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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黑暗本尊(第1页)

城北,丧尸军团全军覆没;城东,丧尸入城之后不知所踪;城南,打得很精彩形势很喜人看似全面压制实则寸功未立。

负责这一带空中支援的空军部队在解决掉另一个据点的丧尸之后,已经重新补充了燃油和弹药,向这边疾行而来。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黑压压的战斗机群就会出现在这座城市的上空。

无论怎么看,这场攻城战役都已经进入了尾声,结果是这支新组建起来的丧尸军团一败涂地。

这是邪不胜正的最好证明,这是人类对抗丧尸的又一次伟大胜利,这是所有人都乐于看到的结果。

只是,谁是正,谁又是邪,又有谁能分得清?

队长分不清。

他既不认为自己是邪恶的,也不认为自己已经失败了,他还要拼死一搏!

没有了丧尸的帮助,整个佣兵团的大部分人都还在城外,凭着他一个人,能够对抗一整座城市吗?

他能,至少他认为他能。

正所谓人定胜天,只要咬牙坚持勇往直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人总会做出一些连老天都害怕的事情来。

没有了丧尸军团的协助,和其他人又失去了联系,此时的队长已经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甚至有点穷途末路的意思,就算想出城都很难,这个时候的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不,现在才是战役的关键时刻,现在才是破城的最好时机,因为我已经身在城中。

这是队长对自己说的话。

他曾经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不幸,因为从他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命并不是自己的。在别人还在父母怀里撒娇,为了买游戏机大吵大闹,想尽各种方法骗爸妈的钱买点卡的时候,队长就已经开始杀人了。他很不幸的出生在一个战乱频发的小国当中,诸侯割据群雄纷争,所白了就是为了那点可怜的利益打个你死我活。他的父亲是一个半吊子兵,当父亲战死后那把膛线早已磨平,一匣子子弹都打不完就会卡壳的破枪就传到了他的手里。所以早在会写自己名字之前,他就学会了开枪,因为如果他没有杀人,那他就会没有饭吃。

所以在队长很小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凭手艺吃饭的娃娃兵了,多杀人然后吃饱饭,是那个时候他唯一的理想。

为了吃饱饭他一次又一次的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一个又一个的杀掉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甚至和他一样只是为了吃饱肚子走上战场的娃娃兵。在队长的生存法则当中,人要想活下去,活得好一些,就不得不踩在别人的尸体上,因为你若不杀人,别人就会干掉你,这就是他的处世之道。

由于他的勇猛,更因为他的杀人不眨眼,队长慢慢得到了重用,成为了娃娃兵的队长,成为了一支游击队的头目,成为了众多军阀当中令人闻风丧胆的侩子手,连那些在战场上混了半辈子的老兵见了他都感到心寒。因为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冷血杀手,只为利益,不问原因,肆意杀戮。

那个时候的队长,还不满二十岁。

终于,他将枪口指向了夺走他整个童年的军阀头头,因为他发现如果不干掉那个人,他将永远受对方控制,直到死的那一天。

获得了自由的队长也同时惹下了杀身之祸,原本的军阀势力当然不会放过,这些年来所结下的仇家趁他失去庇护也都统统找上门来。为了活下去,队长最终流落异乡,成为了一名雇佣军,继续为钱杀人。

现在还会比那个时候更惨么?夜幕下的队长摸着心口自问,那个时候为了吃上一口饱饭自己就可以不要命的冲向敌人,身上还流着血就抓着米饭团拼命的往嘴里塞,现在难道比那个时候还要不如吗?

不,他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光已经过去了,现在的他前所未有的强大,他要把自己这些年来所受到的磨难千倍万倍的还给这个世界,让所有人都感受他的痛苦,臣服于他的脚下。

队长抬头看看天,启明星已经挂在了天边,眼看就快天亮了。人们总相信无论黑夜再怎么漫长,总会天明的,可是又有谁想过,天亮前的夜空,正是整个夜晚最黑暗的时刻。

城北的守军已经将丧尸消灭干净,现在已经开始打扫战场了;城东方向的进攻不管是用什么方法,总归是应付过去了;现在唯一还有威胁的城南虽然火力依然猛烈,但是无论再怎么打下去那些人也进不了城的,等空中支援一到那些恐怖分子只有死路一条。这场丧尸危机已经过去了,城中安然无恙,他们再一次度过了难关,现在每个人都会这么想,所以每一个人都难免大意的。

当所有人都开始松懈的时候,这座城市就距离沦陷不远了。

感受我的黑暗吧,这座城市等不来他的光明了。

队长突然倒了下去,倒在一片灯光之中,一动也不动了。

他的倒地引起了一片惊呼声,四周围大群的人都远远的向他这边看过来,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敢靠近他。

这里是一处灯光球场,附近的百姓都聚集到这里来避难,青壮年们拿着各种简易的武器在球场附近守卫着,防止有丧尸窜入城内伤害百姓。

黑暗总是会令人恐惧的,所以灯光球场边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把整个球场照射得如同白昼,现在这些灯光似乎都聚集到了这个倒地不起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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