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若拙回以微笑:“男人的酒桌有什么好看?我一点都不喜欢那种场合。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假如我丈夫带着别的女人到酒桌上偷。情,那他就做得太高明了。因为那种满屋子酒气的地方,我肯定连进去抓歼都不愿意。沈总要是有比这个还大、还值得期待的事情,那我进去看看也无妨。不过您如果骗我进去了,却没有什么新鲜事,您就得喝了这杯酒赔罪。”她说着,又端起了刚才那半杯红酒,“怎么样,愿不愿意?”
沈疏之愣了片刻,轻笑道:“好一口伶牙俐齿,什么时候你到明月来做公关,我付双倍的薪水。”
“我都要当少奶奶了,您还想让我打工?”纪若拙笑米米地,“您就这么见不得我享两天清福。”
他举起双手作出投降的样子:“我可不敢,顾二爷非要扒了我的皮。”
说话间,又有人从沈疏之的包厢里走了出来,冷厉的视线几乎在一瞬间就锁定了这边。
原本还镇定泰然的纪若拙,在对上那双阴沉得好像要下暴雨的眼瞳时,寒毛都立起来了。
纪若拙很长一段时间都想不通,纪明城也好、沈疏之也罢,哪怕是面对疯了的顾泓月,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怒火、质问和无边无际的谩骂,她向来是可以在枪林弹雨里从容行走的人,为什么一见到顾钦辞,心虚就变成了一种本能反应?
他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就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夺命锁,让她无路可退、无路可逃。
顾钦辞隔着很远就看清了她的模样。今晚她换了一件优雅大方的毛衫,一直盖过了大腿,脚上穿着原色的皮靴,脖子上戴着圆形的铂金毛衣链,中央镶嵌的粉钻格外夺目,就像她本人一样。
沈疏之回头,也瞧见了包厢门口的顾钦辞,嘴角意味不明的笑意加深了许多:“真巧。”
纪若拙又开始腿软了。
顾钦辞迈着稳健的步伐走了过来,目光扫过二人之间亲密的距离,又扫过纪若拙白得像瓷釉一样的脸色,最后落在她那双价值不菲的皮靴上。
纪若拙也随着他的视线低下头去打量自己的衣装,来来回回审视了很多次,没有发现什么不得体的地方,这才放心地抬起头来。
“顾二爷可终于出来了。”沈疏之眉眼弯成浅浅的弧度,“再晚一点若拙就走了。”
纪若拙也笑了笑:“我出来吃晚饭,没想到在这里碰上沈总,还帮我付了账。二爷有机会可要替我好好感谢一下沈总。”
她一句话就和沈疏之撇清了关系,孰亲孰远,立场分明。
顾钦辞好像没有听见他们说话,依旧面目冷清地盯着她的皮靴。
纪若拙很少穿长靴,今天是为了遮掩脚上的纱布才临时起意将它穿了出来。她不自在地将受伤的脚错后一步,移出他具有强大压迫性的气场,无奈地苦笑道:“这双鞋又冲撞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