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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第1页)

晓谕排在我前面,走着走着,我们俩就很自然地并排了。她是动漫迷,给我讲她看过的漫画故事。说来也真是失败,我看不懂漫画,对于画面,我似乎天生缺乏一种敏锐。那些分散的画面很难在我脑海中形成连贯的故事。幸亏我们高考时不会考漫画。“书语,昨天你去生物老师办公室的时候,班主任到班上来让我们四五人分一组,等到了雨花台,集体活动以后有三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那时侯就以小组为单位活动。我帮你报了我们组,咱组连你在内一共五个人,组长是文辉。到时候我们一定好好玩一玩,秦歌说那里风景不错。”“说到秦歌,你们俩到底怎么样呢?”“能怎样。我也不知道,真的,我也挺糊涂的。反正我是肯定没勇气告白的,我害怕到时候会连朋友也做不成。”“你千万别先开口。随便你笑不笑我老土,我一直认为女生在某些方面就应该像公主一样矜贵,这样的矜贵才会让你有机会去体味被宠爱的感觉。嗳,别笑,我可是很严肃地告诉你。不过事事难料,说不定你主动出击效果会好,你家那个秦歌同学我看也挺够闷骚的。”“闷骚~哦,任书语——嘿嘿。”她笑的一脸荡漾的恶趣。“说什么呢,笑成这样。”萧然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我旁边。肩上的包塞的鼓鼓囊囊的。“没什么,什么都没有。你跑来干吗,有事吗?”我连忙捂住晓谕的嘴巴。世界上最恐怖的事莫过于断章取义。“班主任要你把咱们班的队伍整理一下,校长他们快过来了。”“行,我马上去弄。”我挨个走过去低声叮嘱同学,队伍稍微整齐了一些。等到校长一行走过去,大家立刻该怎样还怎样。雨花台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不小。不知道是不是时逢清明的缘故,里面虽谈不上人头攒动,也时人往来如织。大片的苍松翠柏营造出的阴凉肃穆让我的心忽然多了种沉甸甸的感触。我一向避免让自己看到过于压抑的东西,也许是因为我的内心深处并不阳光。在这篇美丽的土地下埋葬了无数个曾经鲜活的生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所以这里的植物分外肥美茂盛。我被自己的匪夷所思的想法骇住了,不由得毛骨悚然起来。高大的乔木间,四月的清风拂到我身上时竟也似乎带着阴气。这是我自小学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之后不曾再有过的感受。我下意识地裹紧了外套。“书语,干嘛,你还觉得冷啊。”晓谕迷惑地看天上的太阳,光芒万丈,白花花的耀眼。“没什么,就是有点疹的慌。”我摇摇头,勉强笑道,“难怪人家说去过一次奥斯威辛集中营的人此生绝对不会想去第二次。”“得,姐姐,你能不能别提那些阴森森的。呆会儿我还是在外面呆着,里面的展览就不去看了。你这么说我倒想起来小时侯我爸带我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看到好多拳头大小的颅骨,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陪同的人告诉我那是婴儿的头颅,可把我给吓的,一夜都没敢合眼。文辉胆比我大多了,看完以后还是没事,直说不如去游乐场玩。嘿嘿,她爸就是搞文教的,要是被文叔叔听到了一准骂死我们。”“我小学时也去过。我们学校弄的叫彻底,回去以后还让我们看《南京大屠杀》那部电影。结果那天晚上我死命不肯一个人睡觉,非往我奶奶被窝里钻。我们家有一老式的大橱摆在我奶奶房间里,上面还有日本鬼子刺刀刺进去留下的缝,据说我家的一个姑奶奶就那样被活活刺死了。我看着那个橱子,就好象刺刀白晃晃的光在我眼前晃一样,我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底下缩,最后整个人全躲到我奶奶怀里去了。就这样,我还做了一夜的噩梦。”“哈哈哈——任书语,想不到你胆子比我还小。行了,一会儿你跟着我,咱们就别到纪念馆里面去了。真庆幸我没生活在战争年代,否则左右为难。做叛徒,遗臭万年;不做叛徒,他们能折磨的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想想我们还挺幸福的,什么霉事也没遭到。举目全球,倒霉的一拨接着一拨,美国人那么嚣张不造样有‘9?11’,还是做咱们中国人比较安全。”她笑眯眯的帮我把背上包里的冰红茶拿出来递到我手上。“阿富汗人就惨了,好象十八世纪中叶以后这个倒霉的国家就没有消停过,一桩事接着一桩事。唉,强权即是真理。没有9?11,美国估计也不会放过它。”我拧开瓶盖喝了一口,路上花费的时间太长了,此刻饮料已经没有半点沁凉的感觉。“有这么倒霉?我只知道美国最近找它的茬,历史上它也很惨?”“惨,简直是惨不忍睹。去问你家秦哥哥啊。上次在办公室里,他们老师可是把他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博览古今,横贯中西。”“嘁,这属于世界史范畴吧,高二才学。他一早就选了物理化学组合,知道这些干什么用。”有同学过来叫我们,班上的人已经散开大半,都自由活动去了。肃穆凝重的气氛立刻消散了大半,墓已经扫完了。我们也随人流离开了广场,我喝着饮料跟在后面,并不清楚究竟要去什么地方。人间四月芳菲尽说的是农历,清明放在农历里讲应该还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的季节。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形容这个时令的美景也是相宜的。我看见了大片大片的花柳,下面的阴凉已经为捷足先登者占据,不少人正在树下打牌,旁边是铺开的餐布,上面有饮料和各种食物。“文辉,咱们先找个地方养精蓄锐吧,走得我脚都痛死了。”晓谕提议。我立刻附和,我的脚也挺疼的;而且按经验,再走下去估计得痛上好几天。“真没用。”文辉笑着白了晓谕一眼,“我还想好好逛一逛呢。走,咱们先逛一圈,然后再休息。”“先吃饭吧,已经十一点多了。”“走完以后吃胃口会更好。走了,任书语,即使我知道你不走胃口也不会差到哪去。”文辉回头催我。“你们去吧,我没力气了。”我按下心头的不快,尽量把语气调整为若无其事,而后笑道,“你没说错,即使不走,我的胃口也不会差;那么何必多此一举。”后来看文辉脸上有点僵硬,我又抚慰性质地加了一句:“看到美景别忘了多拍几张照片,我脚实在疼的厉害。包别背在身上了,多重啊,我给你们看着就是。”“那你休息吧,我会多拍点照片的。”晓谕把背包放到我旁边,笑道,“我妈昨天上超市给我买了提来米苏,不怕胖的话就自己拿着吃。”“我早就豁出去了,现在怕胖已经来不及了。”我挥手,“放心,我不会把所有的都吃光的。”文辉没再说什么,扭腰走了。小包鼓鼓胀胀的她不嫌累的慌我干嘛去操这份闲心。其余的几位也是看她的眼色行事,见状都极为识时务地抓紧了自己背包的肩带,跟在她后面走了。晓谕对我作了个莫可奈何的鬼脸,我不以为意地笑笑。我躲在乔木的碧荫下,早饭虽然几乎没吃什么,肚子倒并不十分饿,只是脚疼的厉害。要不是大庭广众之下有碍观瞻,我真想脱了鞋子好好揉揉我倒霉的脚。昨天睡的太迟,早上匆匆忙忙的,也没挑一双舒服的鞋,脚弓处尤其疼的厉害。我徒劳地捶着腿,缓解小腿的酸痛也是好的,尽管于脚痛毫无帮助。午餐是面包配牛奶,我看着这经典的早餐配方有点乐,看来我昨天中午准备今天的口粮时就未卜先知,清楚写作业会写到月升中天,第二天的早饭时间是用来补眠的。我咬了几口面包,被松林间的习习的凉风一吹,周公就主动跑来请我去喝茶谈心。我亦积极响应这位老朋友的邀请,在我平淡如水的中学时代,没有谁比周公更得我青睐了。每天像做题机器一样超负荷地运转,这才仅仅是高一而已,真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撑不住。我睡的香甜。“你怎么又睡觉了。”迷迷糊糊间有人叫我。我睁开眼,慢腾腾地跟周公告辞,认出喊我的人是林风。“你怎么来了,你们那组的人呢。”我活动了一下被压麻的左臂。“我来借相机的,萧然的那个没电了。刚才碰见云晓谕,她说她还带了个备用的,让我过来取。”我从晓谕的背包里取出相机给他,我说怎么抱着觉得磕的慌呢。“还真被萧然说中了,你果然在睡觉。”他把相机抓在手里调试了一下,随手拍了张别枝惊鹊,效果烂到不行。“别睡了,难得出来玩一趟,你也好好放次风啊。”林风一面忙着删除这张有影响他“技艺高超的摄影天才”形象的照片,一面劝说我,“你要是不喜欢跟着文辉就和我们一组好了。”“我不喜欢文辉?谁说的。”我有点紧张,我的喜恶竟然会这么明显的摆在脸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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