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icHall。
这是一间诡异的融合了传统中国的建筑风格以及西方奢华品味的会客厅,天花板很高,全部是暗红色原木刻出来的图案,只是,中国人一般不选用这些图案,这些图案更多的见于欧洲那些穷奢极侈的古堡当中。
天花板正中间吊着水晶灯的灯口上方,用原木雕刻着繁复的花朵,锦簇一般的牡丹,莲花,栀子,还有为它们点缀的大量细小的绣球花。靠近茶几的旁边有一个小支架,上面放着一个香炉,瑰奢的香气飘荡出来,弥漫于整个屋子当中。原木雕花的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白色镶嵌黄金丝线的羊绒地毯。
勋世奉换好了一身稍微显得有些凝重,却并不夸张的夜礼服,坐在黑色丝绒沙发上,正在看书。那是一本很古旧的英文版的《麦克白》,墨绿色的硬皮壳子,甚至还用皮革包裹住,而他手腕上的8克拉的钻石袖扣因为翻书的动作,在水晶灯下熠熠生辉。
他听见我走进来,手腕一动,把书合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拉住我的手,“走吧。”
我被他拉着走了一步,急忙问,——去哪里?
“吃饭。”
啊!这个……我,我早上吃多了三明治,还木有完全消化啊!
照例,又是三辆黑色的梅赛德斯。
这三辆车子在上海夜晚如同迷宫一般的道路上来回穿行,最后,停在一座相当古旧的江南宅院门前,这里不能说门庭若市,因为这个大门就让人想到古代小说中那些侯门公府,绝顶的高贵冷艳。
门外人并不多,只是,这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个个穿着高贵华美的衣服,从价值数百万的豪车上走下来,让我以为走进了好莱坞的制片厂。
可是,这里却是真实的。
车辆停稳。
也许,作为贵宾中的VIP,为勋世奉拉开车门的居然都是最近在电视上很露脸的风投新贵!他们在外面寒暄了几句,趁机,我把我这边的门锁的死死的。
我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土豆,被放在火上烧烤。
作为公众人物(粉红色的小明星一枚),我不想与另外一个大众眼界之外的巨鳄的JQ在萌芽期间就被人发现,因为这个消息无论对于我,还是对于勋世奉都会让我们迅速处于各自的舆论压力漩涡当中。
我可能是他十几年的猎艳生涯中,最cheap的一个;而他,则有可能让我的绯闻八卦更加诡谲与扑朔迷离。
更重要的是:——他答应过我,我们的关系不让外人知晓。
可是……
啪嗒。
车门被解锁,接着,勋世奉从外面拉开了车门,伸手给我,“下车。”
我双手抱着前面的椅子后背,像是念咒一般的喃喃自语,勋世奉低下头,手指扣住我的手腕,又说了一句,“下车。”
我仰起头,——等……等一下,这样做,让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木有。
说着,我甚至想要扳起来他扣住我手腕的手指。
“不想等。”
他来了一句。
我惊诧啦,什么?……
他的手指纹丝未动。
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