃。

春哥和我混成好友时,他得知了我喜欢小丁姑娘的事儿。春哥说:“不瞒兄弟说,兄弟也有点喜欢那个小丁,没办法,谁让她长得好看呢?不过既然兄弟你先看上了,那作兄弟的,义气当先,朋友妻不可欺嘛,兄弟我以后就不会再对她有什么非份之想啦,兄弟你尽管加足马力追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言语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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