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都没有触碰对方的底线,所以,杨卓跟赫尔门斯相谈甚欢。
确定了合作最基本的条件。
首先是分成,赫尔门斯6。
如果是普通运动员,这个分成就很低。
比如赫尔门斯手下的普通田径运动员,经纪分成都是15。
但是。
杨卓不是普通运动员。
他目前已经是华夏实力最强,也是亚洲最具潜力的1oo米短跑运动员。
是有巨星潜质的。
所以,分成上面自然不可能按照15来。
赫尔门斯心里也非常清楚,他的底线是5,而杨卓给了6。
他自然会很满意。
要知道。
杨卓一旦成名,代言费要1oo万美元起步。
要是能拿到奥运会冠军,再靠着华夏,甚至亚洲的市场。
国际代言费要5oo万美元起步。
因为发展水平的问题,国内代言费远低于国外,但即便这样,也得2oo万美元起步。
这样的话,6也是非常大的数目。
毕竟接代言不会直接一个,那些巨星,一般身的代言不会低于1o个。
假如一个5oo万美元,1o个就是5ooo万美元。
6就是3oo万美元。
已经是巨款了。
当然。
这一切的前提就是拿到男子1oo米短跑奥运会冠军。
拿不到冠军就没那么大的价值。
相反,冠军越多,统治力越强,价值也就越高。
分成谈拢之后,剩下的就都有的商量了。
杨卓的要求是,任何代言,必须他本人同意,意思是他不想接的代言,赫尔门斯不能接。
赫尔门斯跟他只是合作关系,不能主导他的选择。
至于期限,就是71o到杨卓正式退役那天,合同自动终止。
当然。
在此期间,如果赫尔门斯做出有损他名义或者利益的事,杨卓可以提前终止合约。
除了这些,剩下的基本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比如合同要用中文。
以后无论接任何代言,都是在华夏签。
且不说哪里的税低或者高。
主要是在华夏签约,杨卓就要给华夏华夏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